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摸着下巴想,这倒是种颇有心计和效率的管理方式,他又问:“所以虞夷是相反的吗?勇士总是公开被拥戴。可是换个角度想,不公开说不定是为了保护……”
“当然是为了保护,能使用得久一些。”子锋烦躁道,“但真正的勇士不怕挑战。而且那种感觉——”
子锋总结不出来,在虞夷,越强大的武士,越能同时收获赞美和尊敬,虞夷等级森严分明,奴隶地位低下,在荣誉的勇士面前连大喘气都不敢,要日日为勇者祭祀祷告。但这也是该获得的。所以有了“英雄少年,俱出东方”的赞誉。
出生入死,变得强大,征服远方的土地,然后获得荣誉,在政治生态中也有话语权。子锋心想,勇士天生值得如此被对待。可是到了夏渚,普通百姓对武士、对勇者的态度都非常漠然,他们心安理得享受护持,却连尊崇和祈福都不给对方。
子锋冷漠地总结,“大概因为十几年前,飞獾军建立之初,他们的首领就是一个卑下、见不得人、践踏荣誉、永远躲在黑暗中的背叛者吧。”
方征听出了“连风”话音中强烈的恨意,问:“是谁?你认识?”
子锋迟疑着,最后叹了口气,“他是逢山氏的,叫蒙。如今他已经很老了。我没有见过他,但……人人都知道,他是个小人。”
人人都知道那人暗杀了他的恩师,也正是子锋的恩师……
方征一时间觉得有点耳熟,但又没想起来。
方征跟着子锋继续往丹阳屯郡内部走,渐渐听到身旁声音喧嚣,除了农田劳作的声音,人们说话的声音,还有种热闹的,人聚集在一起交换东西的声音。像是后世的集市。
方征留了心,对子锋道:“你注意下,有没有陶可以交换。”
如果找不到“马上飘”,能找个普通夏渚人,会制陶也好。
子锋摇头道:“这种交换地不会有的。”
事实上,这里只是附近屯田的一些夏渚人交换生活用度和吃食的地方,大都是些粮食水果,顶多几把石斧头,一些猎物头骨牙齿等。
子锋看到一个夏渚人面前有一堆犀牛角,把方征牵了过去,说:“征哥哥,你不是在收集角吗?这些如何?”
“这不是普通犀牛,这是兕的角。”那个夏渚猎户得意洋洋地说:“费了好多力气才能猎到。”
方征已经有兕角了,并不稀罕,但作为习惯仍然是上手摸了一摸,他探到这角上有个像是小猪和蛇混合的刻痕,疑惑道:“这是什么?”
“归属标志啊。”夏渚猎户看了看他们的模样,嘿然笑道:“你们不懂吧,有本事的人才这么做,把东西刻上归属标志,就不怕别人偷走,永远都是他的了。”
方征神色一动,凭记忆,捡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小鸡仔,他看不见画得歪歪扭扭的,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吗?”那夏渚猎户却神色复杂道,“你画的这个太潦草了,我认不得。”
其实是不敢认,在夏渚,明目张胆地提虞夷的标志,谁知道会不会被飞獾军听到呢?
子锋也赶紧用脚快速抹掉了方征刻下的泥土痕迹,牵着方征往前走。他内心滋味复杂,方征这么久了还记得兕角上的图案?他凑在方征耳边小心翼翼道:“征哥哥,那是虞夷的玄鸟,这里是夏渚,最好不要在人多的地方提,我以为你应该知道的……”
方征震惊了:“那居然是,鸟?”
方征心想大意了,但也怪子锋的画功太拙劣,鬼画符似的,他压根没和对方国符联系在一起,还以为是个什么字。方征竖起耳朵谛听,但附近人声鼎沸太嘈杂了,他也不知道有没被人听去。好在刚才那猎户似乎也没认出来?附近也没听到什么异样。
话虽如此,方征内心仍然有种不安之感。子锋更敏感,可是这里人实在太多了。他只能忧心忡忡,提高警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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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征他们察觉不到的很远处,有三人身影迅速转到阴影中,低声商量着,其中一人身份俨然更高,语调都比另外两人威严得多。
“看得不清楚,但有可能……”
“什么叫可能!如果今天不是我恰好巡岗到这里,你们根本就看不到——”
那两人暗暗叫苦,一箭之外的地上一个极小的符号,他们眼睛再好,也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但大人训.诫,就只能听着。这是他们平时想都不敢想的,飞獾军中神出鬼没的大人物,按照那种级别,正常晋升的速度,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们今天也的确见到了对方的本事,能那么迅速地在一箭地之外锁定目标,看到了异常之处,并当机立断作了安排。
“玄鸟符号是次要的,那个人——”面容隐藏在阴影中的“大人物”咬牙切齿道,“脸变得很奇怪,但那个身形——你们一定要牢牢盯紧,太像了,实在太像!如果有机会,宁可错杀——”
那几人战战兢兢,听“大人”憎恶的声音继续命令道,“一定要杀掉!”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对方内心惊涛骇浪的畏惧感。至今想起仍然浑身颤栗。
——连子锋,你怎么可以活着!
第72章
方征和子锋在集市上,用从山谷里带出来的五彩漂亮小贝壳,交换了几只木梨和一只鸡来填肚子。当初带这些小贝壳还是方征的主意,子锋愣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居然同意交换,他本来想去附近猎动物。
“不实用。”子锋小声嘀咕,想不到那些人都挺喜欢这种五彩斑斓的小贝壳。
方征微笑,先民们对贝壳、玉甚至漂亮的石块,会有种早期审美上的需求。这样的小贝壳在山谷小溪里有很多,某种意义上,他一时半会不会缺“钱”了。
除此之外,方征在集市上还交换到了酒醴,据“连风”描述,是一小团白白的,上面有细长的菌丝,从一个大桶里挖出来的一块。方征如获至宝,也顺便向那个夏渚人打听:“有什么小罐子可以装?”
方征本来期待着换到一个小陶罐,没想到却得到了一只小玉罐。冰凉通润。装在其中的酒曲可以带回去酿酒。夏渚人用得起这些器物,让之前一直周旋在穷苦部落生存问题之间的方征,终于看到一点“大国”的物力。不过他还没细问就被“连风”拉走了。
“我觉得有人在跟着我们。”子锋小声对方征道。
方征也有感觉,只是人太多了,一时不好分辨。小紫狪和獬廌都没有带进来,放它们自由在江边觅食,方征也不担心它们跑掉。小紫狪会照看好獬廌的。
他们就朝着人数较少的农田阡陌走过去,半路上方征顿住脚步,惊异地听着一种有规律地“沙”“沙”声,问“连风”道,“前方是什么?”
子锋道:“征哥哥,是养蚕的桑林。”
想不到能得见这个时代的缫丝技术。桑林中有人在摘叶,地面巨大的平筐中,有白胖的蚕虫蠕动着,一朵朵小棉花似的茧粘在上面。
方征他们刚走近,就被两个“铠役”拦住了。
“不能靠近这里,蚕坊是国君的。”
方征他们便在附近找了处空地歇着,远远听那桑树叶被啃吃和劳动者们制衣的声音,方征内心涌动着难得的平静。他倒是想学会缫丝技术带回山谷,但山谷内女人们虽然会摘采野蚕丝,却觉得蚕衣实用性不大。也只有夏渚这种国家,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上层贵族间有了轻薄柔软衣料的成批量需求,才供得起蚕坊了。
快要到夜晚,子锋提议方征去找个地方歇脚,他们不会真的去找夏渚军队的“联络官”,毕竟子锋知道自己若是被查出来麻烦会有多大。夏渚人都居住在农田边,他们叩开门问了好几家,幸运的是,有一家男女主人俱在,同意他们以一些小贝壳做交换,让他们住一.夜。
说是“家”,其实房屋也很简陋,只有一间,里面是两张较大的石床,两人各自凑合一张。家中农炊具齐全,墙上还有弓箭枪杆。这户人家是夫妻二人。夏渚基本全面进入农耕文明时代,夫妻制度是最普遍的。他们相信负责祭祀的“大司运”的劝善话:多做好事就能成功怀上孩子。于是他们把帮助陌生人过夜也当做一种“善事”。
晚餐是方征他们交换来的那只鸡。这个时代的鸡还在驯化初期,个头并不小,叫做角鸡,跟大山雀似的。女主人清理了毛和内脏,升火后放在锅里煮熟,然后配着菰米(一种水边的谷类),蘸着醢酱(鱼、肉等制成的肉酱)。男主人从一只玉罐里倒了些酒出来。方征很久没有吃过这等“围桌饭”,也很久没遇过除了他之外还有人用成熟的烟火烹作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