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的人设有了更进一步的定位,她活动了一下手腕, 坐到了粉色的公主床上, 翘起二郎腿,模仿着陆姬琦抽烟的做派,似笑非笑的说道:“你,不错呀。”
扑通。
对面的大男人吓跪了。
“老板, 你听我解释!”他一把扯下口罩, 捂住嘴就在那干嚎,“这不都是为了演的更逼真吗!那一口虽然咬在您身上, 但它痛在我心上啊!”
“……有点恶心,收。”
“哦。”男人闻言放下了胳膊, 双腿由跪改盘, 坐在了地上,还是顺手把口罩当扇子,扇起了风,“这不是您一直不回我消息, 我心里没底嘛,只能按照计划往下走,谁想到我迷晕了她们,您就到了啊。”
“话又说回来,您既然认出我了,就给我个暗示啊,踢那几下我腿都肿了!”他一边说一边撸起了裤腿,指着毛腿上面指甲盖大小的淤青说道,“这是工伤啊,老板!”
“是很惨,等购物节的时候,公司出钱给你配个冰点脱毛仪。”林珅认真端详,表情严肃,“不然这淤青被挡的也太严实了。”
“……我刚刚是不是被冒犯了?”男子一呆。
“错觉。”女孩微微一笑。
老板说是错觉,那就必须是错觉。
资深职场舔狗流下了屈辱的泪水。
不过他刚才的话也给林珅提了个醒,要说有什么消息她没回,必然是那条没头没尾的“计划一切顺利”啊!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么个计划吗!
抬手按了按太阳穴,林珅舔了舔后槽牙。
事到如今,就算她不愿面对,眼前男子的身份也呼之欲出了。
“Hermes。”她念出了短信中出现的名字。
“在,我的父。”上一秒还在抱怨腿疼的男人立马进入了状态。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林珅再看黑衣人,立马就有了与方才截然不同的领悟:
黑帽衫、黑裤子、黑口罩……再加个单肩包的话,不就是漫展扫货必备神装吗?!
得出这个结论后,她突然非常心塞。
这破组织没有未来了。
她静静想到。
最悲催的是,她在一分钟前荣升组织老大,没法跳车。
“你有没有想过,”林珅组织着措辞,“我不回你消息,是因为想取消计划?”
“不可能!”男子回答的那叫一个快,“老板你不是这样半途而废的人!”
这么说着,他神情激动了起来,“难道说,你忘了咱们在煤山之巅立下的誓言吗?!”
“Hermes,你看,”男人站起身,左手背在身后,右手向前一挥,“这都是朕为林氏打下的江山。”
学完之后,他两眼泪水汪汪的看过来,“这些海誓山盟,老板都忘了吗?”
别说了。
林珅一巴掌糊到了脸上,差点用脚趾在地下抠出个三室一厅。
原主这画风也太奇妙了,总裁与暴君的霸道结合体吗您?
然而Hermes并不打算轻易放过她,大概是真的怕她忘掉了初心,竟然事无巨细的解说起了二人的计划。
男人絮叨了小半天,林珅总算是听懂了。
简而言之,这场绑架就是原主做的一个扣,什么欠钱不还、抵押担保,全都是这小子信口编造的谎言,为的就是乱白家的阵脚。
白亦丝虽说是白家家主,但到底是一个母亲,心爱的女儿遭逢大难,必然会不计一切代价前来营救。只要她心思一乱,还不是任由绑匪搓圆揉扁?
等到他们从白家身上啃下足够多的肥肉,再抛出本次绑架背后有林家的影子,足以令林白同盟当场拆伙,打个你死我活,彻底搅乱麟城这滩浑水。
以上,是林珅从一大堆废话里提炼的中心思想。
瞧瞧、瞧瞧,熊孩子小时候编咒语讨伐大魔王,现在都学会绑架公主了,这算哪门子的长大后我就成为了你啊?
她琢磨着,原主这中二病耽搁成了不治之症,林放和陆姬琦这对不负责任的“父母”真是难辞其咎。
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哦,不好意思,她忘了《妄生梦谭》里就没正常人。
“搞了半天,我不是没有姓名的炮灰,而是没有姓名的反派人物。”林珅小声嘟囔道。
可不是吗,那场成就了男主的绑架案终于真相大白,也算是解开了原书中的几个未解之谜。唯一的问题是,由于她这个总指挥一直不回信息,计划执行官怕老大跑路,竟然临时起意,顺带着把她也给绑了,把所有人都架上了这艘摇摇欲坠的破船。
去你的临时起意。
林珅环顾这间粉色卧室。
这分明就是早有预谋!
黑心船夫Hermes不知道自己的小算盘已经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犹自在向顶头上司邀功。
“我已经预设好了信息发送,现在白亦丝和林董应该已经收到了消息。”他搓了搓手,“现在就等他们回信了!”
说完,他还往前凑了凑,殷勤道:“老板,这也到饭点了,你就先跟着我凑合点吧?”
大概是走的近了,林珅终于看清了这逗比属下的脸。后者比她想象的还要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称得上浓眉大眼、五官端正。除此之外,他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当属两颗在嘴角的小痣,一左一右,像极了唐代壁画上的侍女点在脸上的墨痕,让他比起人,更像是某种精怪。
平心而论,这样的特点并不丑陋,只是令人一见难忘,也怪不得他把自己捂的像是要去抢银行,就是生怕被人给记住。
要是放在往常,林珅怎么也得调侃他两句,只是这一刻,她实在笑不出来。
“嘴角的对称小痣”这一描写在《妄生梦谭》里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正是男主头号小弟的招牌特征。
“罗悌?”
突然被叫到真名的青年吓了一跳,“干嘛,老板?不是说好了不叫那个名吗?”
还真是罗悌。
林珅打量着面前的男人,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
在原书中,罗悌是林妄生在逃家途中捡到的。林妄生离家出走的时候不过十来岁,刚出麟城就被一伙人贩子给盯上了。这伙果果匪徒见他漂亮就动了歪念头,想把他偷到国外,凭皮相卖个好价钱。
林妄生那时涉世不深又满肚子怨气,轻易就着了道,再醒来时就坐上了开往边境的货车,周边挤满了怯生生的孩子。
而罗悌,就是他们其中一员。
这小子出身在小康家庭,明明是家中幼子,却并不怎么受宠,父母大部分的注意力都给了品学兼优的哥哥,有了他纯属意外,光看他的名字就知道——悌,敬爱兄长之意。
罗悌小升初的暑假,大哥考上了国外的大学,父母砸锅卖铁,跟着一起出了国,却把小儿子丢在国内亲戚家,美名其曰站稳脚跟再来接他。可惜他父母所托非人,亲戚也只是看在钱的份上才照顾他,自然疏忽又大意,就让人贩子钻了空子。
因为相仿的生长经历,林妄生和罗悌很快便熟络了起来,并且相约逃跑。他们一直等啊等,等到人贩子开车进了深山,恰逢天降大雨,车轮子陷在泥潭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林妄生抓住机会,率领一众孩子,将修车的犯人推下了山崖。
获救之后,并不打算打道回府的林妄生与罗悌一拍即合,拿走了车上所有的现金,就在边寨安了家。
别看林妄生那时年龄小,却已经有了日后纵横商场的风范。他聘请了一名地质专家,找了一片疑似含煤的山林,再用人贩子的钱从村民手中买得土地,并雇佣他们进行开采。
几年以后,他凭借着煤矿一夜暴富。
在这期间,罗悌一直陪在林妄生身边,专门为他干着脏活,甚至覆灭林家的那把火,也是出自他之手。在原书中,除了林妄生,谁也不能喊罗悌的全名,每当他出场,作者总将其形容成从唐卡上爬下来的古代妖魔。
林珅记得,厌恶本名的罗悌曾给自己起过一个花里胡哨的英文名,但因林妄生高中辍学,英语发音是心中永远的痛,隧作罢。
Hermes,何止是花里胡哨,简直就是胡哨花里。
“……老板?”青年被女孩直勾勾的眼神盯的浑身发毛。
林珅嘴上应了一声,心里千回百转。
罗悌喊林妄生为“哥”。
Hermes喊她为“老板”。
亲疏立判的称呼掩盖不了前者正在为她打工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