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只是一个助理而已,何必那么浪费。
“真不用了。”她拒绝道。
从林均十几万代步车就能看出来他生活很节减,毕竟他的收入买一辆像样的车也很轻松。
“是定情物,真不要?”林均这么一问,她的脸色一变。
“要。”
难得他这么有心,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会弄什么定情物。
她不在乎东西的价值,在乎的是林均送给她的。
想着自己挑一个不太贵的东西就好。
谭洛汐飞快在脑中搜索T家什么东西最便宜,而且也很有意义。
对了,微笑耳环,18K白金微笑耳环,是T家稍微比较便宜的。
款式简单,平时也能佩戴着上班,看到它就能想到林均微笑的脸,关键是便宜,也就五千多。
打定主意,她直接拽着林均去了耳环区域。
“就这个吧,我之前就很喜欢,微笑耳环。”
款式简单精致,和谭洛汐的气质很搭,不过林均看了一下价格,他有些明白了谭洛汐为什么会选择这个。
虽然他不买这些首饰,这牌子的价位他都知道,谭洛汐要了一个很便宜的。
这丫头……
他有些无奈,是不是因为自己开着那辆十几万的车,而且还开了好几年,她觉得自己很穷?
之前被吸血鬼家人吸走了所有积蓄没错,他还欠顾锦几十万。
他也有些不动产以及经融投资,之前是司厉霆不让他动。
现在和家人彻底了断以后,司厉霆是允许他动那些钱的,他真的没有那么穷。
他随意在柜台看了一下,觉得有一些饰品都不错。
谭洛汐已经确定了,“耳环怎么样?”
“好看。”他由衷的赞美。
“洛洛,真巧,居然在这里遇上你了呢。”一道夸张的女声响起。
谭洛汐听到她的声音就觉得有些烦,这人是她的老熟人,曾经的闺蜜,郑欣。
郑欣本来也是一个品学兼有的好学生,以很好的成绩考到大学,和谭洛汐一样拿着奖学金。
唯一不同的是郑欣家里很穷,所以她才拼命读书,想要有个好的将来。
两个学霸在一起有很多共同语言,两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谭洛汐因为身份原因,有很多朋友找她代购,每个月她都能赚上一笔不少的钱。
关键是谭洛汐还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并且长得这么漂亮,因此郑欣一直都很嫉妒她。
很狗血的事情也发生在了谭洛汐身上,和谭洛汐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光环都被她给抢走了。
她的身边一直都有很多的追求者,尤其是詹啸,家里有钱,一个有钱还专一的男人。
从大一开始他就一直追着谭洛汐,无奈谭洛汐心里除了学习就是挣钱,压根就对谈恋爱没有兴趣。
不管詹啸怎么追求她都没有感觉,追了几年,谭洛汐在感动的情况下答应了他。
本以为日久生情,她总是会喜欢上他的,不过在一起几个月时间,她毫无感觉。
这段感情因为詹啸劈腿郑欣而告终,她当时没有多难过,反而觉得解脱了。
虽然她并不觉得心疼,但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来她本以为要好的闺蜜,背地里却做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显然不值得深交。
反正也都快毕业,剩下的一个多月她对两人秀恩爱熟视无睹。
姐姐叫她回国,她就麻利的收拾东西回来,最后遇到林均,她才知道自己等了那么久,其实等的就是林均。
没想到回国以后还遇上两人,这个世界真的很小。
“要是知道你在,我肯定不来。”谭洛汐冷哼一声。
詹啸一眼就看到了谭洛汐,她身上穿着OL制服,比起以前在学校的青涩装扮成长了太多。
得体的衣服勾勒出她完美的身形,她本来就很漂亮,以前不化妆都那么好看了,现在一化妆,哪怕是淡妆也让人移不开视线。
几个月不见,她已经从女孩蜕变成女人,心仍旧会为了她跳动。
“洛洛,你过得好吗?”詹啸双眼紧盯着她,不想移开一分一秒。
当初他听信了郑欣的鬼话,觉得谭洛汐不在乎自己,想要用郑欣来刺激她。
谁知道不但没有刺激到谭洛汐,彻底让他们分开,她删除自己所有的痕迹,自己再也看不到她,哪怕是社交软件也被她拉黑。
她很绝情,说分手就分手,说回国就回国,也许自己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过客。
郑欣见詹啸的表情,连忙挽住了他。
“啸,看洛洛面色红润,一定是过得很不错的,洛洛,这位是……你还没有介绍呢。”她转移了话题。
詹啸这才看到站在她身边的男人,玉树临风,身材修长,身上散发着冷意,偏偏两人站在一起就是那么般配。
她有男朋友了?
不,不可能,自己追了她那么久她才答应。
“是啊,他是我男朋友。”谭洛汐自然的介绍。
郑欣本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帅哥还真是,她心里又不平衡了。
视线扫了一眼男人手中提着的手提袋LOGO,她得意一笑。
“洛洛,就算谭家没落,你也不至于找这么穷的男人吧,这种牌子怎么配得上你大小姐的身份。
哦,对了,你耳朵上这对耳环好像是最便宜的吧?”
第563章 你是几个意思
郑欣故意提高了声音,奢侈品店本来就和其它店不同,并没有多少人,大多还是售货员。
在这种奢侈品店工作的绝大多数人都有一种通病,她们看不起没钱的人。
当你走进店里,首先就得接受来自她们视线的打量。
你身上穿的是什么牌子,有没有对她们产品的购买力。
假如你穿的衣服很便宜,好多售货员都不会理你,遇到没有素质的甚至是出言讥讽。
郑欣这一嗓子就引得周围的人全朝着谭洛汐身上看来,郑欣就是要她难堪。
凭什么同样是女人,她永远都是别人眼中的焦点。
明明自己长得也不错,只要站在谭洛汐身边,就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
就算自己用尽手段从她手中抢走了詹啸,这几个月詹啸压根就没有表现出对自己的喜欢。
他给自己买东西仅仅只是要补偿自己罢了。
今天一看到谭洛汐,他的眼珠子都快贴在谭洛汐身上。
不得不说,谭洛汐现在比起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更漂亮。
以前她都是清纯的学生打扮,现在穿上OL套装,紧身连衣裙勾勒出她完美的身形。
黑色丝袜包裹下的小腿充满了诱惑,高跟鞋将她的腿部线条衬得很性感。
谭洛汐净身高就有168CM,平时穿惯了平底鞋,现在换上高跟鞋,她的气质和过去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郑欣以前要穿着高跟鞋才勉强和谭洛汐高,今天谭洛汐这么一打扮,不知道将她甩了多少条街。
詹啸本来就不喜欢郑欣,如今再次看到谭洛汐,他的眼睛都看直了。
这样的洛洛好漂亮,不仅好看还很有气质,是郑欣十辈子都比不上的。
再看她身边站着的男人,身材挺拔修长,自己有178CM,而那男人应该有183CM左右,比自己还高了几公分。
他不苟言笑的站在谭洛汐身边,脸上也是极为冷淡的神情。
看他西装革履,难道他是什么公司的总裁?
几人都在互相打量,场面气氛有些尴尬。
郑欣本以为自己这么说谭洛汐,她一定会羞愤。
没想到谭洛汐笑眯眯道:“在你眼里是便宜和昂贵之分,在我看来这设计很特别独特,而且还适合我。
既然你这么在意价格,不如让詹啸买十斤黄金打成项圈套在你脖子上,让别人都知道贵重,这样不是更好?”
谭洛汐一句话就替自己解了围,周围的人也都笑了笑。
这么一对比,一个高贵,一个庸俗。
郑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夜暴富的暴发户,从贫穷到富有,想要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有钱。
手上戴着金手表,恨不得十根手指都戴着戒指,脖子上还得套上一根拇指粗的金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