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蓝色的鬼火将一地残骸烧为灰烬。
他似是发泄累了,顺势蹲下,被鬼火围着,抱膝痛哭。
末了,他又想起什么,忙低头,边抽泣边拨开燃烧的遗骸去找。
“阿沐,阿沐,帮帮我,帮帮我!”他无助地哭喊着,“帮我找根头发!”
全瑛鼻头一酸,应声,忙上前寻找。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跪在地上找了半天,满身是灰。
火势颇凶,那头发定是给烧成灰了,否则他二人怎会找了一圈都没看到?
宋徽安忽然看向全瑛,问:“会不会给风吹到外面去了?”
全瑛咽了咽口水,忐忑地道:“兴许吧。”
宋徽安见他脸上沾着些焦黑的灰,伸手要将其擦去,他却忘了自己手上也沾着灰,软软的指腹一抹下去,又在全瑛脸上添上一抹灰,偏偏全瑛双目有神,亮晶晶的,看起来像是刚从煤里爬出来的小花猫。
他愣了好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像这一笑,就将他心中的怨气带去了大半。
美人双眼微眯,柔声道:“算了,小东西,不找也罢。咱们走吧。”
全瑛狗腿地拿出一个木盒,献到他面前:“竹哥哥,不是说要将这人骨灰喂猪么?这满地的灰还得先收起来哩。”
“……”宋徽顿了两秒,“算了,全去喂猪便宜他了。我要把这灰撒到闹市上,让他感受感受千人踩万人踏是个什么滋味。”
他收了鬼火,二人沉默着将满地灰白的骨灰扫进木盒。宋徽安随手从随葬的金珠银海中抽出条绢布,对全瑛道:“来,把脸擦干净。”
他此时眼中犹露哀戚,但神色正常,只如疼爱幼弟的寻常兄长。全瑛亦笑着从袖中拿出一张白帕子,笑道:“我帮你擦擦泪。”
鬼的目光柔软下来。
全瑛见他对自己与对其他人截然不同,一颗心都要被他的眼神融化了。
“竹哥哥,我不知道你和这人究竟有什么冤仇,只知道你难过。看到你难过,我也难过,咱们不跟这种畜生一般见识。我虽然没什么本事,又被师父骂顽劣蠢笨,但我对天作证,”他举起空下的那只手,严肃地说,“你跟我一道出去,我只让你笑,坏你心情要你哭的事,都让我一个人拦着。”
“我不管你以前过得多苦,从今往后我就当你是亲哥哥,掏心掏肺地对你好,让你干什么都觉得甜。”
宋徽安笑道:“再下面是不是要发天打雷劈的誓了?”
“你想听我就发。”
“别,”宋徽安摸摸道童的头,轻声说,“有个人有心对我这般好,我知足了。咱们走吧,这儿的味道真是难闻。”
他站起身,牵着全瑛往外走,熊熊大火在他们身后烧起,将坍塌大半、遍地珠宝狼藉的地宫吞噬。全瑛只觉身边人的脚步轻快了些。沉星剑转生的第一愿了却大半,他一直被吊着的心亦觉舒畅。
他想,莫不是因为终于放下点心了,这千年地宫烧起来的糊味,居然能都带上了醇厚的肉香。
……肉香?
紫金宝殿上,全瑛本体回过头,见雁闻、藏机二人竟神不知鬼不觉地烧起一口大铜锅来。锅中高汤已沸腾,漂着一层细细的油脂,正“咕嘟嘟”地响,将几味山鲜煮得满锅漂。在被煮飞了小碧葱间,甚至还能看见被炖得骨肉分离的牛大骨。
雁闻一边嗑着奶油瓜子,一边拿筷子往锅里放被酱汁腌制过的厚切嫩牛肉,十分惬意。
“藏机兄,涵川仙君给的奶油瓜子真不错,你也尝尝。”
“多谢雁闻兄,”藏机倒了一盘羊腿肉下锅,继而从怀中取出一个小油纸包,“我都忘了,我还买了下酒的麻辣兔头,来来来,别客气。”
他俩怡然自得地围着铜锅闲聊,与他截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帝君,快来吃啊,我给你先盛了一碗牛肉出来,庆祝一下你的初步告捷,”雁闻感受到他怨念的目光,将筷子并着一碗肉端给他,“麻酱香油香菜,我没记错你的口味吧?”
“没有,谢谢……这麻酱不是瑶娘子铺子里的吧,口感略浓稠。”
“今早去文翰府碰见了涵川仙君,他似是刚下界务工回来,随手送了点当地土特产给我。我觉得味道还可以。”
全瑛吃得满嘴油光,点头以示赞同。
藏机道:“说起来,帝君,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忽悠宋公子?”
“还能怎么办,他开心就好。走一步算一步。”
鬼和小道童回到地上,外面的天幕仍静得像是无人来过此地。
全瑛看了看罗盘上的方向。
“竹哥哥,现在我们还在朝晖国,你想去哪玩?”
“人多的地方。”
宋徽安脱口而出:“我想游夜市。”
全瑛心中一紧。
“……由此西行二百五十里有一大城,名曰翰城,再走三百里,便是朝晖国的国都。”
“那便向西走吧,”宋徽安说,“我想去热闹的地方看看。不要御剑做法,我想用脚走一走,可以吗?”他在一方死地滞留千年,对如今的都市人情尤为好奇。
“好。”
二人牵手走入荒山后的沉静的森林。林后便是朝阳与平原,平原后又是江河。
地平线在极为遥远的地方,像是他永远都走不到。
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他快认不得照耀在自己身上的暖阳,只任由风将他流过泪的眼吹干。
【作者有话说:本篇完。
明天开始游街的欢乐日常。
感谢闲庭小仙女的捉虫和帮助!!!!!
TIP:文中香囊的制式参考葡萄花鸟纹银香囊,民俗全是我瞎掰的,别信_(з」∠)_】
第22章 陈家村其一
约莫再过半个时辰,天就要黑透了。
天公不作美,连日落时分的紫霞都被密云遮蔽。
蜿蜒小道旁,参天古木望不到头。全瑛牵马走过泥泞小路。
泥路又滑又软,兼有错综盘缠的树根露出,马若是不留神,一蹄子踩进去给套住了,再抬腿时便要给摔得人仰马翻。
天降微雨,山间风更凉。骑在马上的清隽美青年撑起一把麻黄油纸伞,整个人不染尘气,比山间草木还要灵秀几分。这绝非桃木假身之功,亏得他本人气度如兰如月,才叫灵木生出这等风仪。
宋徽安轻声道:“阿沐,你上来吧,下雨了。莫让湿泥脏了你的鞋。”
“好。”
全瑛由宋徽安拉上马,坐在他身前,仍把持缰绳。宋徽安一手撑伞,一手将他小小的身体环在怀里。黑色的老马喘着粗气,尾巴一甩一甩地往上走,过了几炷香的功夫,便走上依山壁而建的大路,顺着路往身上中去。
话说他们才出发两天,宋徽安脚上便磨出了连片的血泡。这都怪全瑛刻像时做得太精细,全照宋徽安当太子时细皮嫩肉的模子做,经不起如今跋山涉水的折腾。
等宋徽安脚都快给磨烂了,全瑛才发觉此事,他将他鞋一脱,心痛不已,坚决道:咱们别用脚走的了。
宋徽安摇摇头,不愿以法代步。路过村镇时,全瑛在路边买了匹老马。
这马体格强健,头大,耳长,颈短,更像头螺。
卖马人说,这马跑不快,但眼神还行,耐走、稳、食量小,凑合着能用,唯独一点需谨慎:不能和年轻神骏共处一道——丢人。
全瑛不以为然,在他的认知里,能吃能走就是匹良马,他买马来代步,又不是伺候祖宗。
祖宗在马背上坐着呢。
宋徽安不求快,两人便骑上老马,晃晃悠悠上了路。
他们一路西行已有半月余。一路多山少水,因山多路险,看似不远的二百五十里,突然漫长起来。
二人进这片山区也有好几天了,每晚在沿途村落留宿,或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出山再入山,循环往复,要再往西朝翰城去,最快的法子便是进这座净宝山。
净宝山中有两条大道,一南一北,出山更快、绕道最少的本是南道,但因他们进山时,山村中人见他穿着道袍,便随口提了句这些年来北道上的陈家村鬼怪频出,村里每年都连请几十波活神仙,谁都没能将山村异象根除。
这还是从东路进山的神仙,由西边入山的活神仙想来还不止这个数呢。
全瑛心道既然来都来了,不如顺手为当地人除害,想来这举手之劳天道也不会记在他账上;宋徽安也有心去瞧瞧别处的同类,二人一拍即合,取北道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