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沉去世后,江重行回国搬进了这幢别墅和他同住,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柳清宵为了避嫌就搬了出,把别墅让给了江重行。但后来江重行用尽方法百般逼迫,柳清宵还是搬了回来。别墅里的佣人都被他辞退了,只留了一个做饭的阿姨,打扫卫生就交给了钟点工。
“重行,”柳清宵斟酌着开口,“我找了个公寓,最近准备搬出去。”
江重行看了他一眼,将碗筷放进了水槽里,淡淡地开口:“为什么?”
“江老夫人准备给你介绍一个Omega,25岁,长得漂亮,学历高家世好。以后我要是还住在这里,总归是不方便,惹人闲话,对人家姑娘也不公平。”柳清宵语气平静。
“非搬不可?”
“对。”
“好,我知道了,”江重行点点头,“你睡觉吧,我出去一趟,不用给我留门了。”说完,他抓起桌上的车钥匙就往外走。
“你去哪儿?”柳清宵追到玄关处,看着他换鞋,忍不住问。
江重行转身看着他,漂亮的眼睛里似笑非笑。“你是以什么身份来问我这个问题?地下情人,还是——”他刻意拖长了声音,“小妈?”
柳清宵的脸色骤然一白。
江重行心里升起一股无法明言的扭曲快意,他推开门,扬长而去。
他开着车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最后打电话把路长轩叫出来喝酒。
路长轩这边正在堵人,结果一接电话就让他堵的那个人借机溜了。无奈之下,他也只好答应去陪他喝酒。
江重行约的是他一个老朋友的场子,高档清吧。路长轩到的时候,江重行已经喝上了。
“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跟你小继父表衷心然后被拒绝了?”路长轩看他喝威士忌如喝水,眼皮直跳。
江重行也不说话,只是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
路长轩气得翻白眼,夺过杯子,在他的酒里倒了几块冰,又推了回去:“喝喝喝,喝不死你!”
江重行把那一杯加了冰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抬起头,双眼通红:“长轩,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路长轩没正形地倚着吧台,喝他那一杯百利甜,懒洋洋地玩着骰子:“这你要去问他,我又不是他。再说了,爱情这东西,哪有为什么。”
“有时候,我感觉,他应该是喜欢我的。”
话还没说完,路长轩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欸兄弟,你怕不是自作多情了。你们两个成年人,孤A寡O的,人家看你长得好,想跟你打一炮还非得喜欢你?”
“他不是这种人。”
“你看,”路长轩摊了摊手,“你比我了解他,那你还来问我他为什么不喜欢你?”
他了解柳清宵吗?经此一役,江重行突然就不确定了。
他本来应该是最了解柳清宵的人。八岁那年,他被父亲送到乡下避祸时遇到了柳清宵。他们同岁,只不过柳清宵的生日在四月,他的生日在十二月。
他在乡下度过的三年时光,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跟着柳清宵过的。柳清宵看书,他也看书;柳清宵弹钢琴,他就搬个小凳坐在旁边看。
三年时光很短暂,父亲照例除夕的时候把他接回了家。他也以为不过是回家过个年,年后就会回来。没想到,父亲把他领到了母亲的灵位前,告诉他:“孩子,你以后都没有母亲了。”
十一岁的他对死亡只有些模糊懵懂的概念,他只是突然很伤心,父亲教他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他伤心得嚎啕大哭起来。他好像在这一天告别了他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他失去了母亲,再也回不去那座花园。现实逼着他成长,他只能成长。
他常常想起柳清宵,遗憾他们短暂的缘分。只是没想到,命运给他准备的一份大礼正等着他。
他常常想起十七岁那年的夏天,骄阳似火,他跟兄弟们打完球回来,家里突然多了个人。他先闻到了一股浓郁的Omega信息素的香气,玫瑰的甜美混杂着琥珀的醇厚扑面而来。这信息素很好闻,但自从母亲去世后,江重行就很讨厌家里有任何Omega信息素的味道,这样会让他觉得母亲的位置被代替了。
他在玄关换了鞋,刚走到客厅,就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少年。那少年约莫十七八岁,正低头喝茶,听见响动,抬头瞥了他一眼。
那少年长着一双招人的桃花眼,水汪汪雾蒙蒙,但瞥他的眼神却冷淡极了。江重行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与他四目相对,迟迟挪不动步。
江重行至今无法形容那一眼带给他的感觉。
“你好,柳清宵。”那少年见他迟迟没有打招呼的意思,只好先起身,和他打招呼。
一站起来,江重行就发现那少年长得很高,腿也长,简简单单的白T和牛仔裤硬是被他穿出了几分不同的味道。
江重行支吾着应付了几句,便逃也似的飞奔上楼把自己关进浴室。他打开花洒,凉水兜头冲下,冲完凉,他感觉自己身体里那把难以名状的火总算是消下去了一点。
晚饭时,几天也难得回一次家的父亲回来了,在餐桌上宣布柳清宵将暂住在他们家。
似乎注意到江重行的脸色有点僵,父亲有些奇怪地问:“怎么?你小时候跟他玩得那么要好,现在都不记得他了?”
江重行几乎要跳起来,这时,他才仔仔细细地端详着面前一言不发的柳清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依稀看得出小时候的影子,只不过长开了,又因为第二性别分化的原因更加柔和艳丽。
江重行心里涌起一股细微的喜悦,但他脸上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住就住呗,我又不会说什么。”
柳清宵就住在江重行卧室的隔壁,但他很安静,和江重行记忆中一样安静,只是在一日三餐时下楼,吃饭的时候更是话少,像一座美丽的雕塑。偶尔他要出门聚餐、打球、看电影之类的,他会去敲柳清宵的门问他要不要一起去,柳清宵通常会很礼貌地给他开门,漂亮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眼睛颜色浅淡,是很温柔的琥珀棕,连拒绝的话都说得温温柔柔,让江重行生不出脾气,只能挫败地离开。
慢慢来吧,江重行想,反正他总有一天会接受自己的邀请的。
没想到秋天一开学,柳清宵就搬进了学校宿舍。江重行这才知道他是来滨城读书的,只是暑假暂住他家。
江重行气得三天没睡好,他倒不是气柳清宵不辞而别,毕竟那天自己也开学,他气的是自己竟然忘了和他交换联系方式,还没问他是哪个学校的。
果然是被拒绝太多次,江重行自嘲地想,都失智了。
他读的是滨城科技大学,念他喜欢的建筑学。路长轩也是滨城科技大学的,和他同班,不过他只念了一年就转去了工商管理,那时候他奶奶生病,他终于向现实妥协,准备继承家业。
他俩坐在学校东门外的小吃一条街上的烧烤店里,一盘烤串两瓶啤酒,路长轩喝了一口啤酒,一阵唏嘘:“真羡慕你,还能学自己喜欢的专业,干自己喜欢的事。”
江重行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能举起酒瓶跟他碰了个杯。放下瓶子,他看见一群穿着隔壁滨城大学校服的人走进了店里,点好了菜,开始聊天。
“今天迎新晚会上弹钢琴的那个学长也太帅了吧,想嫁。”
“你说的是柳清宵学长吧,确实帅,而且长得好高,根本不像Omega。”
“原来他是Omega啊,哎,我还以为他是Alpha呢。”
江重行挑了挑眉,原来柳清宵在滨大,那可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滨城科技大和滨大都是百年名校,还是兄弟学校,中间就隔了这条小吃街。
他找了在滨大念书的高中同学,多方辗转,终于拿到了柳清宵的课表,盘算着什么时候方便,好去堵人。经过多方谋划,他选定了下周周五,刚好他下午没课准备去郊外写生。那天下午柳清宵的西方经济学是大课,在阶梯教室,人多,方便他浑水摸鱼。
但他忽略了一件事,就是他自己过于出众的脸。
当他自以为偷偷摸摸地混入教室时,原本嘈杂的阶梯教室突然安静了一下,然后是嗡嗡嗡的窃窃私语。
柳清宵本来在埋头看书,教室里突然安静,他茫然地抬起头想看看发生了什么。没想到,一抬头就看见江重行一脸傻笑地向自己走过来,在他旁边的空位上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