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大纲让乐景看花了眼,不由在心里再次肯定了自己这些小伙伴们的智商,和智商高的人交流就是省事。
他稍微修改了一下小伙伴们的大纲,让他们的剧情更加紧凑,增强矛盾冲突的戏剧性,增加故事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接着乐景就让他们去回去写小说了。
再然后,乐景开始策划推出公司的第一份报纸。
乐景的新报纸想要站稳脚跟,打进市场,少不了约翰的帮助。
为了消除约翰的情绪,让他不会产生芥蒂,乐景索性就让约翰也成为了自己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让自己要办的报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约翰的分刊,并给予了约翰一个名誉主编的名头后,这个白人男人对乐景的新报纸的热情就立刻高涨起来,开始热心的替乐景筹划他新报纸的发行事宜。
约翰兴致勃勃问道:“报纸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乐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报。”
守夜人?约翰在心里暗自低估道,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是乐景是老板当然是他说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报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约翰有点迟疑,“日报?这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
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小说报》或《哈特福德小说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
第43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3)
约翰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路易斯给的说辞, 怎么和他回绝别人想要见路易斯时的说辞一模一样?
怎么都是奉行神秘主义, 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的作家?
约翰瞪大眼睛, 倒抽一口冷气,胸中突然有了一个不可思议, 他抖着嗓子问道:“这……这兰斯不会是你吧?”
男人瞳孔地震,身子抖啊抖, 抖啊抖, 乐景忍不住恶趣味地在心里想,如果他说是的话约翰会不会开始怀疑人生?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暴露自己的另一个马甲。
毕竟他这边给约翰说自己还在构思新连载, 结果转头突然成了七篇小说的挂名作者,他如果承认了兰斯是自己的马甲,不就等于亲口告诉他我在背着你摸鱼吗?约翰肯定要逼着他也写其中一种类型的小说的。
所以乐景就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责怪地看了一眼约翰,“你在说什么呢!兰斯先生要是听到你的话一定会生气的。”
约翰半信半疑的看着乐景,不确定问道:“你真的不是兰斯?”
“当然不是啦,我说兰斯先生无法现于人前,是因为……”乐景压低声音, 神神秘秘说道:“兰斯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约翰:???!!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灵感创意?”乐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兰斯这个笔名代表了一个智囊团, 其实是由智囊团里提供灵感创意,然后再请其他作者把灵感创意写成小说。”
约翰倒是对这个解释接受良好。
如果真的是一个叫做兰斯的人和别人合作写了这么多类型风格全然不同的小说,未免太可怕了, 甚至让约翰开始怀疑莫非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和狗之间还大?
现在乐景说兰斯其实是一个团队的名字,这些灵感创意其实是团队智慧的结晶,约翰心里就好受多了。
这样一来,也怪不得路易斯说兰斯不能见人。
约翰望着手里的报纸,灰色的瞳孔里盈满了期待、兴奋和复杂。
就像这份报纸折服了他一样,也一定可以折服其他读者!
约翰已经算是阅读量丰富的人,照样被这份报纸上刊登的小说激起一阵鸡皮疙瘩,身体控制不住的想要颤抖。
这份报纸宛如一场来势汹汹的地震,地动山摇间,新的大陆升起,在海天相接处,伫立着一座神异的城池,旧有规则崩解,新的世界向他缓缓拉开序幕。
这对他而言是绝无仅有的体验。
而对于报纸来说,绝无仅有,就意味着不可替代,意味着火爆的销量。
约翰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路易斯身为作家,就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优秀作家,结果他办起报纸来,竟然质量都胜过包括约翰在内的很多资深报人。
约翰已经能想到《守夜人日报》随刊开始赠送后的尴尬局面了。
作为赠品的《守夜人日报》会抢走所有正刊的风头!
约翰的《孟松小说报》和《哈特福德小说报》甚至可能会成为《守夜人日报》的垫脚石!
作为朋友,约翰很乐意看到路易斯事业的成功,作为股东,路易斯事业成功也会回馈给他大笔钱财,但是约翰除此之外,还怀有远大理想,他希望能亲手创立全国闻名的报刊。
而且,他心里有个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