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斜眼看他,等着他主动认错,罗榆却挺直了腰杆,正色道:“我就是喜欢露易丝,现在是新社会了,你们不能强制我们分开,包办婚姻,这是旧社会的恶习了,我们需要抵制!”
“我们不是反对你恋爱,而是连对方的情况都不清楚,希望你不要这么草率地做决定。”我舅舅算是温和脾气,不如舅妈那般冲动,他平心静气地说。
“露易丝是我见过最好的姑娘,她是来这里拜访朋友的,我们在教堂的时候遇见,我敢保证你们见到她绝对会喜欢!”大概是提到了他喜欢的姑娘,少年脸上就流露出自然的笑意。
这个笑容与林谅如出一辙,好像林家人都喜欢眯着眼睛笑林阿姨和舅妈也是如此。
姥爷却看着莫名火大,猛一拍桌子,喝道:“你才多大就为了女人离开出走,你还记得你的学业吗!你是我罗家的子孙,就要担负起你的责任!”
“学业可以再学,责任不是有罗桦哥哥,也不缺我一个,但是如果错过了她。我会抱憾终生!”
“不想明白,你就不要出门了!”
最终罗榆的对抗以两败俱伤结束,他梗着脖子上楼去关禁闭,姥爷捂着胸口一顿咳嗽,舅妈纵使与儿子置气,毕竟还是亲生骨肉,连忙劝道:“您怎么也和他赌气,以他的性格过个十天半个月,早就忘记了什么露易丝南希的事,来的快去得也快,这性格也是随您。”
“咳咳咳……给我找……”
“找棍子?不用,上次他不也是兴致冲冲去上海,结果哭着回来吗,您看吧——这次也是一样的结局。”
“咳咳咳……给我找点药……”
“您这样做不好吧?把药拌在饭里,让他昏睡个几天,这样身子骨会受到损伤的,会留下后遗症。”
“给我找点药涂手上的伤,刚刚拍桌子太用力了。”
“……”
我在一旁听得直摇头,绕到罗桦身边,轻松地问:“哥哥,你没来上海是因为找到工作了吗?”
他对于方才的那场风波也置身事外,淡声回我:“已经找好了,我很快就准备离开南京。”
我瞳孔一缩,不自觉地抬手握住他的衣角,不情不愿地嘟囔:“你才回国不久,又要走啊……”
罗桦身上的气息冷冽,又混合了一种沉稳的松木味,在他身边总是很舒服,让我感到一阵放松。
他抬眸看我,眼眸的温度暖而不灼,握住了我的手腕,我感知到了什么,失落地松开了他的衣角,他却没有松手。
他的手比我想象的还要温暖,手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我愣了一下,衣袖垂下来,挡住了他的行为,他松开我的手腕,顺势牵住我的手。
没人看见。
我抿了抿唇,悄悄抬眼看他,罗桦脸色仍保持着一贯的冷峻,若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我绝不会相信刚刚的一幕。
仿佛只是自己的幻觉,我印象里的哥哥,从来不会做这样多余的事情。
他补充道:只是暂时离开,很快就能回来。”
我得寸进尺:“那可以带我一起去吗?”
“不行。”他动了动手指,要缩回手,却被我紧紧拉住不放,遂也由我了。
“在我结婚前能回来吗?”我眼巴巴地问。
“……当然,我还记得要送你新婚礼物。”
我的笑容快要忍不住了,又怕被姥爷看到火上浇油,便靠着他笑,用他高大的身躯挡去了那边的视线。
“哥哥,我们上楼吧,我有好多事想和你说,也好想问问你在国外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有许多姑娘暗恋你?”
罗桦的神情似乎也有一瞬的温柔,这一刻他仿佛又看见了那张相片,少女眉眼溢笑,灿若夏花,纯真美好。
这是我为数不多看见他嘴角上扬的时候,昙花盛开般惊艳,又转瞬即逝。
直到许多年后,这一幕我始终不曾忘记,即使那个人已经远离了我的生活,但我对他的想念,不以时间为终点。
永远不曾忘怀,铭记在了心里。
作者有话要说:竟然没想到是表弟先有了女朋友
哥哥做好注孤生的准备了
骨科CP基本上是没有希望了
男主还是要的
第44章 贵客
“姥爷只说关你的禁闭,没说不让你喝水吃饭,你绝食是给谁看?”
“我要用绝食证明对露易丝的忠贞爱情!”
“你是不是电影看多了?不吃的话,我端走了。”
“堂姐,让姥爷看见又得生气,还是给我吧。”
这个变脸之快令我叹为观止,饿了一天的少年迅速从我手里夺过碗筷,一边埋头苦吃一边悲戚:“露易丝见不到我一定认为我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唔……这道菜太咸了。”
“罗榆,你以为爱情是两个人过家家,一个当爹一个当妈?你想清楚对人家到底是一时兴起还是爱情,等你真正长大了,再去和姥爷叫板非她不娶!”看着他这幅儿戏的样子,我忍不住说道。
“你和林谅表哥不是一开始也这么认真,凭什么你们的就叫爱情,我就是玩玩?堂姐,我以为你能明白我现在的心情!”
罗榆现在的年龄比林谅在上海遇见我的时候还小一岁,但我觉得这不是问题,真正令我怀疑他的原因在于——林谅是独一无二的,我们的感情经历别人无法复制。
但平心而论,罗榆骨子里流淌着一半林家人热烈逐爱的冲动,这似乎是一种家族基因的遗传,从林谅母亲,到他的小姨,再到林谅和罗榆,我看在眼里,无法劝他放弃,这种感觉像是在否定自己,否定林谅。
“她年龄多大,住在哪里,你们接触了多久?”我的语调温和下来,大概是谈及了喜欢的姑娘,罗榆平静之后陷入美好的回忆,少年嘴角聚起一丝轻松的笑。
“堂姐,你绝对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她和你不是一个类型,她的头发是淡金色的,比金线还要珍贵,她的眼睛像晶莹剔透的紫水晶,仿佛会说话一样,她的睫毛很长,笑起来的时候像极了天使……”
我听着他娓娓道来,唇角的弧度越来越大,也忍不住回忆起和林谅的初见。
初见时是少年,炙热不羁,现在想想,当时吸引我的恰恰就是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光芒吧,忍不住想要靠近取暖。
虽分别多年,但归来时,他成长历练,但那光芒仍在。
我听罗榆慢慢叙说着他和露易丝的相知相遇,等结束的时候,我端着空碗下楼,碰上舅妈送了一壶茶进入书房,出来时又体贴地关上门,我闻着茶香,好奇地问:“今天家里来客人了吗?”
她笑吟吟:“是位贵客,听说与你还有一段渊源。”
我这个舅妈平日就爱胡沁,能把死的东西说活,但性格十分招人喜欢,我也没有当真,笑了笑便走开了。
自从回了南京,我便没有好好逛一逛,看尽这三年的变化,见家里也不需要我端茶送水,便拎包出门,落得一身轻松。
“阿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记得有时间来我家里吃馄饨啊。”
“听说你要结婚了,还是是林家那位小少爷,恭喜恭喜!”
“你结婚之后还打算住在这里吗,你捡的流浪猫还一直在我家里养着呢,什么时候来我家里逗逗它,它都生了一窝小猫啦,对啦,你要不要小猫崽子呀?”
左邻右舍有看我长大的长辈,也有陪我长大的同龄人,我认识每个人,寒暄不会尴尬,方言互相听懂,这种邻里间的亲热不会随着时间而消散,就算我在上海,也融不进当地人的生活,每个地方的文化不同风俗不同,只有真正回到了家乡,才会拥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我走过了那么多地方,最爱的还是我的家乡,南京。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
我坐在巷口的台阶上,与多年不见的伙伴聊着往事,回忆着幼年一起做过那些蠢事,谁在外面打架不敢回家,谁捡了一只流浪猫不敢收养,我们笑得前俯后仰,在他们的记忆里,罗桦还是以前那个寡言的性格,即使多年不见,再认也很容易,更是从侧面向我打探罗桦有没有女朋友,希望从此连上姻缘。
傍晚的饭菜飘香,我们依依惜别,却不悲伤,反正明天又能相见,他们走后,我懒懒坐着不想走,托腮望着这条路,面前的一砖一瓦我都很熟悉,哪里的树枝悄悄冒出了头,哪里的角落被孩子胡乱涂鸦,我都一清二楚,袅袅炊烟上升,冒着鲜美的味道,这就是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