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非意中人(204)

作者:白毒不侵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实难想象平时电视镜头前端重沉稳的郑主播私下竟会有这样的一面,似矫非矫,似嗔非嗔,眼波流转间一派娇憨可爱。

“薛眠,”郑鹤沅突然喊了他一声,歪过头看着薛眠:“你知道我和他怎么认识的吗?”

薛眠摇摇头。

“采访,”郑鹤沅将脸枕着手臂趴到桌上,一边细细回忆往昔,一边静静的出神:“那是四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当年我刚从实习记者岗转到新闻中心,领导派给我一个任务,让我做一期跟踪采访。那次台里办了一场规模特别大的慈善晚会,他们乐队是受邀表演嘉宾之一,我在化妆区把其他十几位嘉宾挨个采访过去,到Seven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Seven当时也是五个人,和现在一样。化妆间里人挺多的,那会儿是冬天,特别冷,可偏偏房间空调又突然坏了,所有人都冻傻了……还好有个助理人机灵,给我们一人一杯端来热水,谁都有。我那几天连续加班,已经两天一夜没合眼,整个人都是虚晃的,全靠一口气提着,可是——”

说到这里,郑鹤沅突然一顿,紧接着便埋下头吃吃发笑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事。努力眨了眨眼睛,把笑出来的一小丝眼泪给眨回去,这才继续道:“你应该能想象吧,人那种困顿交加的状态,又冷又困,简直快要昏过去了。后来当我一手拿着采访话筒,一手端着水杯,走到秦老板面前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把第一句开场词说出口,一杯滚烫的热水就这么从我手里滑了下去,一滴不剩的全泼在了他腿上。”

郑鹤沅伸出手在自己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就这儿,全湿了。他们玩摇滚的都特别潮,不可能大冬天穿秋衣棉裤,就一条破洞牛仔裤,里面什么打底的都没有。那杯水就那么哗的一下浇过去,我甚至感觉自己都看见热水把他破洞那块儿的肉给烫熟了……”

大概因为描述得太过细节,薛眠忍不住跟着噗嗤了一声:“所以你们第一面并不怎么愉快了?”

“嗯,我觉得不愉快。可后来再问秦老板,他却觉得很有趣。”郑鹤沅边笑边回忆:“他说从没见过我这样的主播记者,把表演嘉宾烫了,第一反应不是道歉,也不是施救,而是一脸懵愣愣地看着他,又一脸懵愣愣地回头去看自己的跟拍摄像,问——‘哎,采访不是直播吧?这段能掐掉的吧?’”

“哈哈哈哈哈……”

薛眠彻底被他给逗笑了,二人相视一眼,不言自明,不约而同地放声笑了出来。

这一反常自然引来了同桌另两人的侧目,费南渡面带诧异的看过去,问他们在笑什么。薛眠捂着肚子摆手不语,转头去看郑鹤沅,一个不小心与郑鹤沅又撞了一个四目相对。这一撞可让薛眠彻彻底底的绷不住了,跟着对方趴到桌上,两人埋头一起哈哈大笑开来。

这可奇了。对面二人看得一脸莫名,侧过头对视一眼,都没能从对方的神情里读出一字半句的谜底答案。

可似乎又都隐约猜到了什么。

想来这放声大笑的两人必是找到了某个共同话题,又或是发掘到了什么共同秘密,且这秘密既有趣、又不可为外人道——那就只能是与这看戏的二人相关了。

费南渡摇头一笑,不打算再问,递了根烟给秦笛,就着暗影灯光下朦胧的视线向舞台方向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圣诞快乐!!!好多心好多心好多心 ❥(^_-)❥(^_-)❥(^_-) biubiubiubiu发射~~~

祝大家节日快乐,么么哒鸭!!!

周五见!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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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笙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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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叫座的演出往往都有安可环节。安可,即观众热情高呼歌手返场加演,但加演曲目不会太多,一到两首算是正常。

Seven作为小众圈子摇滚乐队,虽然不比国内外某些一线组合来得红,但也有自己最忠实的听众,微博粉丝数已近五百万,所以人气颇高,这一刻安可的呼声更是喊得此起彼伏。

主唱应亦伦是个酷帅男人,一众乐手里属他外形最抢眼。应亦伦手挂在麦克风架上虚搭着腰,一个半小时的连续演出让大家都有点喘,特别是他一路唱下来就没停过,自然是最累的那个,但也乐在其中。

“今晚的安可换个玩法吧,”应亦伦甩了甩头发上的汗,朝舞台下面的观众比了个“1”的手势:“我要找一个人,请他上来跟我一起完成这最后一首歌。你可以唱,也可以只弹奏让我来唱,都OK。大家觉得可以吗?”

“好!”

“Wow!太酷了!”

“安可!安可!安可——!!”

台下早已经人声沸腾,应亦伦的一番话使得气氛被推向了一个不在预料内的小高峰。一些小姑娘们激动得手舞足蹈,有举着酒瓶高声尖叫的,也有拿着灯牌荧光棒冲到舞台下往台上扔的。大家多多少少都喝了点酒,激动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被完全释放了开来。

“什么呀,”郑鹤沅抱臂起身,有些哭笑不得的朝秦笛道:“诶,现在的阿伦怎么这么会来事,安可还不忘互动宠粉?啧啧,果然是比当年的你有情趣多了啊。”

“又来,”秦笛哑然失笑:“好坏我都退出了,就不能不提当年?”

“偏不,”郑鹤沅挑着一边眉毛扭过头去看他:“我就是不高兴。为什么你就没有这么好玩的时候?不行,你得还我,让我也看看你这个冰块脸问我们观众主动要掌声的样子。我要把你彻底拉下神坛。”

“胡闹。”说是胡闹,可脸上却不见半分愠色。秦笛伸过手,在郑鹤沅腰上轻轻拍了一下:“坐下好好看。”

那一头薛眠撞见这二人打情骂俏似的斗嘴,可能是酒喝多了后劲翻上来,脸上又红又烫,眼眶里也总是湿热湿热的,就像打完哈欠后眼底冒出的那一层水膜,雾润润的,看人的时候仿佛都浸在水里,模模糊糊又忽远忽近。

从舞台上打下来的追光灯正跟着应亦伦数数的节奏往观众区扫去,想要抽一名幸运观众,方法得够随机才有意思。只等蒙着眼睛的应亦伦数到哪个数叫暂停,灯光打在谁身上,谁就有这份荣幸能和偶像合作安可了。

十个数的倒数时间,七八束白色追光灯在偌大的观众区里无规律的扫过,时而东北角,时而西南角,时而照在站台区,时而又落到座位区。

最后三个数终于响起,烘托气氛的紧密鼓点也跟着“咚咚咚”的从音响里敲响传出。应亦伦手搭在蒙住眼睛的眼罩上,随着一声响亮的“一”喊出,所有追光灯在这一刻汇聚成唯一的一束巨大亮光,投落在了幸运的座位区。

“让我们看看这位观众是——”

摘下眼罩的应亦伦眨了眨眼睛稍微适应,随着灯光找看过去,整个观众区的人潮该站起的站起、该踮脚的踮脚,目光全都不约而同的往光源处投去。

“就是你了,”应亦伦微笑一指:“二排五号桌,请上来吧!”

巧了。

二排五号桌正是郑鹤沅他们这桌。

白色光束从天而降,整张圆桌都被罩在其间,万众瞩目的焦点须臾间便聚拢到了这一桌的四个人身上。

应亦伦人高马大,微微往前倾了点身体,胳膊松松的搭在麦克风架上,举着话筒对台下笑:“哇哦,一点意外的惊喜啊,被选中的这桌观众里……好像坐着一位我们的老朋友。”言毕手一伸,做了个“请看”的手势。

秦笛退出Seven不过三年,但在团时间却长达九年,资历稍老一点的粉丝不可能认不出他。刚刚一直没人发现观众区里居然坐着这位乐队老马,只能怪灯光太暗,要是有人知道当年被称为“Seven之魂”的前队长秦笛竟然就坐在他们旁边,只怕早就扑过来喊着合影留念要签名了。

随着应亦伦的这一指,全场还有谁没把目光投向这一桌。从小范围的窸窸窣窣推推嚷嚷,到蔓延至最外围站台区的一声声激动呼喊,声音迭荡鼎沸就像潮水一样推过来,细分辨,那里面只重复着一个名字——

“秦笛!”

“秦笛!!”

“秦笛!!!”

秦笛当然听到了,也看到了。他靠坐在座位上,抬手朝舞台上的应亦伦轻轻挥了下,脸上噙着抹淡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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