这么客气干嘛!
时璟琛眉头微蹙,语气中带着几分小孩子脾气:“可是有虾壳”。
……
温锦笙深吸了一口气,不可置信地问:“你不会想要让我给你剥吧?”
“嗯”
温锦笙瞥了他一眼,语气冷淡地说:“你又不是小孩了,自己剥”。
她那么辛苦给他做了一桌子饭就算了,竟然还要她给他剥虾壳,他良心不痛么!
“呵,你们女人可真的都是大猪蹄子,在一起时就把人家当宝贝,现在分手了就什么都不是了”。时璟琛冷冷地吐出自己的委屈,双眸十分鄙夷地斜瞥了对自己冷冰冰的温锦笙,心里憋着一口气。
闻言,温锦笙刚到嘴里的热汤不小心把自己给呛了一下,轻咳两声,耳根一热,支支吾吾地说:“你……食不言,赶紧闭嘴”。
十分满意地看到她羞赧的样子,时璟琛嘴角不自觉地勾起,随后将衣袖稍稍挽起,可怜巴巴地拿起面前的大虾,慢条斯理地剥壳。
“你不是说晚上过来吃的吗?怎么早上就来了?”温锦笙抬眸,轻声问。在得知他说早上过来的时候,她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时间,特意去翻看了聊天记录。
“这么多的菜,一餐吃不完”言外之意,为了不浪费食物,这餐剩下的,晚餐继续。
“果然是商人,这么精明”温锦笙不禁佩服道。话落,碗里多了两只剥完壳的虾子。“你怎么给我呀?我自己可以剥”。
“哪一次吃虾,不是我给你剥的?刚让你给我剥一次,都不愿意。真是小气”时璟琛带着几分怨气地开口,这习惯性的动作与对话仿佛两人还是六年前的那对小情侣。
温锦笙垂眸,看着碗里剥好壳的虾,心里很不是滋味。
是啊,以前哪一次吃虾,不是他负责默默地剥壳,而她负责吃的?
“璟琛,我想吃虾”
“好”只要温锦笙的一句话,他习惯性地戴上手套,耐心而宠溺地为她剥虾壳。
“你怎么那么好啊?”她笑起来,眼睛像两道弯弯的浅月,甜蜜而幸福地将脑袋靠在时璟琛结实有力的手臂上。
闻言,时璟琛宠爱地垂头,在她的脑袋上落下一吻,说:“现在知道我好了?是谁昨天晚上拿抱枕扔我的?”
温锦笙耳根子一热,嘴角撅得极高,像是告状似的,对着时璟琛指了指自己有些破皮的嘴角,可怜兮兮地说:“明明是你先咬我的,你看,这里都破皮了。今天早上跟浅浅视频,还被她笑话我呢”。
“那要不我让你咬回来?”
“才不要呢”温锦笙斩钉截铁地拒绝,她可不敢再相信时璟琛这个骗子了。
“好了,那就惩罚我一辈子给你剥虾壳,好不好?”
“好”
……
那时的我们,曾以为一辈子很短,以为喜欢就是一切。而当我们成了你和我以后,才发现原来喜欢并不是全部,一辈子很长,长到每一场日出与日落都像是一场漫长的电影,而这场电影里,始终只有自己。
时而遗憾,遗憾明明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人,如今连提起过往的勇气都没有。
两人慢慢悠悠地吃完午餐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我来洗”温锦笙刚把要洗的碗筷放在水槽里,耳边突然传来了时璟琛磁性的不容置喙的声音。他一只手撑在她身旁的台面上,另一只手落在她身上围裙的后结上,轻轻一扯,围裙瞬间松松垮垮地搭在她身上。时璟琛好闻的气息瞬间将温锦笙包裹了起来,在他温热的呼吸下,她的耳根早已像煮熟了的虾子似的,红扑扑的。
温锦笙小心翼翼地挪开了脚步,离开了他的“怀抱”。她长长的眼睫毛像是一把小扇子似的,扑闪扑闪着,十分可爱。“我来洗就好”。
“哪有做饭的还要洗碗?”话落,时璟琛嘴角微微弯起好看的弧度,骨节分明的长指将她脖子上的围裙带子拎了起来,一系列熟练的动作下来,十分自然流畅。让温锦笙有一瞬间陷入了恍惚,忘记了两人早已分手的事实。
“那你洗吧”说完,温锦笙在他目光灼灼的视线下,慌忙地逃离了厨房,生怕多停留一秒钟,自己会抵不住他的魅力与调侃。
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负责做饭,时璟琛负责刷碗。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任何的分工规定。只是后来,两人在生活中逐渐形成了这样的一种习惯与默契。
后来,时璟琛心疼她做饭太累,所以笨拙的从未下过厨的他,曾在一段时间内常常从网上下载一些菜谱,学着做饭给她吃。
或许是因为原生家庭的缘故,她从小就是一个极度自卑,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
她有着严重的社交恐惧症,就连接电话这种简单平常的事情,在她看来,都莫名地需要勇气。
她是一个不善言辞,不喜言辞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她总喜欢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即便再难过,也不愿去麻烦别人。
她一直都知道,很多人讨厌她的存在讨厌她的性格,总觉得她是一个极度清高的人。可是,对她这样的人而言,冷漠与沉默向来是她唯一的可以自我保护的方式。别人不懂,她从来就没有责怪过任何人。因为很多时候,她也讨厌过这样的自己,甚至讨厌的程度完全不亚于任何一个讨厌她的人。
与时璟琛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她明白了自己也是一个值得被爱的人,明白了自己的存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糟糕,也明白了被人放在心尖上宠爱,是那样美好的一件事情。
也正是这样的幸福感,让她短暂地将自己的自卑抛在脑后。即便是自己真的误会了时璟琛与南馨,这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确实是自己高攀了时璟琛。
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毫不犹豫地选择抛下她,她又怎么敢去相信,像时璟琛这样完美的,被许多人如众星捧月般追逐着的男人,会无聊到非她不可呢。
今天过后,或许两人都该回到各自的轨道上,再也没有什么交集了吧。
温锦笙走到阳台,清风徐来,她前几日买回来的栀子花在风中摇摆中,即便它已经过了最合适的花期,但是此时的温柔的清风与温暖的阳光,赐予了它别样的生命。
她拿起一旁的喷壶,给栀子花浇了些水。
快递
微弱的阳光透进来,光映在时璟琛清隽冷寂的侧脸上。他两条长腿随意一搭,干净修身的白衬衫上没有任何一丝的褶皱,修身的西装裤腿下,是他微微露出的精致脚腕,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衣冠楚楚的模样,像极了从漫画中走出的美男。
温锦笙从卧室里出来时,见到的便是这样的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画面。
见他认真地玩着手机,温锦笙以为他在忙,便拿过一本没看完的书,在沙发上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随后将书签取了下来,安静地看书。
这是某个不出名作家的作品,当初在书店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将它买回来。只是,翻看了几页后,觉得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对她还算是挺有吸引力的,所以便买了回来。《十里栀暖遇莫白》,里面的主人公慕栀暖与她一样,对栀子花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喜爱。里面有一句话让她感觉挺深刻的---------“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可怜啊!那些人除了可怜地看着他,又有何作为呢?他们从未想过要如何帮助他。眼神上的怜悯,躯体上的逃离,说出来倒有几分可笑之处。在一个孩子面前,大人倒也没有藏得住他们那令人厌恶的伪善”。其实,人生本就是一场悲剧。有些人即便遭受了生活太多的苦,可却依旧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生命中那唯一的光照进别人的生命里。男主公就是这样的存在。
温柔的人,总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经历着别人无法设想的可能。
她深陷于自己的思绪里,就连时璟琛走来也没有发现,直至意识到自己身边的位置稍微凹陷下来,她这才反应了过来。
“在看什么?”时璟琛声音低沉地问,举手投足间无不透着与生俱来的矜贵。温锦笙一下子慌了神,直到时璟琛的脑袋凑过来时,摇了摇头:“没什么”,话落,她稍微向前倾,将桌面上的书签夹在书页中,合上书本。“你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