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那张冰冷的脸。这次他虽然面对着窗口,阳光将这副面容映得雪白透明,反着微光,但明媚的初夏阳光并没有让他脸上多出一丝一毫的温度,好似极地的雪。右眼下方那颗痣像落在雪地上的一滴墨,暧昧不明地嵌入其中,像是某种暗示一样,让原本单纯的表情变得不那么明朗。
“我三番两次帮你,你这是什么态度?”他缓缓起身,把捡起的材料递到她手上。
她本该说声谢谢,却不知为什么,对眼前这个人内心升起一股莫名的防备,这是第二次了。
白纨素像只警惕的猫,不由自主地露出獠牙,口出恶言:“你帮我?帮我什么了,你给我钱了吗?”
“一个学生一天到晚不好好念书,你能告诉我你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吗?”
这么素净的一张脸,说出来的话比教务主任嘴里的教条还要难听。他以为她真的会稀罕那帮纨绔子弟的钱?也就是郑文畅那种笨蛋,还有他这种满嘴教条、自以为正义的家伙才会当真。
白纨素总算有理由和他针锋相对了:“我想什么你也管不着。但是你想知道,我可以破例告诉你——我想和你援|交。”
这什么虎狼之词?从一个小姑娘嘴里说出来,在学校办公大楼的走廊里?
他板着的脸凝滞了一秒,眉心出现一道褶皱:“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白纨素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似乎为他面露愠色而心中无比畅快,“——我想和你援|交!”
她话音刚落,就把手中的材料往地下一扔,一把脱掉了白色的上衣。
他下意识地转过身,但却没走。
“怎么了,没钱?不敢?这点世面也没见过就别教训人了,你以为你是谁?正义的使者吗?”她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天不怕地不怕地回荡在办公楼的走廊里。
他似乎是恼了,猛然转过身盯着她,见女孩白色上衣下面穿了一件紧身运动背心,努力地兜着那十分有限的身材曲线,一副发育不全的样子。
空气停滞了一秒。她伸出一只雪白的小手摊开,动了动手指头:“一千五百块拿出来,你说什么我听什么,包括今晚上跟你走。”
“缺钱是吧?”男人二话不说,从西装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的一小沓现金取出来,数都没数就递到她面前。
白纨素垂下眼皮,见他那夹着粉红色钞票的手指比自己的还要细致洁白。怎么能有手比脸还要细的人呢?
“这钱买的是你把衣服立即给我穿上。”
她豪爽地接过了钱,又豪爽地塞进了自己百褶裙的口袋里,果断穿起了上衣。
他绕过她就往楼下走。白纨素转身想要跟上,他就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停下脚步,用手指着她:“你别跟着我,学生就应该好好读书,回你宿舍复习功课去。”
这什么人啊,满嘴的大道理,脸分明好端端的,一张嘴令人生厌。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我愿意跟着谁就跟着谁,谁给我钱我就跟着谁,你管得着吗?”
这姑娘诚心是要把人气死。
“你刚才不是说给钱就听我的吗?现在我叫你干嘛你就得干嘛,回宿舍去。”他头也不回就甩掉她下了楼。
“金主,需要的时候记得叫我,随叫随到哦。”白纨素还不忘了对着他自以为纯洁的背影补上一刀。
作者有话要说:忽略女主的虎狼之词
她还是好女孩
第3章 她的秘密
夕阳西斜,白纨素背着单肩制服书包出现在茂门街的大十字路口。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不是白天,正是夜幕刚刚降临之时。许多门店和酒吧亮起了霓虹,只有拐角处那家结构不太规则的门面的灯暗着,半掩着门,似乎等着打烊。
商店半新不旧的招牌上挂着“水货”二字。
“姐夫。”少女叩了叩外面的铁栅栏门,里面很快有了点响动。
穿着短袖夏季衬衫和工装裤的青年出来开了门。他有着适中的身材和灿烂的小麦色皮肤,头发有点凌乱,鬓角也略长,可见很久没理发了。
一双眼睛颇为有神,只是黑眼圈有些重。店里弥漫着一股奶香味。
这股香味对她来说,是香甜的、久违的家的味道。
她已经许多许多年都没有真正回过“家”了。
“正好我做了饭,你也吃点。”他从柜台内侧的电饭煲里盛了一小碗粥递给白纨素。她毫不客气地端到旁边的小圆桌上——那里已经放好了两盘炒菜,又熟练地从冷柜里拿了两罐饮料,从桌上的筷子筒里抽出筷子。
“我这店要关门几天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他端着粥碗坐在白纨素对面,拿了筷子,警惕地转头四顾后小声道,“上头传来消息,最近在咱们市又查到一宗毒品交易。”
白纨素知道他说的“上头”是指市公安局,她无精打采地夹着菜。
“‘货’可能是最新型的东西,以前都没见过的。”他越说越小声,也越说越兴奋,“交易设计得很严密,双方谁也不知道上家是谁。上头给这个人命名的代号就是X。”
一股由内向外的寒意自一侧头皮开始席卷下来,白纨素全身汗毛竖起,手中的筷子险些掉了。
——X。
“今天我和X先生在人民路附近散步,我们从丁字路口一直走到了中心公园……”
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朗读着那本日记,那个刺眼的、黑色的“X”。
她怔怔地望着眼前的白瓷碗发呆,碗里只有幽弱的灯光随着早已残存不全的记忆在水面上轻轻晃动。
这是林纨最喜欢的牛奶百合粥。
林纨是她的姐姐,确切地说是表姐。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程若云,她称为“姐夫”的这个人,是林纨当时的未婚夫。
林纨失踪了这么多年,坐在她面前的程若云依然记得林纨的口味,一碗牛奶百合粥,放一朵切碎的银耳,加一勺砂糖。
程若云以前是警察,自从林纨出事后,他辞去了警察的工作,到林纨生活工作过的繁华A市开了这家进口商店,做生意,跟南来北往的人打起了交道。
他一直没有放弃调查林纨的去向和下落。虽然不再从警,但凭着和公安的熟络,当起了警方的线人。
“姐夫,你认识李晓依吗?”白纨素一脸不安分的表情。
“李晓依?谁啊?女的?不认识。”程若云面无表情地吃着菜。自从有了林纨,他眼里就再没有别的女人了。
她在欲言又止之后终于再次开口说话了:“其实……我已经查清了那个‘X’的真实身份,会想办法接近他,进一步调查姐姐的下落的。”
程若云突然把筷子一撂,神色变得严肃:“回你的学校上课去,好好把毕业证拿了。整天到晚瞎猜什么?真以为你是神探爱德华啊?这事不关你的事,我就不该跟你说!你哥我辛辛苦苦替你姐姐照顾你,你别给你姐找事。”
他一瞬间变了脸,变得跟那个讨厌的、只有脸好看的说教狂一个调调。白纨素委屈地抿着嘴,只得不再说话。
姐夫是警察,他的话,她还是不敢不听的。
程若云不允许她沾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每天命令她好好学习读书、毕业找工作,走正常人的路,但他自己却成天唠叨这些,沉浸在这里面出不来。
他有很多事没有告诉白纨素,当然,白纨素也有很多事没告诉过他。
“赶紧吃饭。”程若云拾起筷子,瞪了她一眼,“我跟你说的话你没到处乱说吧?”
“没有。”
“没有就好,吃完饭赶紧回学校,女孩子家家大晚上的别在外面瞎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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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程若云就匆匆撵走了白纨素,并把“水货”商店关了门。
她失魂落魄地回到寝室,同学们参加联谊去了,天色已经全黑,房间黑着灯,只有寝室阳台的玻璃窗外透出西外大街明亮的车水马龙和大学城附近华灯初上的夜景。
白纨素渐渐走进房间,身后的影子在夜景的光线下被越拉越长。
她打开桌边的台灯,书桌前亮起黑夜里的一片如豆光晕。随着随身携带的书桌抽屉钥匙转动,抽屉里放在最上面的一本黑色封皮的旧书映入眼帘,是那本数年前风靡过的探案集《康斯坦特推想》,如今已经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