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道:“林小姐,这里以前是小二家的,去年他家搬到县里去了。”
“有没有通知他?”
“没事,他家要知道自己被一个大明星住过,还不快活死。”吴文春道。
几个人稍微整理了一下房子,林朝颜觉得还缺少一些东西,她道:“这里买东西怎么办?”
一个干部对村长道:“林小姐要什么东西,你先买着,然后到镇上报销。”
林朝颜慌忙道:“不用到镇上报销,我给钱。”
林朝颜用笔写下了一些生活用品,还有油盐酱醋之类,村长道:“后天岔溪有个集,我去买回来。”
“谢谢赵村长…”
总算安顿了下来,晚上几个人就在村长家吃了一顿,林朝颜现在还是挺满意的,这里环境很幽静,空气很好,当地人也很和善,这里完全符合《边城》里对当地风景的描写。
她甚至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不过到了晚上,林朝颜发现有麻烦了。
首先是这里没电。
没有电灯,没有电视,没有冰箱彩电,没有空调洗衣机,最要命的是手机没电没法充,这简直要和外界断绝联系。
其次是生活不方便,白天她们走了一身汗,这里洗澡可没有什么淋浴设施,就一个盆,两个女孩把盆刷了刷,然后在锅里烧水,幸亏白天村里人给她们挑了一缸水,不然澡都没法洗。
睡觉的床也是极其简陋,是个木头的床,虽然有一床垫被,但林朝颜觉得还是很硌人,这个时候已经有蚊子了,两人点了一盒蚊香。睡到半夜,林朝颜发现身边嗡嗡响,起床一看,蚊香不知为什么灭了,她只好起来重新把蚊香点上。
林朝颜的生活水准直接从现代社会回到了民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林朝颜其实不是一个太讲究生活水准的人,但乍一进入这里,还是很不习惯。
不过渡过了最初几天的不适应后,她们也慢慢习惯起来,特别是村长把她的东西采购回来,两人的生活水准从民国时期飙升到了大约上世纪□□十年代,首先晚上出去不再用那个手电筒,而是有个用电池的小夜灯。
手机在20里外的一个地方充电,和外界的联系算是勉强恢复了。
蚊帐也买到了,现在就算蚊香熄了,蚊子也只能看着她们流口水,林朝颜还有些小满足。
……
暂时在住下,不过林朝颜并没有考虑怎么演戏,她拿起一根木棍,打算先把这周围探险一遍。
“林小姐,这里有野猪,听说还有蛇和豹子。”听林朝颜要一个人出去,吴文春赶忙劝了起来。
“没事,我学过武!”林朝颜道。
吴文春打量着林朝颜,这个小身板,就算学了武能打过野猪吗?她道:“林小姐,那这样行不行,找几个村里的人一起出去。”
“不用了,那有什么意思?”
不论吴文春怎么劝,林朝颜就是不听,吴文春最后无奈地道,“那你把手机带上,有什么事赶快打电话。”
“行!”
林朝颜换了一双运动鞋,身上套件冲锋衣,带顶遮阳帽,除了那根棍子外,她还装备了一把匕首和一盒防狼喷雾器,用来对付突发事件。
林朝颜先到桐溪,然后向上游走去,这时她才知道这里为什么没人住,旁边全是山,有的地方还很陡峭。
不时能看到小动物,有兔子,有黄鼠狼,也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鸟儿,看到林朝颜也不打声招呼,扑哧扑哧飞走。
这里的路已经不能用难走来形容了,这里就没有路,很多地方小溪和山之间没有缓冲区域,简直就是悬崖,林朝颜在山脚下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腾挪。
不过这里风景确实好,特别是溪水非常的清澈,以前林朝颜听过一句俗话,叫水至清则无鱼,现在她发现是错的,这里有鱼,而且鱼还不少,清冽见底的溪水中,无数小鱼儿中鱼儿到处穿梭。
看来没有人类打扰水再清还是有鱼的,林朝颜脱下鞋,走下小溪,慢慢接近鱼群,突然,林朝颜出手了,只见她一记龙抓手,快如闪电,迅捷地向水里抓去。
抓住了一条青白色的小鱼,林朝颜对着它吹了口气,然后放入水中。
到了大约11点,林朝颜吃了点面包,正打算回去,突然她发现前面有点动静。
林朝颜悄悄走上前去,是一头野猪正在溪边喝水,林朝颜双手握着木棍,冲了上去。
野猪看有人来,慌忙转身就走,但山上的路不平整,野猪也跑不快,林朝颜大步追了上来,狠狠一棍砸了下去。
正中野猪头部,野猪一声“嗷!”的惨叫,向林朝颜咬了过来。
林朝颜闪身避过,又是一棍,砸在野猪背上,野猪几乎被砸了个趔趄,朝她重新冲了过来。
经过海神的改造,林朝颜最强的不是力量,而是敏捷,野猪的冲锋对她不过是慢动作,林朝颜再次闪过,第三棍砸了下去。
这一棍重重劈在野猪脸上,野猪再也承受不住,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林朝颜补上几棍,彻底将它断气。
在这里说一句,野猪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打死要被处罚的。那野猪危害庄稼怎么办?可以向林业局申请,拿到狩猎证后可以捕杀。
当然在这里没人管这些。
把野猪打死并不难,但林朝颜发现要将二师兄搬回去可不简单,这头野猪大约一百五六十斤,这个路况想要带回去是不可能的。
林朝颜洗洗手,发现有个未接电话,是吴文春打过来的。
“小吴,什么事?”
“你那边还好吗?”
“还好,有头野猪。”
“啊!”吴文春惊得叫了起来,“那你怎么样了。”
“野猪已经死了,你能不能叫几个人把它带回去。”
到了大约下午3点,吴文春和村里两个人撑着竹筏过来,看到死去的野猪,几人都非常惊讶。
“林小姐,你怎么把它打死的?”
“不是我打死的,是它撞树上了…”
第151章 宁静的夏天
当天晚上,全村的人美美地吃了一顿杀猪饭,红烧野猪肉、猪蹄膀、炖排骨,猪油炒的菜比植物油要香得多,林朝颜是吃的满口流油。
“你真会武啊!”吴文春把她拉到一旁,好奇地问道。
林朝颜把嘴里的猪血旺咽下,点点头。
“以后教我!”
“没问题…”
探险了大约一个星期,林朝颜基本上将凤池周围的地形摸熟,现在的她,已经不是那个红透半边天的明星了,只是一个无比贴近大自然的普通农村女孩。
随着生活渐渐习惯,她基本上融入了这里的山山水水,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应该一辈子住在这里,远去人世间的纷纷扰扰。
是感受《边城》意境的时候了。
……
不过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问题。
桐溪的水潺潺地流过,林朝颜看着自己在河中的倒影,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她为难的不是自己怎么才能演好翠翠这个角色,她为难的是自己的形象。
自己的形象并不符合小说中的角色特征。
具体的说,是肤色问题。
在《边城》小说中,女主角翠翠皮肤被晒得很黑,而林朝颜肤色很白皙,两人在肤色上差别很大。
要不要把皮肤晒黑呢?林朝颜还真有点不情愿,女人有一白遮百丑之说,即使不那么漂亮的女孩,如果皮肤白皙干净别人的观感也很好。
相反的就是如果你很黑,那即使你外形再俊俏,但外貌的档次也大幅度降低。
林朝颜现在的颜值,说是超级大美女绝不为过,属于文人见了都要发骚那种,但要是变黑了,那就从绝色佳人变成了村花…
这是她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林朝颜想了很久,最后一狠心还是准备把自己晒黑,既然要演文学经典,那就不能顾着自己的形象。
不然搞出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版翠翠,还不如不演,自己吃这么多苦来这里体验又有什么意义呢?
……
其后数天,林朝颜穿着很少的衣服,躺在外面晒太阳,一个人想变白难,想变黑那就简单多了,不到半个月,林朝颜就达到了村花这个档次。
“朝颜,你真舍得!”吴文春佩服地道,她现在和林朝颜已经很熟了,二人都以名字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