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的冬天要来了,顾怡汝也要面临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抉择:文理分班。
顾怡汝把文理分班的申请表攥在手里晾了好几天,迟迟没有做出决定。
冯舒来短信说她要选理科,给出的理由简单粗暴,实在是被政、史、地那些长篇大论的知识点烦得不要不要的。
荆芮这边,打算选文科,“学理科的人爱秃顶,我才不要变成那样。尽管以后......还是避免不了会秃。”荆芮宝贝似的摸摸自己的头发。
不知道冯舒听了荆芮的这番回答会作何感想,大概掐死她的心都有。
顾怡汝问余昔学文学理,余昔一脸花痴的回答她,那还用说,当然学文。
也对,学理了就没机会像个小尾巴一样追在小赵老师身后。
母亲呢,当然希望顾怡汝学理科,老话讲得好“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
顾怡汝深知自己对数理化一点都不感冒,也不想长大以后走遍全天下,她只想平平淡淡的生活在J市,母亲健在,朋友两三,有份工作可以温饱。
所以这一次顾怡汝没有顺应母亲的意愿,而是听从自己内心的想法,选择了文科。
过完元旦,小赵老师的实习期也结束了,去留问题成为余昔最关注的焦点。
顾怡汝觉得小赵老师留下任教应该不成问题,一来帝都毕业的,二来教案写得好,课件做得细致,讲课也很生动,三来跟学生的关系处得很融洽,收获了一大波像余昔这样的女友粉。
可是,小赵老师在实习期结束后,就返回帝都了。
他这一走,不明不白的,学生之间难免议论纷纷。
余昔最先坐不住了,问遍了地理教研室的老师们,得到的回复都是小赵老师要回去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
准备考试?那就是不再回来了吧。
第二天早操结束后,校长亲自出面做出解释,说小赵老师虽是帝都毕业,但也只是本科学历,学校近年来为加强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希望能招收更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
意思很明显,小赵老师没有研究生学历,学校不能留他。
台下一片哗然。
连顾怡汝都替小赵老师不值。
余昔更是郁闷坏了,整日里无精打采,身为地理课代表,往日的积极主动荡然无存,笔记草草了事,课前不是忘记把地球仪准备好,就是忘记打开投影,惹得年过半百的地理老师抱怨不断。
余昔有一次受不了,向顾怡汝诉苦,“丫的,这死老头,讲课不咋地,事儿倒不少,简直就是一‘事儿爹’,我不干了,懒得伺候他。”
顾怡汝心想,余昔这姑娘翻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难不成离开了小赵老师,她还不学地理了?!
事实证明,余昔真的不学地理了,笔记本也换回来了,又恢复到最初懒散的状态。
她私下甚至向班主任老苗反应,不想做地理课代表了。
余昔态度上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把顾怡汝雷得不要不要的。
老苗最终还是同意了余昔的请求,地理课代表一职另选他人。
顾怡汝终于理解荆芮为什么说余昔“性格奇葩”了,看人全凭好恶,做事全看心情,如此潇洒非一般人能够做到。
期末考试刚刚结束,各科老师就马不停蹄的开始讲授下学期的课程,美其名曰现在多讲一课,高三就多一节复习时间,高考就多一份希望。
过年也不例外,春节刚过,顾怡汝就被学校叫回来上课。
各科老师在三尺讲台上拼了命似的讲,顾怡汝的课堂笔记由最初的工工整整记录,到后来为了跟上老师的语速不得不先随手记在书上,然后找时间誊写到笔记本上。
像政治、历史这样知识点冗长复杂的学科,顾怡汝的课堂笔记已经落下不止一星半点。
每次到晚自习的时候,顾怡汝的心情就异常烦躁,写不完的卷子,背不完的单词,赶不完的课堂笔记……无论哪一样都够她喝一壶的。
第44章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顾怡汝最近几天感觉左脚脚踝内侧奇痒无比,晚上洗脚的时候她仔细一看,原来是起了几个小红包。
顾怡汝没放在心上,由着那几个小红包去了。
一个星期后,这几个小红包慢慢长大,连成一片。
然后,它们破了,开始化脓。
顾怡汝一觉醒来,感觉脚踝那里潮乎乎的,伸出被子一看,脚踝处化脓了,还有些红肿,脓水直接蹭到被子上。顾怡汝被眼前的惨状吓傻了,没想到这几个小红包后劲这么大。
顾怡汝请了半天假,和母亲去附属第一医院就诊。
“湿疹,”医生仔细观察顾怡汝脚踝的化脓处,“伤口有点感染。”
“很严重吗?”母亲问道。
“湿疹是一种很常见的皮肤病,你姑娘这种情况并不严重,按时吃药,一日三次湿敷,伤口处千万不要接触热水,一周后来复查。”
“需要忌口吗?”母亲拿着开药单,问道。
“生冷腥辣能不吃就不吃吧。”医生对顾怡汝微笑道:“姑娘,开心一点,湿疹和免疫力低、内分泌失调有很大关联。”
顾怡汝真想哭给医生看,她也想开心,也不想生病,可糟心的事一件接着一件围着她转,她就算心再大,恐怕也笑不出来。
顾怡汝拿着开药单去药房拿药的时候,看见了伙计荆芮的背影。
顾怡汝走过去,猛地拍了一下荆芮的肩膀,“你怎么来了?”
荆芮回头,满脸的惊讶与不知所措,下意识的把药袋子往大衣里藏。
顾怡汝:“肺炎还没好吗?”
荆芮:“哪能好这么快。”
顾怡汝指指荆芮露出半截的药袋子,“要吃这么多消炎药?”
荆芮笑笑:“有一些是维生素之类的补药。”
顾怡汝:“你事先就应该跟医生说,不要开这些乱七八糟的补药,白瞎了钱。”
林珩听以前的同学兼同事说老师病了,在附属第一医院住院,难得今天得空,便过来瞧瞧。一踏进医院大门,林珩就绕迷糊了,这附属第一医院经过几番扩建后,早已没了先前的模样,林珩所在的位置以前是住院部,现在是取药的药房。
林珩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努力想找个护士问问住院部怎么走,护士没找着,林珩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之前见过两次,没错,就是顾怡汝。
顾怡汝好像和她对面的姑娘聊着什么,两人手里都拿着药,怎么,身体不舒服吗?林珩信步走过去,本来今天就是来探病的,不在乎多慰问一个。
林珩:“顾怡汝,好久不见。”
顾怡汝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认出来人后,笑道:“林大夫,好久不见。”
林珩看了眼顾怡汝手里的药,问道:“怎么,哪里不舒服吗?”
顾怡汝:“湿疹。”
林珩:“长在哪个位置?”
顾怡汝:“脚踝。”
林珩拍拍顾怡汝的肩膀,出于礼貌他转头看了一眼荆芮,见荆芮露出外面的半截药袋子中,有一盒药引起了她的注意,伊马替尼,林珩还是学生时曾听老师讲过,它是专治血液病的良药。
顾怡汝:“林大夫,你也来看病?”
林珩笑道:“我身体好着呢,今天是来探望学生时代的一位老师。你知道住院部怎么走吗?”
顾怡汝:“这幢楼的背后就是住院部了,这幢楼没有后门,你得从正门出去,然后绕一圈。”
林珩听明白了,说道:“谢谢。”她想了想,附在顾怡汝耳边,又补充了一句,然后扬长而去。
顾怡汝瞬间遍体生寒,震惊地看着荆芮。
荆芮感觉不对,转身就想溜。
顾怡汝喊道:“站住!”
荆芮尴尬的陪笑,把药袋子又往大衣里推了推。
顾怡汝上前一步,拽出荆芮大衣里的药袋子,指着里面的伊马替尼说道:“伙计,你拿错药了吧。”
荆芮心虚道:“没拿错。”
顾怡汝:“伊马替尼什么时候成了消炎药?!要不要我把说明书拿出来读给你听。”
荆芮一时间哑口无言。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荆芮每次来医院拿药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遇见熟人。今天好死不死的偏偏遇见她最不想看到的顾怡汝,她绞尽脑汁地应付,眼看就要蒙混过关之际,不知从哪里冒出位行家高手,一眼就把窗户纸给捅破了,荆芮现在心里乱的很,面对顾怡汝冷静的盘问,她显然再无力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