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弃女:鬼帝的驭兽狂妃(240)

任凭太后和柳皇后找了多少名门仕女,他都是一口咬定,非叶凌月不娶。

夏帝得知后,很是无奈,对早前关于叶凌月的传闻,更信了几分。

夏帝一斟酌,索性就把叶凌月外放了,时间一久,六皇子对她的心思也就断了。

两方面的因素一起作用之下,才有了叶凌月的丹都之行。

叶凌月得了圣旨后,就带着圣旨去了御医院。

“丹都掌鼎的事,我也是今日才知道的。都怪我,早前夏帝传了我过去,还特意询问了你在御医院里的表现,我都据实说了,想来夏帝那会儿就在试探了。”梅方士自责不已。

“梅方士,你不用担心,反正在御医院也是炼丹,在丹都也是炼丹。我不在的这阵子里,你有事,可以找副总管商量,若是她有不敬的地方,立刻告诉我。丹都之行,也未必像你们想的那么可怕。”叶凌月自有她的打算。

这一次,叶凌月是去丹都当掌鼎方士的,丹都的掌鼎,那是四品官,比起叶凌月在御医院的五品官,或者是早前她被封为郡主时的三品虚职,这个四品丹都掌鼎,可是实打实的官职。

它是有实权的,若是能够胜任,将来回到了夏都,那就很可能再被封赏。

交代了御医院的事后,叶凌月就开始准备前往丹都的事宜。

到了临出发前,叶凌月才想起来,前往丹都的路线,恰好和凤莘的返回北青的路线是一致的。

“凌月,既是如此,我们不如和凤王一起出发好了。”蓝彩儿在一旁拼命地鼓动着,生怕叶凌月不乐意,她还擅自通知了凤莘。

叶凌月无奈,只能是和凤莘约定,两天之后,一起出发,前往大夏西北。

两日之后,叶凌月交代了夏都的事后,还特地捎了一封信到武侯府,通知娘亲叶凰玉,自己即将前往丹都,短时间内,不会返回夏都,让叶凰玉不要担心。

一切都置办妥当后,叶凌月就带着小吱哟和小乌丫,与蓝彩儿一起,到了凤莘早前通知的出发地点。

凤莘跟随的是一只商队,这只商队名叫西北商队,隶属于大夏的西北商会。

商队约定的出发地,就在夏都的城郊的落叶溪,叶凌月赶到时,凤莘和刀奴已经抵达多时了。

“凤少,实在是不好意思早前以为你只带着一名仆从出发,所以只给你准备了一辆马车。”商队的领头人叫做丰老板,做的是南北货生意。

这一只商队从大夏横穿北青,携带的都是南国才有的名贵的药草和矿石、珠宝。

丰老板对凤莘的身份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凤莘是凤鸣庄的少东家,刀奴是他的仆从。

由于凤莘是昨日才临时通知丰老板,会有两名同伴与他随行,所以商队的马车不够用了。

“凤少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与我和父亲同坐一匹马车,我们的马车很宽敞。”

丰老板才刚说完,就听到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一名身着红衣的女武者走了过来。

这红衣女武者长得很是美艳,烈焰红唇,一双眼很是妩媚多情,她身形又很高挑丰满,贴身的狼皮宝甲勾勒的她的曲线很是诱人。

她走过时,商队里的那些雄性动物们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西北商队这一次,由于运送的货物价值不菲,加之西北一带,最近并不太平,所以丰老板不惜花费了重金,请了大夏一只很有名的雇佣军。

凡是武者,对于雇佣军都不会陌生。

在大夏,武者若是不加入特定的门派和宗门,谋生不外乎是几条路,一条是加入军营,走仕途,一条是在一些贵族和富商家当护院侍卫,还有一条,就是加入雇佣兵。

这位叫做薛红玉的女雇佣兵,双十年华,其父是大夏血刀雇佣兵的兵团长,她本人也是一名大元丹境的高手。

这一次的西北之行,就是由薛红玉和她父亲薛团长薛红玉一起负责护送的。

薛红玉一看到凤莘,就对他青睐有加,还未出发,就来嘘寒问暖。

“薛姑娘,客气了,我与我的两位朋友乘坐一辆车即可。”凤莘客气地回拒了薛红玉的邀请。

身旁刀奴嘿嘿笑了两声,自家王爷果然是受欢迎。

“爷,叶姑娘她们来了。”

希律律——

只听得一阵马蹄声,两抹倩影如风一般,停在了商队前。

薛红玉一听,抬头看去。

只见两名女子,骑着两匹马,奔行而来。

这两名女子,年龄都不大,右侧的那一名,胯下骑着的,赫然正是名驹赤兔骢,左侧的女子英姿焕发,胯下的则是一匹军马。

第328章 马车上的小暧昧

凤莘看到了叶凌月,眉眼间不自觉柔和几分。

“这两位是我的好友,叶凌月和蓝彩儿。凌月,蓝大小姐,这位是丰老板是西北商队的老大,这一位是薛红玉,是这一次护送西北商队前往西夏平原的血刀雇佣兵团的副团长。”凤莘向几人彼此介绍着。

叶凌月和蓝彩儿和丰老板打过了招呼。

只是在和薛红玉打招呼时,对方的目光很不友善,尤其是看到叶凌月时,薛红玉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

“原来这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叶郡主啊,真是久仰久仰。”

雇佣兵团的消息也是很灵通的,尤其血刀雇佣兵团这种老牌的兵团,关于夏都的这位蓝府二小姐,这阵子,什么传闻都有。

尤其是说她私生活混乱,和多名皇子、世子勾搭上的消息,更是让一干夏都内外的未婚女子嫉妒坏了。

薛红玉今年二十,一直未嫁,她眼高于顶,一定要找个才貌双全的男子。

她这一次遇上凤莘,虽然不知凤莘的真正身份,但是看凤莘的谈吐和品貌,就知他是难得一见的金龟婿。

薛红玉本以为凭着自己的容貌和手段,一路上近水楼台,一定能够赢得凤莘的喜欢。

哪知道,会半路杀出个叶凌月来。

薛红玉的语气,明眼人都听得出来,蓝彩儿一听,不乐意了,反唇讥讽道。

“什么血刀雇佣兵团,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西北商队好歹也是国内知名的商队,就算是要找雇佣兵团,也得找个像样点的嘛。”

“哪来的不长眼的,血刀兵团可是大夏的大兵团。”薛红玉一听,也来了劲。

两女还没出发就卯上了,你一语我一言,谁也不肯相让。

“几位,时辰也差不多了,该出发了。只是商队的马车不够,两位小姐一路上,恐怕只能是骑马了。”丰老板一嗅到火药味,连忙上来当和事老。

这几位,一看都是非富即贵,叶凌月的名号,丰老板可是听说过的,想来另外一位,应该就是蓝府大小姐了。

听说这一位,也是个不好惹的,当年御前比试的第十名,连太子都敢打的狠角色啊。

“我可以骑马,不过我妹妹得坐车。这样吧,刀奴,你与我一起骑马,凌月和凤少一起坐车。”蓝彩儿古灵精怪的很,她一眼就看出了,那个叫做薛红玉的,对凤莘有好感,所以才会针对叶凌月。

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敢和她家的凌月比。

蓝彩儿是典型的爱憎分明的性子,看得顺眼的,她可以把你捧到天上去,若是看不顺眼,她恨不得像碾死一只蚂蚁般,立刻碾死了。

既然见薛红玉不舒服,她就是要让对方不好受,三言两语,就把叶凌月和凤莘塞进了车里,自己拉着刀奴,骑马随行在了马车旁,愣是把那个叫做薛红玉的,挤兑的远远的,连一丁点靠近凤莘的机会都没有。

对于蓝彩儿这种近乎是幼稚的做法,叶凌月也很是无奈,凤莘只是笑了笑,反正在他眼中,除了叶凌月以外,其他的女人都属于路人甲乙。

不过蓝彩儿的安排,倒也很贴心。

叶凌月虽然拥有一匹赤兔骢,但是由于自幼出身在南方的平原地带,长时间骑马,她还真是不习惯的。

凤莘的身体,也不适宜长期颠簸。

西北商队的马车,倒是考究的很,不大,但是很舒适。

叶凌月初和凤莘坐在一起时,还有些尴尬,可好在凤莘很擅言谈,许是怕叶凌月烦闷,他一路上就讲起了西北一带的趣事来,叶凌月倒也是听得津津有味。

到了后半程,由于马车颠簸,叶凌月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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