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大熊猫算什么,之前不是有个有名的xxx商业帝国太子的女票有个名牌大学毕业处处秀有钱男票的妹妹,女票不高兴了,霸总点了个原子弹来给她庆生来哄她开心么?”
王笑笑翻了半天,然后默默把手机放进了口袋里,这种沙雕小说,她高中时候也看过不少,很大意义上,她就是看这种小说看多了影响了学习……
别人挑灯夜战复习备考的时候,她缩在被子里看小说,看那个平凡的姑娘被某个王子拯救的故事。一开始,她看的是那种相貌平平成绩一般的女孩子遇上优秀王子的故事,被人遗忘的普通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实在是能吸引她这样长得不是特别漂亮的姑娘的喜爱,她实在是太胖了。
后来她上了大学,因为沈溪的缘故迷上了习武,恰巧那个教她剑术的教练长得很帅,她大部分的心思都在习武和教练那里,然后和周围的同学们隔了开来。
回过头来,她猛然发现,身边那些爱看普通姑娘和校草恋爱的姑娘不见了,她偶尔准备看几本青春校园的故事,却发现身边爱看小说的朋友们已经换了口味了。
现在流行的已经不是灰姑娘于王子的青涩爱情故事了。
王笑笑下铺的那个室友非常喜欢看的是:女主很穷,妈妈病了,没有钱治病,于是只好出去卖淫,然后正巧某个有钱有权有势的土豪要买春,一夜情之后,女主拿着钱默默离开了,然后男主觉得女主非常有味道,于是就把女主给抓了回来囚禁,最后夜夜宠爱,然后产生了感情,两个人愉快的生活在一起了……
王笑笑的同桌喜欢看的是:女主很穷,妈妈病了没有钱治病,于是就去非法代孕,然后遇到个拉皮条的给介绍了个大主顾,主顾非常有钱,给了她一大笔钱给妈妈治病。最后女主剩下了双胞胎男孩,一个给了主顾,一个她偷偷带走了。几年后女主带着聪明可爱的男孩回来了,男孩长得像男主,男主通过男孩发现了女主,然后就开始了对女主的宠爱,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还有的同学喜欢看的是:女主贤惠温柔,然后老公出轨,婆婆虐待她,她走投无路之下遇到了男主,男主帮她抓小三打渣男,斗恶婆婆,然后女主离婚和男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还生了双胞胎儿子……
最让王笑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的一个学姐喜欢看男主是鬼的小说!大致故事是这样的:平凡且懦弱的女主,天生命格特殊,晚上做梦的时候被鬼强暴了,而且是夜夜强暴……女主又害怕又羞耻,然后女主在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时候,欺负她的人总会倒霉,然后女主发现这一切都是那个强暴她的鬼干的,最后她发现那个鬼是个有权有势的阴间鬼王……然后经过了一系列的事情,两个人相爱了,女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如果说曾经的校园青春小说还能让王笑笑提起兴趣的话,现在的很多故事简直已经足够让她感到恶心想吐了。
霸总权势滔天,对女主宠宠宠,然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这真的是幸福吗?
从一开始就不平等的关系,从一开始就犯法的人,为什么因为他权势滔天就能够爱上?
买春,找代孕,强奸,暴力犯罪,无视公检法的存在,就因为他长得帅,有钱有权有势,对女主宠爱,就觉得这个男人好有安全感……
电话响了起来,她看了一下,是明月曦的电话,明月曦现在已经离开了那个小县城,沈溪资助了她一笔钱,她重新去上了一个职高,学校离卫丹青的学校很近。她离开学校已经好几年了,现在还在读高一,但是她学的很刻苦,也很有劲头。因为她已经获得了安宁,学习并不一定能够给予一个人多少的财富,但是至少,可以将人从地狱带上人间。
明月曦告诉王笑笑,沈溪将会到她的学校看她,问她要不要过去看。
王笑笑当然决定去!
她麻溜的给教练打了个电话请假,然后马不停蹄杀到了明月曦的学校。
其实明月曦说的也不准确,沈溪去她的学校不是去看她的,而是和沉璧一起过去,其实是沉璧要看明月曦。
公司要发展新人,现在的新人不好带,二十来岁的孩子没吃过苦,训练和工作都不怎么努力,一不小心还闹情绪,而那些成熟稳重的女孩子,却很多已经过了年龄了。
不得不承认,目前的市场上,大家对女孩子的喜好还是幼,美,温柔,傻白甜。过了二十五岁的女孩子,竞争力并不是很大。
沉璧想来想去,就想到了明月曦。
明月曦足够美,也足够努力,所以沉璧到了明月曦的学校,准备看一看她,然后当面和她聊聊签公司的事情。
而沈溪这两天休假,没什么事情干,所以就和沉璧一起出来看看,顺便看看明月曦和卫丹青。
明月曦对能和沈溪在一个公司的事情非常高兴,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沉璧也没有想到她这么快会答应,毕竟她之前出了那样的事情,按理说应该会对娱乐圈很抵触才对。
“你可要想清楚了哦,你之前对娱乐圈可是很不了解的呢。”沉璧说。
明月曦笑了:“不用想,有沈溪在的地方,一定是一个光明美好的地方。”
第237章 千夫所指
王笑笑瘦了好大一圈,沈溪差点没认出来,两个小姑娘站在草坡上,她们的身畔是殷红的枫叶。像是春天里的花一样美丽。
王笑笑冲沈溪招手,要拽他过去拍照。
沈溪大步朝着她走了过去。
明月曦的眼睛异常的温和清俊,她的身上有着不合年龄的冷静与温柔,像是一朵开过而用不凋谢的花,她的手上戴着一串佛珠。
“这是……”沈溪愣了一下,“这珠子,你从哪里弄来的?”
明月曦把珠子取下来,递给沈溪:“这个么?是上官家的一个阿姨给我的,她说这是上官泽先生的,上官家的东西大多都被警察带走了,这是他的私人物品,那个阿姨给了我。”
沈溪把珠子还给明月曦:“你带着吧,这珠子,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当年,他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在校园里遇见了上官泽,那时候他们都很年轻,不知道时光易逝,人心易变,上官泽送给了他这串珠子,他收了之后才知道,这珠子是精心挑选的羊脂玉,特意找的工匠打磨出来的,世上只有这么一串。
价格不菲。
沈溪一度觉得东西太贵重了,他想还给上官泽,上官泽很不高兴。那时候沈溪就隐隐有一种感觉,他和上官泽之间,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上官泽霸道而高傲,偏偏又心思重,想得多,家里的环境那么复杂,他早晚会被那些东西击垮。
珠子第一次没有还成功,后来上官泽不告而别,沈溪查了一下手串的价格,上百万的东西,他拿着觉得不舒服,上上官家还东西却连门都进不去,他只好把东西邮寄到了上官泽在国外的学校,至于能不能收到,他也懒得去管了,反正看不到就好。
他没有想到上官泽收到了东西,还保存了下来。
明月曦把手串带好,轻声说:“其实这手串是男生的,不大适合我,但是那个阿姨跟我说,这东西是上官先生最喜欢的,让我常常带着,留作一个念想。”
沈溪温声笑了笑:“你带着很好看。”
王笑笑蹦蹦跳跳的拍了几张照片,卫丹青也过来了,他们三个同龄人玩到了一起,明月曦的好多同学都过来找沈溪要签名,沈溪都笑着签了。
他在休息的空隙抬起头,那三个孩子一起蹦蹦跳跳的在草皮上走着,枯草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他们走过的土地,几遍是干枯的,也散发着温暖和热切的生命力。
那是他曾经错失的时光与爱恨。
秦墨开车过来接他,远远看沈溪站在休息室的窗前发呆。顺着沈溪的目光看过去,是依偎在小河边的孟丹青和明月曦。
秦墨将手放在沈溪的肩膀上:“她的眼睛手术很成功。”
沈溪闷声笑了笑:“你又吃飞醋了。”
秦墨道:“哪有……”
沈溪回过头冲他挪揄道:“是么?这个点你难道不是应该在陪你的合作伙伴吃饭么?”
秦墨透亮的眼睛闪了一下,他凑近了沈溪,温声道:“陪那个老头子吃饭哪有陪你吃饭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