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错觉+番外(90)

过了一会,白琅带着牧冉和凌晨也赶了过来,加入了叶子轩和莫寻的队伍之中。

云在野在一旁,既插不了话,也插不了手,只能百无聊赖的抱着手机晃来晃去。

突然,脊背上被人重重拍了一把,转过头便看到叶子轩那张因为不停忙碌而微微发红的脸。

“云少爷,什么忙都帮不上,就别在这碍事了,去洗手间照着镜子捯饬捯饬自己可以吗?!”

被勒令整改的云在野,将手机塞回口袋,一脸无奈的走向洗手间。

九点钟,戚风遥走进了Find。

其实他早就来了,只是在门口一直等着。说好了九点,他不想破坏云在野的准备。

Find的灯光一如既往地昏暗且晃眼,戚风遥眯着眼睛,首先看向了吧台,令他失望的是,吧台里空无一人。

耳边的音响震耳欲聋,舞池里形形色色的人随着音乐扭动着身体,饶是戚风遥视力再好,也没找到云在野的身影。

寻找无果,戚风遥找了一个相对较为安静的角落,拨通了那串自己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响了很久没有人接,最后被一串忙音取代。

戚风遥挂断电话,发信息给莫寻,好一会也没有收到回复。

闷热的气息加之失落和郁闷,戚风遥微微有些急躁,回身向出口的方向走去。

就当路过舞池的时候,酒吧的电源突然被切断了。

戚风遥脚下一顿,定在了原地。

无穷无尽的黑暗从四面八方涌来,将他层层包裹住。

戚风遥微微有些发抖,手指用力抓着自己的胳膊,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可恐惧还是一波又一波的侵袭着他的大脑,让他没法安静下来,甚至忘了拿出手机来照明,也忘了怀疑为什么周围的人群如此安静,没有表现出一丝惊慌。

突然,一双温热的手抓住了自己的肩头,随后整个人都被环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他微微睁开了眼,周围已经明亮了起来,身边的每个人手上都捧着一只小巧的蜡烛,面带微笑的看着他。

在他的眼前,是那张让他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的面孔。

“遥遥小朋友,躲着我是没有用的,你得知道,无论你怎么躲着我,我都有办法抓住你。”

☆、第48章

戚风遥还没缓过劲来,呆呆的看着云在野,还想开口问他是怎么回事。

可还没开口,周围的人群便开始起哄。

“接吻,接吻,接吻,接吻……”

在这样一波接着一波的呼声中,云在野微微仰头吻上了他的嘴唇,周围又是一片叫好欢呼。

待戚风遥从短暂的窒息中回过神时,周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一旁看着他的莫寻,还有与他咫尺之遥的云在野。

莫寻笑了笑,走了过来将戚风遥从云在野身边微微带过来一些,拍了拍他的肩头道,“云公子今天为了你可是把我这包圆了,你可千万别辜负。”

说完后,莫寻在口袋里摸索着什么,然后快速塞进了戚风遥的手心,随后笑着摆了摆手,关上门离开了。

戚风遥借着不怎么明亮的灯光,微微张开手心瞥了一眼,随后便是一脸无奈。

莫寻刚刚偷偷摸摸的,给自己塞了一片安全套。

这时,云在野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风遥?”

戚风遥一个激灵,赶忙将手中的物品塞进口袋里,转身看向云在野。

“云公子,包场啊!排面这么大是要干嘛?”

看着戚风遥明知故问的样子,云在野暗自笑了一下,随后咳嗽了一声,佯装正经的向前走了一步,看向戚风遥,“我来承认错误,顺便来纠正错误。”

戚风遥挑了挑眉,向后拉出一把椅子坐在上面,然后抬眼看向云在野,“认错?云少爷还会犯错呢?”

“那是自然。”云在野左腿向前一步,单膝半跪在戚风遥面前,与他的视线相平,“我也是俗人,怎么会不犯错呢?”

“我太晚出现了,晚了四年时间,让遥遥小朋友一个人等了我那么久,真是抱歉。后来我又太过自私,因为自己的意气用事,错过了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年时间,对不起。”

“这样的错误很糟糕,但我不会逃避,我选择用我余生的时间来弥补。戚风遥,我会爱你很久很久,永远爱你。”

然而,云在野并没有等来戚风遥的回应。

只见戚风遥冷冰冰的看着他,盯了好一会儿后突然扯出一个不怎么好看的笑,“云在野,爱情这东西我懂,可是永远是什么?”

像是早有预备,云在野没有丝毫犹豫,便开口回答道,“永远就意味着,我和你都有着有限的生命,在这短短数十载中,如果我先你而去,那么你就会知道,直到我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我都爱你。”

“那如果我先你而去呢?”

“风遥,如果某一天你先我而去,那么你不用担心我在剩下的时光里去爱上别人。我会追随着你的脚步,同你一同离开。因为没有你的世界,太寂寞了。”

这一次,戚风遥没有再开口,他就那样看着云在野,一言不发。

他动摇了,不是因为自己不爱他了,而是这个人太好,而自己的爱配不上他。

我们喜欢一个人经常暗含着许多条件,像买菜一样计算着这些条件。我们把给出喜欢当成一种了不起的恩惠,而且很容易因为这种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而恼火。

如果一个喜欢的人居然拒绝了自己的某个请求,那种拒绝可能带来更大的伤害。因为当我们开始喜欢,我们就暗暗给喜欢定了价格。

还有的喜欢更昂贵。如果你去看一看那些人群聚集的论坛、社区,你会发现很多曾经付出过喜欢的人的怒骂。而怒骂的原因只有一个:自己喜欢过的人变了。

小众歌手有名了;穷艺术家有钱了;愤世嫉俗的人经商了……

“喜欢”是给面子,是一种恩宠,一旦喜欢的人做了什么不体面的事,批驳起来更不留情,因为“爱过”所以更受伤。以至于,世界上几乎很少有“粉转路人”,只有“粉转黑”。

这些人的喜欢,价格实在高了。他们甚至要求自己喜欢的人停止生长,一辈子都留在最初的地方让自己偶尔去喜欢一下。

可是很不幸,戚风遥正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他的喜欢和他的爱,都很自私,很极端。

他喜欢过一些曾经比较小众的歌手和作家,在无人的街道或寂静的夜晚时,他便会阅读那一篇篇文字,听那一段段旋律。像是自己完全占有着他们的优秀,而别人一无所知。

这样的占有,让他曾经几度迷恋沉醉其中。

但是,如果这些作家或者歌手,后来小有名气或者一战成名,那么戚风遥便不再是他们忠实的跟随者。

被别人所知道和喜欢的人,自己便不会喜欢。

所以那四年,他才会那么小心翼翼,别人都以为是关于性别,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那样优秀的人,他并不愿意让他人知晓。

云在野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便够了。

可后来越了解,越不忍心如此自私。如果云在野没那么优秀,那他大可不必如此纠结,几乎不用考虑,便可以将人据为己有。

可是,他的优秀太扎眼了。他一边藏着掖着怕别人看到云在野的出众,一边又按捺不住的急切的想要把云在野介绍给身边的所有人,让他们知道云在野有多么优秀,而如此优秀的人,是属于自己的。

良久,戚风遥缓缓站起了身,背对着云在野,轻轻摇了摇头。

“对不起啊,在野。我不能那么自私,自私到把你据为己有,让你的所有骄傲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说罢,戚风遥抬脚向门口走去,脚步没有一丝迟疑,甚至微微有些慌乱,生怕有一丝犹豫,自己便舍不得离开了。

可饶是他离开的再快,也还是被云在野从身后一把揽入怀中。

隔着薄薄的布料,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云在野坚定有力的心跳。无需怀疑,云在野此时也一定感受得到,自己那慌乱无章的心跳。

就在大脑因为燥热而一片空白的时候,云在野清冷的声音在他耳旁响起,“我所有的骄傲,在爱上你之后都变得一文不值,因为你是我最大的骄傲。”

“我亲爱的小王子,拜托你驯服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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