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惊世天下?”
从看清他们专辑的名字那一刻开始,姜桥就开始拧眉,不过他也知道玩摇滚乐队的大多比较特立独行,点也比较奇葩,拥有一套特殊的‘审美’,但当他听到歌词的时候,他发现是他想太多了,这就是单纯的中二,过万的播放量估计友情占了一半。
他念了一遍自己听见的歌词。
“惊鸿一瞥,我站在烈火的边缘。
世事无常,寻不回昔日的梦。
天生我材必有用。
下笔如有神龙助。”
真就尼玛的惊了,这上下句有任何联系吗。
“你写的?”
“嗯。”唐暮帆眼神有一点点小骄傲又有一点小忐忑,那天只听了姜桥半首歌,他就知道这人也是行家。
行家会怎么评价他呢?
姜桥本来想尽量让自己温柔一点,毕竟对面是个小弟弟,但是他的专业素养不允许他温柔——听完这样一首歌,他感觉好似耳朵被人塞了SHI。
他胳膊勾着唐暮帆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很轻地问:“宝贝儿,你知不知道有种软件叫‘藏头诗一键生成器’。”
唐暮帆愣了半秒,气急败坏地推开他。
“操。”
姜桥跟着他起身,双手伸长,圈着这人的肩膀又把人拽了回来。
这样的动作对于关系还不算亲密的两人来说,其实有些大胆,但姜桥想做,就大胆的伸手了,而唐暮帆也没有挣开。
他忽略了中二爆表的词,专心去听伴奏。
曲子的完成度比姜桥想象中要高,节奏抓人,架子鼓表现突出,吉他长笛的配合效果爆炸,高潮部分还加入了大鼓。有想法、有态度,有技巧,要是换个好一点的填词,可能还真有‘惊世天下’的味道。
“这架子鼓是小酒?你们三年前发的专辑,当时他才14岁?”
那可算得上是天才了。
谁料唐暮帆耸了耸肩,回头看着他:“是我。”
“我本来是鼓手,主唱跑了,吉他也跑了,我只好自己上了,现学现卖。”
乐团换人这事儿姜桥倒是不惊讶,他们这种小乐团没有收入,全靠爱发电,指不定什么时候谁就玩儿累了,但姜桥无法想象唐暮帆那么娴熟的竟然只练了三年。
牛奶丢完垃圾回来,正好听见他们聊到这里,便积极加入话题。
“老大,请找准自己的定位好吗。你这脸不当主唱不做乐队脸面当担,你都对不起老天爷的厚爱。”
唐暮帆骂了句滚,唇角挂着一丝不带笑意的弧度。
主唱这个位置是乐团的C位,是舞台绝对的焦点,是观众第一眼就看见的,谁都想要。
但除了唐暮帆。
他最喜欢的乐器还是架子鼓,最喜欢的位置还是在舞台的最后面。
他可以坐着带着笑容看他的队友在聚光灯下,在人海中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
而主唱这个位置站得太靠前,太接近光芒和荣耀,飞着飞着就很容易让人忘记其实飞翔的翅膀并不是自己的,而是由队友亲自披上。
不过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话,他也从来不说。
第4章 排练
小酒提供的演出机会是在两天后,是由学生团队自发组织的,他们的演出费由留学生团队里一位土豪提供,折合成人民币大概五千块,唯一的要求就是定制歌单。
这个要求对三分球乐队来说略显尴尬。
对他们的乐队就叫‘三分球’,因为每个队员都是唐暮帆从篮球场是捡来的,而篮球场是最亮眼的就是三分球。
唐暮帆非常倔强,对自己的词曲极非常有自信,做着要把自己的原创曲唱到火遍全球的春秋大梦,让他唱别人的歌这恶劣程度等同于逼一个四川人吃清汤锅。
“老大,再过一个月林鹿就要回国了,我想给她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
唐暮帆想问美好的记忆为什么不能是为她唱自己的歌、弹自己的曲子,唱别人的歌不是不可以,可连一首原创曲的时间也不给他们这就有点过分了。
不过最后他嘴唇动了动,还是没说话。
沉默了一分钟,他拿起对方提供的歌单:“练吧。”
姜桥醒来时才得知他们今天不出去打工,要为明天的表演做准备。他听说唐暮帆因为歌单都是伤心情歌而觉得不舒服,他还有一点紧张,担心在歌单里看到自己的名字,万一掉马了,他该怎么面对这群小子?万一打击到他们怎么办?
这么一想还有一点小激动。
可事实证明他们想多了,所有歌名都跟他毫无关系。
姜桥这个时候对自己的人气产生了质疑,难不成其实所有的歌迷和人气都是家里怕他混的太惨打击到他花钱替他买的?不至于不至于,他爹妈都不乐意他混娱乐圈,巴不得他混不下去了回家继承家产。
又或者说难道是他的哥哥们担心他回家分家产?
姜桥开始认真思考这个可能性,毕竟他在的区域华人还挺多,别说歌迷粉丝了,连个认识他的人都没有。
吃过早饭后,他坐在花园里一颗树下,看唐暮帆的乐队排练。
今天大家都起得很早,吃得是正儿八经的早饭,对于一群长期生活从十一点开始的夜猫子来说,着实有点辛苦。
哪怕吃过了早饭,也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可一旦接触到各自的乐器,音乐声响起来了,每个人就像被点燃了一般,像绿叶上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虽然平均年纪不大,但他们每个人状态都在,技巧娴熟,最感染人的还是年轻人特有的朝气蓬勃,再加上对音乐的热爱,抱着乐器舞动的少年们好似在发光。
“第一首。”
唐暮帆拿着手机看词,念了一遍后颇为嫌弃地皱眉。
“这什么破词,酸气都快要把我熏死了。”
听前奏姜桥听出来了这首歌的歌名,歌词他记得是圈内著名填词大佬写的,唐暮帆竟然敢说这种话,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这要是个公众人物,说完后半生就注定与红无缘了。
他态度如此,姜桥便对他们这场纯为了利益的演出不抱希望,可当他听见唐暮帆的第一句词,就发现他想错了。
口嫌体直,唐暮帆在前奏起来的几秒钟就入了戏。
不同于唱自己原唱曲的嚣张和中二,唱情歌时他的声音也可以深情饱满。
他的声音偏低,略带着点点烟嗓的调调,放出来的瞬间,就让人脑海中有了画面——一个失恋的男人摇晃着酒杯坐在吧台前,背后是一盏昏黄的灯。
一首接着一首,不同的歌词,不同的情绪,他能在瞬间完成自己入戏、表达给观众这个过程,并且将演唱技巧和情感完美融合,气息很稳,少有瑕疵。
姜桥听到最后已经完全失去了表情管理,他点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迫不及待想要跟人分享他意外发现的宝藏。
圈内好友很快就回了他。
[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但是唱得非常不错。不像是专业学音乐的,如果给他一些专业指导,他一定能发光发热。]
姜桥也激动的敲字:[最令我惊讶的是他的共情能力,每听一首歌都好像看完了一场表演,他能完全融入歌词里,好似他就是词中人。]
他拍了一段视频过去,好友看完道:[卧槽,长这么帅唱什么歌,演戏去吧。]
姜桥发了个鄙视的表情。
[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去演戏,唱歌不好吗?]
对方回复:[姜大少爷你不懂人间疾苦,演戏赚得多啊。]
对牛弹琴。
姜桥觉得自己找错了人分享,但他的记忆里最聊得来的,除了他经纪人,就是刚散了乐队的主唱,都不合适。
算了,他继续录视频,并且保存了唐暮帆后来几首放松心情的原唱曲,他统统保存好,决定以后找到合适的人了再拿出来分享。
唐暮帆表现不错,但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点问题,接下来就是纠错环节,这个时候姜桥见识了唐暮帆超凡的记忆力和找茬能力。
“狒狒,你进快了。”
“小酒,你有个地方节奏错了。”
“牛奶,第二首歌2分50秒的时候你和声……”
牛奶非常有底气的说:“我跟了!”
唐暮帆一记眼刀飞过去:“你他妈的打了嗝儿!老子说了多少次,有演出不要把磕可乐当水喝,你听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