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同行[快穿]+番外(22)

作者:无繇可医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忽遇张玉凉,少年又觉得受宠若惊,又觉得压力山大,下意识把吃到一半的梨子放到一旁,起身向他行礼:“张、张公子,我是见这小先生独坐无聊,才与他多说了几句,还请公子莫要见怪。”

“无妨。”张玉凉为程澹理了理衣领,温柔地笑道:“我家团团不爱外出,也没几个说得上话的好友。我要在此住到来年春试,又忙于读书,阁下平日若有空闲,可以到听雨阁来与他聊天解闷。”

“这……我当然是求之不得。”少年眼中掠过一丝惊喜之色,但也懂得见好就收,见张玉凉的心思没有一分半毫落在自己身上,连忙识趣地拿了梨子告辞。

就这三两句话的功夫,张玉凉便打发走了少年,程澹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人走了,再看眼珠子要掉了。”张玉凉看程澹呆呆盯着少年原先所在的地方,以为他是舍不得少年,吃味地捏捏他的脸蛋,“倒不见你对我这么不舍。”

程澹瞪他一眼:“你天天跟我呆在一起,我哪有机会不舍。”

“还跟我顶嘴!我方才不也离开你一个时辰了?”张玉凉反问,故意低头做俯视状,“个子小,气性大,就是仗着我宠你。”

程澹气急,踩着他的脚背揪住他衣领:“不许说我个子小!”

张玉凉醋劲还没下去,但还记得揽住他的腰以免他摔倒:“再对我这么凶巴巴的,你晚上的‘三点梅花’就没了。”

美食当前,程澹顿时蔫了。

“那你要怎么样?”他委屈地低头。

把人逼急了,心疼的还是张玉凉自己。他看着程澹,摸摸他的脑袋,神色一下子柔和下来,习惯性地给他寻了个台阶:“你亲我一下,我便不计较了。”

程澹如今虽是人身,张玉凉也知道自己爱着他,但潜意识里总会把他当成小猫,自然不觉得这一常用的借口有什么不妥。

程澹气呼呼地仰头瞪他,却发现他眼中毫无暧昧□□,只有纯粹的宠溺,一如自己还是猫时那样。

见状,他气恼全消,唇角划过一抹狡黠的笑意,踮脚在张玉凉侧脸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然后转头跑开。

张玉凉哭笑不得摸了摸被咬的地方,抬脚追上:“团团,当心别跑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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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凉:父亲一样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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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踏红

回到听雨阁,张玉凉坐在廊下读书作文,巩固今日与大儒们交谈的收获。

程澹则坐在他身边,单手托腮做思考状。

不知为何,刚才在亭子里与那青衫少年的谈话一直萦绕在他心头,尤以“爱情”二字最为深刻。

其实他也有过疑惑,张玉凉对他的感情,到底是单纯的对宠物的喜爱,还是比这更深刻一些?

那些发乎于心的宠溺,理直气壮的亲密,用对宠物的喜爱似乎不足以概括。非要说的话,爱情的确要更准确。

更可怕的是,程澹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也不抗拒这样稍显特别的感情。

但是不行啊,张玉凉不能爱上他,因为他只能陪伴张玉凉十年。

“张玉凉。”程澹拉拉张玉凉的衣袖。

“嗯?”思路正滞塞的张玉凉闻言,回头笑着问:“怎么了?”

程澹一脸认真地问:“外面的人都说你喜欢我,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呀?”

“不是。”张玉凉亲亲他的额头,“我爱你。”

程澹垂下眼帘,片刻后又定定地看着他:“你不能爱我,张玉凉。猫的寿命很短暂,我只能陪你十年。”

张玉凉不惊反笑,而且笑得分外欣然:“是吗?比我想象的长。”

他并非故作淡定,而是真心觉得高兴。

小道士曾告诉他,他有一桩奇缘,但只可顺其自然,不能强求。后来,他遇到变成人身的程澹,证明了小道士所言非虚。

早在那时,张玉凉便已做好心理准备。

世间奇闻异事众多,桩桩件件讲的都是奇缘,而这些奇缘,无一例外皆转瞬即逝。

张玉凉早已预感自己与程澹的缘分不会太长,十年,已经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小傻猫,在你看来十年很短,对我而言那却是你的一生。”张玉凉将程澹揽入怀中,让他枕在自己膝上,长睫低垂,眸光柔和,“你能用一生陪伴我,足够了。”

张玉凉的生母出生于苏州,不是才女,不是佳人,只是从微雨中撑伞走过的身影令他的父亲有一瞬的心动,便被纳为妾室,生下了他。

他的生母去得不早不晚,恰好是为他启蒙之后,用自己的温柔与淡泊感染了他,才成就今日的张玉凉,没有让他被现在的这位对他抱有恨意的“母亲”养成庸庸碌碌的俗人。

他的母亲信道,他也信,所以他“顺其自然”了十几年,今后或许也将“顺其自然”下去。正因如此,他从不强求任何人任何事,包括与程澹的缘分。

“那十年之后呢?”程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心绪复杂,一向清澈的眼瞳也染上了浅浅的雾霭。

“十年之后,你便住在我心中了。”张玉凉点点他的鼻尖,笑道:“届时,你在与不在,都伴着我。”

他记得初见时程澹给予的温暖,记得这些日子相互陪伴的点滴。往后十年,还有更多的回忆会被创造,这么多的美好,足以陪他走完余生。

程澹眼眶一热,忙垂下眼帘,却抱紧了张玉凉的手臂。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明白何为陪伴。

孤独的程澹,终于找到了他的张玉凉。

一如被上帝分开的两个灵魂,终于在尘世间邂逅对方。

张玉凉缓缓俯身,一个吻印在程澹唇上。

……

摊牌之后,程澹与张玉凉的相处方式并未改变多少,他们的生活也依然如之前那般平淡而又充实。

程澹陪张玉凉读书作画,消磨时间;张玉凉照顾程澹的饮食起居,迁就他宠爱他,让他每一天都过得开心。

被张玉凉这么日复一日地捧在手心暖着,程澹的心即使是石头做的,也早就捂热了。

于是渐渐的,程澹陷入了他特意为自己创造的“温柔乡”,仿佛被蛛网束缚的猎物,再也无法挣脱。

当然,他亦不想挣脱。

世上的人,谁不想要一个才貌双全又温柔体贴的张玉凉?他傻了才把人往外推。

安逸的生活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程澹和张玉凉已经在临初居住了将近两个月,从寒冬到开春,马上就要过年了。

除夕的前一夜,张家连着派来五六波人请张玉凉回去过年,但都被他以年节期间仍要专心读书为由打发离开。

但口口声声说要读书的人,却在打发走张家的下人后拉着刚刚睡醒的程澹贴窗花。

窗花是张玉凉用特意让人买来的红纸剪出来的。花是连枝干一起剪出的红梅,除了花以外,还有很多憨态可掬的小动物,其中最多的,便是程澹猫身的种种姿态,或抱着玉璧呼呼大睡,或拿爪子拨弄毛线团,一个个活灵活现,萌态十足。

程澹嫌弃地挑起一张,左看右看想挑出几个毛病,奈何张玉凉的剪纸手艺太过精湛,他看了许久,竟慢慢觉得这些红通通的小毛团分外可爱。

“张玉凉,临初居好像不是张家的产业,我们随便在人家的门窗上贴窗花真的好吗?”程澹拿着两张剪纸在窗户上比划了一下,突然想到这一点,连忙问道。

“临初居的确不是张家产业,而是我的产业。”张玉凉微笑着说,“几年前,我出资与临初居现在的老板一同建造了临初居,本意是想束发之后能有个读书的去处,没成想短短几年功夫,临初居名气便如此之盛。好在那人一直为我留着听雨阁,如今我们才能在这里躲清闲。”

程澹听得目瞪口呆。

临初居的名气不只在帝都,哪怕放眼整个天下都是赫赫有名的读书圣地,令无数高门贵子趋之若鹜的存在。

不管是附庸风雅,还是当真想潜心钻研学问,临初居都是再好不过的选择。然而张玉凉却说,这不过是几年前他出资与人合办的一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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