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情剧学习强国[快穿]+番外(158)

出于某种直觉,乐景慢慢跟在他的身后,然后就见他在一块墓碑前停下了脚步,他侧过身,从怀里哆哆嗦嗦掏出了几根香,点燃,插在了墓碑前的香炉前。

“长生啊,我来看你了。”

乐景慢慢走到墓碑前,和季鹤卿并肩而立,两人一起看着墓碑上的黑白遗照。

照片是他上大学的时候拍的,那时候他真年轻啊。乐景甚至有点自恋的想,颜泽苍的皮囊真上镜,即便在像素很差的黑白照片上,他看起来也很像李云龙自夸的“十里八村有名的俊俏后生。”

季鹤卿在墓碑前停了一会儿,又走到隔壁,点了几根香,“飞鹏啊,我也来看你了。”

乐景表情慢慢凝固,他猛地转头向右手旁的墓碑望去,本已止住的泪意再次汹涌而出。

墓碑上,十八岁的顾图南笑容灿烂,勇敢无畏。

季鹤卿絮絮叨叨地说:“长生那小子偷跑,真不够意思,可怜我一把老骨头,孤苦伶仃,现在你们好了,你们两个合伙一起玩,不带我了,不带我了。”

乐景含泪向季鹤卿伸出手,手指却直接穿过了季鹤卿的身体。

季鹤卿一无所觉,继续对着墓碑絮叨:“飞鹏啊,我现在有时候都在想,也许长生是对的,我们都错了。”

老人目光迷茫,喃喃自语道:“资产阶级政...党……真的可以拯救华夏吗?”

“我们推翻了清廷,建立了新的政.府,可是中国依然没有变好,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西方各国继续变本加厉侵略我们……”

“我本以为我可以替你看清楚黎明的模样,可是我发现,现在好像是一个更加漫长寒冷的冬夜。”

“飞鹏,长生,你们说,我要怎么做?要重新走另一条路吗?”

“我今年都六十了,我还能做什么呢?”

“你可以做很多事,九皋——”乐景未完的嘹亮话语溢散在昏黑的小巷里,季鹤卿的身影连同那些墓碑一起消失不见,宛如一场幻梦。

他几乎不敢想被留下来的季鹤卿的心情。

在撞上绝路尽头遮天蔽日墙壁那一刻,他该有多么绝望?他坐在他和飞鹏的墓前,心情又该是如何凄凉?

乐景想告诉他,只要他努力活着,活到99岁,拥有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他就一定能看到黎明,看到盛世太平。

他知道黎明的模样,季鹤卿……还能看到乐景所看过的黎明吗?

只要想到这里,乐景就痛彻心扉,泪水无法干涸。

系统机械的声音并不会因为乐景悲怆的心情而停止,它继续说道:“恭喜主播乐景,顺利通关《大清贤媳传》世界,达成结局:余烬中的火种。”

泪眼朦胧中,乐景发现自己身处一家工厂。

无数台机械运转发出震耳的轰鸣声,身穿工装的工人们满脸油污,坐成一圈,抬头仰望着一个站着的年轻工人。

年轻的工人手里高高举起一本红皮书,上面《共....产.....党宣言》几个大字格外醒目。

“诸位可知道我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年轻工人爱惜的摸着书皮,斗志昂扬道:“这是我们战斗的子弹,是我们未来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是由无产阶级革....命家颜泽苍先生翻译引进到了国内,我认识的老师曾经是颜先生的学生,在我去大学旁听的时候,他把这本书送给了我,然后我又把这本书带到了工厂,送给了你们。”

工人们目不转睛的仰望着他们的工友,脏兮兮的脸上一双双黑眸宛如余烬里的火种,在黑夜里偶尔闪过一抹金红色。

乐景慢慢止住了泪意,他是那样深情地注视着他们,好似在注视着一个触手可及的美梦。

画面再次崩裂,乐景的灵魂再次回到了半空中。

此时雷声滚滚,豆大的雨珠如愤怒的子弹扫射着人间,他冰凉的尸体躺在浅淡的血色里,满身泥污。

一个撑伞的男人走进小巷里,注意到了蜿蜒的血痕,好奇地沿着血痕往前走去,终于发现了他泡得有点发白的尸体。

雨伞落地,一声惊叫划破漆黑的小巷,“救命!死人啦!!”

男人跌跌撞撞向繁华长街跑去。

系统机械的声音在乐景耳边响起:“任务完成,是否脱离任务世界,前往下个世界?”

“……嗯,脱离吧。”乐景抬头望天,透过漆黑的雨云,似乎看到天晴后美好的幻景。

那一定是他和他们所期待的盛世太平。

第85章 番外四

季鹤卿在今天的日记里写道:“3月30日,晴, 今天是长生的头七, 也是我带着他离开港城的日子。”

当天清晨, 他怀里抱着好友的骨灰,面无表情地走出了港城一家旅馆大门。

他的朋友为了他们死了, 可是这座城市的人们依然在无知无觉的过着他们快乐的小日子。

季鹤卿想,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地方就是港城了。

这座城市夺走了他这辈子最好的两个朋友。

他年轻的朋友,他才华横溢的朋友, 他怀抱理想勇敢无畏意气风发的朋友, 皆不得善终。

他们曾经约好同年同月同日死, 最后他们都丢下了他。

英雄走的时候,不应该大雨倾盆, 雷声滚滚为他鸣冤吗?为何今天却是个晴天?这样晴朗的天气, 似乎就连他的悲愤也变得不合时宜起来。

突然, 他的身体僵住了。

长街上, 家家户户门前挂上了白色灯笼,大大小小的供桌比比皆是, 很多人虔诚地跪在供桌前上香。

一个老人带着黑袖站在门前, 手用力向上扬起, 抛出大片大片的白色纸钱, 纸钱迎风飞舞如白色群蝶。

“魂归来兮——”

“英魂千秋——”

季鹤卿幻想中的热闹嘈杂的大街此时肃穆极了, 一向笑脸迎人的商户脸上也带上了哀伤。

过往行人皆神色如常,不见异色,他们穿着素净的黑白色衣服, 很多人也带着黑袖,时不时会有人路祭前停下来,虔诚肃穆地上一柱香。

“老人家……”季鹤卿哑声问道:“你们这是在祭拜谁?”

老人花白头发在风中颤抖,眼中浊泪肆意流淌。

“我们在祭拜颜先生。”他仰头,又用力撒了一把纸钱,声音苦楚苍凉,“今天是他头七,我们怕他迷了路。”

季鹤卿抱紧手里的骨灰盒,泪流满面。

他以为他们不会记得。

可是他们记得。

长生啊,他们知道你为何而死。

长生啊,他们来送你了。

……

约翰近年来越来越后悔一件事——他当初如果拼尽全力阻止他的小朋友们回国就好了。

虽然他知道他的小朋友们很固执,虽然他知道他根本劝不住他们,但是他还是后悔,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设想,如果他当初劝住了路易斯和顾,让他们留在美国,以后的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这种后悔的情绪在他从颜夫人那里得知了路易斯去世的消息后,达到了顶峰。

他多么希望这只是愚人节的恶作剧。

可是望着眼前瘦到脱了形,神情憔悴的女人,他就无法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了。

他的朋友,他这辈子的荣耀,他认识的最为天才的作家,屈辱且默默无闻地死于卑鄙可怖的暗杀,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他突然想起颜泽苍他们告别那日,哈利不无悲哀的话语:“让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放弃文学,不得不去参与政治,不得不疾呼革.命,恰恰应证了那个政.府的无能和失败。”

大洋彼端统治古老东方大地的政.府是约翰毕生的仇敌,它接二连三夺走了年轻却才华横溢的生命,它同样夺走了约翰这辈子的荣耀。

路易斯是约翰最佩服的天才作家,如果他能专心文学的话,这个时代一定是名为路易斯的时代。

即便在路易斯这个笔名已经封笔16年的现在,属于路易斯的影响力也从没有在美国消失。

相反,随着时间的发酵,读者越发读懂了他作品里超越时代的深邃思想,为作者天才般的作品构思而折服。在他封笔后,他们才真正读懂了他的作品。

在当今的美国,很难找到一个像路易斯这样同时拥有广大女性和男性读者群体的作家了。

还有兰斯。

这同样也是在美国文坛引起轰动的笔名。

在起初,人们知道兰斯是因为他天才般的奇思妙想,他一手开创了好几种全新的通俗小说题材,凭一己之力带动了持续至今的通俗小说流行方向。直到现在,穿越重生和题材依旧备受读者喜爱,他们也绝不会忘记开创这一切的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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