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累了我开?”陆余舟关上后备箱,拍拍肩膀上的狗头。
兰斯昨晚上嗨了一夜,今天还参加了演奏会,累成了狗,但不妨碍他热情,听说陆余舟要来接朋友,二话不说跟着来当司机。
“不用,我只要一踩油门就精神了。”兰斯爬在陆余舟肩膀上打哈欠,边用蹩脚的中文跟孙值挥手问好:“嗨,fish的好哥们儿!”
孙值压根儿没听出来他说的是中文,不懂装懂地用更加蹩脚的英文回了句:“No,thanks!”
我不爱吃鱼,谢谢。
兰斯一脸懵逼:“what”
陆余舟笑成了狗。
接下来新铁旧铁就以这种方式尬聊了半天。上车后,陆余舟陪孙值坐在后座,孙值偷偷问他:“这哥们儿哪国人?他说的是英文?”
陆余舟说:“兰里猪共和国。”
“???”孙值想了半天没想起来有这么个国家,还以为孤陋寡闻了,“在哪啊?”
陆余舟:“中美边界。”
孙值:“……”
一句没听懂的兰斯更抓狂,“fish?你们在说什么,你为什么不给我翻译?”
“No,thanks!”孙值说,“哥们儿太热情了,告他我吃点肉就行。”
陆余舟:“哈哈哈哈!”
好久没听见他大笑的孙值倍感欣慰,于是就这样认可了他新谈的这位黄毛小男友。
机场距离陆余舟的家挺远的,热情的兰斯索性载着他俩多绕了几圈,让孙值看看纽约风景。
兰斯跟孙值俩活宝,明明中间隔着语言的鸿沟,不知道为什么总爱聊,因为人工翻译时不时使坏,兰斯直接打开了翻译软件。
“我听说你是做音乐工作室的?”兰斯挑他感兴趣的问,“唱《爱的模样》这首歌的歌手你认识吗?”
孙值:“……”
刚还侃侃而谈的孙值默了,陆余舟不解地看他。
兰斯状况外,继续对着手机说:“我很喜欢这首歌,虽然原唱唱得不是特别符合我心中的感觉,但我还是很想认识他。”
孙值:“……”
《爱的模样》是林凌唱的,但是,词曲是吴也写的,就是当年那首《逐光》。
孙值不知道他们公司内部是什么情况,反正这首歌发行后,创作者就成了林凌。
兰斯想见的应该是它的词曲作者,也就是吴也,孙值不知道怎么解释,是说兰斯你欣赏的是你男朋友前男友的歌?还是说你男朋友前男友的歌被另一个人唱了?
陆余舟这些年基本不关注国内音乐圈的事情,所以根本不知道这歌儿,于是随手上网查。
还没打完搜索内容,孙值便伸手盖上了他的手机屏幕,亲口告诉他:“这是林凌唱的。”
说起林凌,陆余舟就隐约猜到了,他知道林凌是袁氏的。
他以前从来不关注娱乐公司,不知道袁氏是什么样的,而了解到袁氏,是在那件事之后。
最初来美国的那段时间他的伤口难以愈合,心钝疼难忍,哪怕他刻意让自己忙起来,偶尔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还是会备受折磨。
这时候他就得吃点“止疼药”。
止疼药的成分就只有他。
他去哪了,现在好不好,他签的是袁氏,袁氏是个什么样的公司,他进去的日子会不会太难过……
陆余舟饮鸩止渴地搜索着关于他的一切,偶尔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他就能短暂地高兴一会儿,找不到也没所谓,这种抱着希望找寻的过程,本身就能麻痹神经,仿佛下一秒就能挖出有关他的消息,像中彩票一样。
明明不敢听到有关他的一切,却又只能靠他来止痛。
他是刀,也是药。
后来渐渐的,他成功的将那部分记忆封存了起来,并且可以游刃有余地控制“开关”,只要关上那段记忆的门,他就可以专心的长久的投入到眼前的生活中来,不需要再去碰“止疼药”。
可是眼下,当值仔提起袁氏时,陆余舟发现所谓的控制“开关”并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游刃有余,那些关于他的记忆就这样不受控制地滚了出来,叫嚣着造他的反。
“袁氏挺不是个东西,买断别人的词曲给一个歌手,把这歌手包装成原创歌手的事不是干了一回,我寻思着林凌学长也是没办法,他跟……”孙值看一眼陆余舟,确定他没什么异常才继续说,“他跟吴也关系挺好的,开演唱会做活动一定会带他,吴也近一年发展不错,圈里人都挺看好他。”
“不过袁氏这两年不太顺,麻烦不断,我感觉好像有人整他们似的。”孙值短暂的提了一下吴也,转而进入了爽文情节,“彭程那王八蛋恶有恶报,他去年因为吸|毒贩|毒被判了七年,他爸的公司破产,因为多项经济犯罪判了无期。梁栋他爸也有麻烦,多次被人举报贪污受贿,上面正查他……”
孙值越说越爽,兰斯的翻译软件已然罢工,一个劲儿的what,what……
而陆余舟的思绪被那个名字缠住,孙值后来说了什么,他一个字也没听见。
最初吃“止疼药”的时候,他在黑暗中疯狂地输入他的名字,可是后来,这个名字却成了禁忌,他不敢想也不敢查,甚至大脑会自动屏蔽这两个字。
兰斯载着他们开了将近两个小时,那句“他还好么”始终顶在陆余舟舌尖,可是直至回家,他也没能吐出来。
余帆知道孙值过来,特意准备了一桌中餐,可把兰斯高兴坏了,他最爱吃fish妈妈做的中餐,更爱去厨房帮忙——虽然多数时候帮倒忙,不过有他在,厨房总有欢声笑语。
陆余舟带孙值去三楼客房,趁着兰斯不在,孙值问出了心中疑问:“老陆,你妈他竟然接受了小黄毛?”
“你不是都看见了么,帆姐挺喜欢他的。”陆余舟一边给孙值找拖鞋毛巾什么的一边说。
孙值感觉不可思议,“这小黄毛挺能耐啊,居然把你妈拿下了,我跟你铁了这么多年还怕她呢。”
“他主要是脸皮厚,死乞白赖地讨人喜欢。”陆余舟说,“不过也幸亏有他,帆姐这几年状态一直挺好的。”
孙值:“那这么说,你俩同居了?”
“……”陆余舟终于意识到孙值好像误会了什么,“同你妹啊,他我好朋友,跟你一个性质。”
孙值:“……”
刚刚还替兰斯操心见男朋友前任呢,这会儿不得劲的就成他了,这感觉怎么说呢,跟见了情敌差不多。而且“情敌”段数比他高,不仅拿下了老铁,还拿下了老铁他妈。
这之后,孙值再看兰斯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当人面还那样,人一走就开始挑刺儿。
说他太开放了不像话,搂搂抱抱就算了,还亲陆余舟的脸!说他吃饭非要抱着只鹦鹉不像话,说他动不动就唱歌太吵了……巴拉巴拉一通,总之把小黄毛贬得一无是处。
久违的值仔式絮叨,陆余舟听得高兴,他一边逗着鹦鹉玩,边翘着腿躺在客房的沙发上不时附和两句。
“……我说老陆,你怎么养上鹦鹉了?”孙值对兰斯的吐槽告一段落,终于想起了问鹦鹉的事,“你妈不是不允许家里有动物吗?”
这鹦鹉的品种就是爱情鸟。
前年陆余舟又去巴黎比赛,特意去了那家有爱情鸟的装饰店,想再跟老板商量一下,高价买下那对爱情鸟。
上次他想买,老板说不卖,当时陆余舟非常失望。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品种的鸟随处可见,可他就是想要那一对,像是一种执念。
然而再去时,那对鸟已经被老板送人了。
陆余舟因此失落了好久,就好像永久的丢失了珍贵的东西一样。
后来他一直放不下爱情鸟的情结,便请兰斯帮他找到卖这种鸟的地方,买了一只差不多的带回家。余帆不喜欢家里养宠物,他却执意养了,大概是看他特别喜欢,余帆后来也就默许了,并且因为兰斯常常逗它说话,余帆渐渐也开始喜欢这只小家伙。
陆余舟一度因此欣喜不已,帆姐一直在接受心理干预治疗,这代表她有了进步。她以前根本不允许他“玩物丧志”,总是排斥他喜欢的东西,甚至是朋友,现在不但接受了兰斯还接受了鹦鹉。
“她现在好了许多。”陆余舟只是这样解释。
“那……”孙值犹豫着问道:“这是不是代表……”
他想问是不是代表你跟吴也还有希望,可话到嘴边又觉得现在说这个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