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这样看着他,仿佛永远也不愿醒来。
弗朗西斯用带着薄茧的右手轻轻扫过他裸露出来的一截白皙的颈子,俯身贴在他的耳边说:“走了,小少爷。”
然后假装没看见亚瑟战栗的身体,右手拎起行李箱,左手拂过他的手背,顺势握住了他的手指。亚瑟触电似的甩开他。他大脑混乱地起身,逃也似的夺门而去。弗朗西斯无奈地攥了攥手指,追了出去。
“喂,亚瑟,等下哥哥我啊!”弗朗西斯追上他,不依不饶地再次牵住了他的手,“真是,走这么快干什么。”
“我才想问你干什么吧?”亚瑟皱了皱眉,却没挣开他的手,“你那旺盛的荷尔蒙就算无处发泄也别祸水东引到我身上吧?莫名其妙,莫名其妙!你到底要做什么?不(NO),不管你要做什么,也请别拉我下水,我无可奉陪!请你不要轻率地把我当成那些围着你团团转的傻姑娘、傻小子,我没时间陪你闹!”
够了,够了。他难道还打算没完没了了吗?他总是那么轻浮,无论是对谁!嘲弄他很有趣吗?够了,够了。
他脸上还有没褪净的红晕,眼眶却已经湿红得像被揉碎的红蔷薇。仿佛有一场山雨在行将倾落。
弗朗西斯不容拒绝地攥紧了他的手,仿佛在抓着一只随时会被海浪卷走的小兔子。他用从来、从来没有过的认真神色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
他松开右手,用力地拥抱着亚瑟,亲吻他的后颈。他的声音温柔而坚定:“我爱你。不管多久,哪怕只有一天。我依然爱你,直到我的□□从这片土地上消散,我的灵魂也依然爱你。不管多久……
“弗朗西斯的名字前永远有一个‘亚瑟柯克兰’的前缀。永远,永远……”
“Je t'aime.”
巴黎晴朗的阳光毫不吝啬地网住了他们,就像一个恒久的守护者。
☆、chapter3
亚瑟被弗朗西斯突如其来的告白冲昏了头脑。最终他也没把一切告诉弗朗西斯。直到关上房间门,他的大脑还是混沌一片。
所以……他这算是告白吗?他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的告白吗?不、不,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大事不妙。为什么偏偏是这种时候……
“……是这样吗?”
“是的。我完全没有来得及告诉他,不,事情完全超乎了我的预料,我根本没想告诉他,而他却这样猝不及防……老实说我现在非常为难,非常、非常混乱——”
王耀依然是那副老神在在的淡定样子,他抿了口茶,说:“也不见得很糟糕。或者说,或许你可以顺着他。反正你还爱他,不是吗?”
“不,”亚瑟苦恼地胡乱抓着头发,“谁知道那个家伙究竟是怎么想的?全世界的人类都是他的情人预备役,在街上随便拉住一个姑娘都有可能是他的前不知道多少任,——当然我这么说并没有冒犯谁的意思。况且我和他认识了那么久,他为什么会突然……”
“你是在怕他痛苦,还是只是为自己而难过?”
亚瑟几乎是下意识地反驳道:“你在说什么?我当然是为了我自己,谁会为了那个家伙……”
话音戛然而止。房间里安静得可以听见液体滴落的声音。
他从未有过如此两难的境地。
他意识到他无法再装作对弗朗西斯的感受视而不见。事到如今已经失去了伪装的意义。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他完全可以毫无负担地玩弄那个法国人从未交付过的真心,他何必把自己逼进这种困苦的泥沼?
“如果现在告诉他,能减轻他的痛苦吗?”亚瑟的视线掠过半掩的窗帘,投向晌午时他们彼此相拥的地方,“又或者,能让我少些负罪感吗?”
“这要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王耀琥珀色的眼睛仿佛沉淀着陈年的悲欢,无波无澜却让人难过,“既然结果自始至终只有一个,要怎样才能让彼此都心无挂碍?我想这道题找不出最优解。每一步都蚀心剜骨,非得要彼此都遍体鳞伤才能证明你们是对的。”
因为从一开始,一切就晚了。晚了就已经错过了,无论再怎么试图挽救,都不可能不流血。
而装点这句和血写下的“Je t'aime .”的,除了来自幽谷的蔷薇和南园的鸢尾,还有罂/粟和福寿草。——它美的令人心醉,却身淬剧毒。
——因为此情至深,所以刻骨铭心。
【福寿草是一种特别美丽,但是有剧毒的植物。】
亚瑟失神地轻声喃呢:“那么我是否可以以最刻骨铭心的方式留在他的生命里?”
残阳烧着了半边天空,夜色潮水一样漫上,蚕食榨取着最后一点白天的痕迹。
世界终于被淹没了。
他到底还是不愿成为枷锁禁锢住弗朗西斯。他爱弗朗西斯,但绝不是爱一只禁足在牢笼的金丝雀。他爱他的美丽,但更爱他的自由与浪漫。
一切噩梦般的真相终于成为了埋葬在他心底、与玫瑰共生的荆棘,它们深深地勒着他的心脏,时常让他痛苦万分,却莫名的使他从未有过的呼吸顺畅。彷彿那些尖刺豁开了他的胸膛,往他沉寂多年的心脏里种了一丛红蔷薇。
大概是因为多年夙愿终于达成,才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吧。
不管以后怎么样,谁管他!未来?让他娘的滚去见鬼去吧!
我的脚步应该总在路上,我迎接晨曦的地方应该在马特洪峰的峰顶,我们的爱情应该交由山川见证。
——而不是把一切盛大的礼赞都拥挤在方寸间的狭小居室里。
他就这样擅自做了决定。他在人们眼里可能就像个疯子——一个亵玩生命的、无药可救的疯子。
然而他本人却并没有因此觉得自己的行为哪里值上“亵玩”这个词——他从小的梦乡就是当一个航天员或是冒险家,世俗生活只是使他暂时忘却了循规蹈矩的痛苦,然而冒险家的灵魂犹在,他只不过是重拾了自我。
但意料之外的,弗朗西斯似乎并不是很乐意他这么做。
“你不觉得清晨在爱人准备的早点的香气中醒来,一起牵着手漫步香街,傍晚在鸟儿的欢歌中吹着来自塞纳河上的爽利的晚风,在璀璨的灯光里接吻,也是一种很幸福、很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吗?”
他是这么说的。你瞧,这是多么安逸而幸福。如果换作两个月前的亚瑟,大概会欣然接受这种令人神往的日子,但现在,亚瑟一心想实现被他忘在角落、几乎从未体验过的冒险生活,与之相比,这种安逸而舒适的生活方式显得无趣极了。
“不,”他说,“这样可能确实幸福,但我并不认为它多有意义。”
只要现在他还能欢笑,他还能放肆地牵着弗朗西斯奔跑,他们的生命彼此纠缠,这可比他们相隔万里的永世要有意义的多。
“重要的是,我并不是孤身浪迹。我们彼此见证。当以后提起往事,可以微笑着说,我曾有过一次无与伦比的旅行,我与我的爱人一同启程,同他携手走向终点。我们有一段彼此参与的美好回忆,它不只有柴米油盐,更多的是挑战和冒险。这样我可以毫无挂碍地向世界宣告,我生命中所有重要的、独一无二的时刻,都有你的参与。”
他像个第一次远足前兴高采烈的孩子,兴奋得手舞足蹈。他将自己的理想诉诸爱人,他的爱人沉默地聆听着,最后在他兴奋得上扬的嘴角轻轻一吻。
答案已经不必明说。他又赢了。
他们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将行装收拾妥帖,动身前往波尔多。
临行之前,神秘的黑发亚裔青年送给了弗朗西斯一份礼物。那是一对充满东方古典美的护身符,它们水红色的真丝布料上綉着华美的暗纹,绳结处打着复杂的结。——其中一个看上去有些年代了,然而被保存的很完好,虽然陈旧却精致。而另一个象是那个的复刻版,看起来还很新。
弗朗西斯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推拒。他知道这个看着不起眼的小东西对王耀而言的意义。它太过沉重。
“收着吧,”王耀怜惜地抚摸过其中一个护身符末端的结,那神情仿佛是在触摸情人的脸庞,“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他们带着佛祖的保佑,会给你们带来好运的。”
他把它们轻轻地搁在了弗朗西斯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