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伯母掩唇而笑:“阿柠说话还是这么好听,早知道当初就把阿窈同你一起送出国,让她也好好跟你学学说话的艺术,省得再这么横冲直撞,到处树敌。”
卫窈笑而不语。
“阿柠,我已经和你父母那边通过了电话,这段时间你就放心在这里住下,和以前一样。等到你父母忙完手边的事,会亲自来这里接你回去。”卫伯母让佣人上了茶,我与卫窈纷纷坐了下来,一起聊着在国外有趣的事情。
我去了一趟外面,与性格火辣开朗的外国人相处,性格改变了些,一直侃侃而谈,卫伯母矜持地掩唇而笑,卫窈仍是装作不感兴趣,却越凑越近。
一旁的电话忽然响起,卫伯母起身去接了电话,说话的声音压得极低,再回来时脸色陡然转冷,说要回房小睡片刻,兴致阑珊地让卫窈陪我四处逛逛。
卫窈偷偷拽了我一把,我们交换了一个眼神,闭口不问方才的电话。待上到三楼,拐入房间,她将门反锁,才捂着心口舒了口气:”还好,因为你的到来,化解了一场狂风骤雨。”
“也不至于吧,卫伯母这般亲切温柔,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可怕?”
“那你是没有看见,小时候她揍我的样子。”
“噗。”
我的行李已经提前由佣人放置到了这间房内,笑完了卫窈,我轻车熟路地开始摆放个人物品,衣服架起来放在古朴的红木衣橱内,书本一摞直接摆在紫檀木书桌上。
我看向墙上的一个小坑,怀念地摸了摸:“那还是我们以前打闹的时候,我扔了一个烟灰缸砸出来的,为这件事,我母亲还专程押着我过来登门道歉。”
卫窈从茶几上的糖盒里抓了颗巧克力,剥开锡纸,扔进嘴里,含糊不清地埋怨:“你们好端端的来做什么,本来我都承认是我扔的,已经挨了一顿训,这下倒好,我又因为说谎被关了一周禁闭。”
我鼓掌:“喜闻乐见,哎呦……”
一阵疾风而来,我警觉地往旁边一躲,顺势倒在了书桌上,带倒了书本若干,软垫擦过我的发丝,软绵绵地落在了窗边。
我顾不上揉一揉发懵的脑袋,就要蹲下身收拾一片狼藉,卫窈却早了我一步,夹在书里的信露了出来,被她提前一步,夹在了指间。
“亲爱的N小姐,距离我们上次通信已经过了一个月了,你一定在头疼考试,无暇分身……处在异国他乡,可惜我们无法见面共饮几杯,但我早已把你当作忠诚的知己,祝你一切好运……”
就算我此刻跳起来也捂不住她的嘴,不由任她露出饶有兴致的笑容,继续读了下去。
“落款是James,这么大众化的名字,也没有写他姓什么呀……不对,我的预言成真了,罗柠你一直不回国,原来是因为这位James先生。”
“既然是英文名,那么他是德国人?不,这些信上写的都是中文,极具风骨,应该是中国人……是和你一样的留学生吧。”
我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既然都是留学生,为什么不直接见面而是通过信件交流?难道他不在柏林吗?还是异地?”
“1934年到1936年,你们竟然通了这么多信,怪不得连给我发电报的时间都没有。”
卫窈挑了挑眉,气定神闲地对我笑,嘴角弧度有一丝诡异。
我最怕看见她这种笑,心一横,坦然交代:“你别多想,只是一个笔友。”
“你知道的,我一开始到柏林的时候举目无亲,又不懂德文,真是凄惨的一段经历,后来不知怎么就认识了这位James先生,最开始我们是通过英文交流,后来我偶然向他透露了新年的时候,孤身一人在公寓包饺子吃,这才知道对方也是中国人。”
“我们这两年一直通过信件交流的,却对彼此的身份一无所知,也许是我们默契地都没有谈及这个话题。”
“那你最起码也应该直到他的姓名,不然茫茫中国,去哪里找。”卫窈听我说语言不通的时候,脸色便柔和下来,听到我最后一句,又忿忿道。
“就像他称呼我N小姐一样,我们是故意的。”注意到卫窈微讶的视线,我笑着解释,“本来就是两个思乡的人在遥远的国度里成为笔友,谁又会在意回国后能不能真的相遇呢?可能明天我们就在上海的路上擦肩而过,但谁都没认出谁。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放在心里就够了,如果知道彼此身份,说不定就成为累赘了。”
“还真有人和你一样认死理。”卫窈不赞同地直摇头,“缘分这种东西,是多少人可望不可求的,而你们竟然白白糟蹋老天给的机缘,万一错过了毕生所爱,是会遗憾终生的。”
“以后是不是毕生所爱我不清楚,但目前为止,我对他的感情绝不是爱情,这我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为何?他已有家室?那还是算了,我们再看看别人。”
“不……”我稍稍迟疑,“是太深了。”
“深?”
“对,就是深,即使他在信中的言语非常亲切随和,但我仍然觉得,这只不过是他的一副面具,真实的他一定不是这个样子。”
卫窈嘲笑道:“说不透露身份的是你,又说别人深不可测的还是你,罗柠,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把你扔出门外。”
“你可以试试。”卫窈眯了眯眼眸。
“不了,我们还是进行友好的交谈吧。”
“换个话题吧,就像我母亲说的一样,你就在这里安安心心等着,和我好好叙叙旧,等你回到南京,我们就没有机会这样谈心了。”
“这段日子我陪你走走上海,也介绍一下新的变化,明天就先去订做旗袍吧,我看你的随行衣物已经跟不上潮流了,这样下去还怎么去聚会……”卫窈一边看着我刚放入衣柜里的衣物,面带嫌弃。
”聚会?!”
“或者你把它理解成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之间的小聚也可以,你离开的时候我们经常隔三差五地聚在百乐门。”
我转转眼珠:“明明身边簇拥着一群人,就这样你也好意思说想我。”
卫窈优雅而笑:“你在国外有了新欢,我就不能拥有别人啊,什么时候你心里不再有他,我们就旧情复燃,否则一切免谈。啊,还有,拿走你们的情书。”
她虽嘴上这么说着,却将我的那些信件细细叠在一起,用皮筋绑好,重新扔回了桌上。
我看在眼里,哭笑不得。
这个口硬心软的样子,还是没变啊。
作者有话要说:笔友真的是一个重要角色
在前期绝对不会猜到是谁
第3章 聚会
百乐门坐落于静安寺一带,是上海最大的娱乐场所。
白日关门闭客,直到下午两三点开始营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是纨绔公子的风月场,亦是地下交易的中心区。
据我所知,在这个地方,曾有人一掷千金,只为赢得美人展颜一笑,成就一段佳话,也曾有人大打出手,青帮一言不合便火拼当场,留了几缕冤魂。
但对我而言印象最深的记忆,这里是我学习交际舞的地方。
三年前,有一个人请初到上海的我跳了第一支正式的舞蹈,就在二楼的舞池里,我漏洞百出,全程只在意自己的脚下,全然辜负了数个夜间,他一次次教习的动作。
我记得那个隆冬,百乐门内的暖气开得很足,阻隔了外界的风雪。
他的手很温暖,嘴角轻轻上翘,暧昧的灯光变幻着颜色打在他身上,朦胧又璀璨。
他很熟悉那些舞步,把知道的动作通过一次次实践教给我,教习结束,他总会变魔术般变出一朵玫瑰花,安在我的鬓边,笑得柔软又明朗,有着少年般的诚挚与热切。
那天我们一起走出百乐门时,已经是半夜,风雪依旧没有停止,反而愈来愈大,隐隐有一场暴雪的趋势。
他站在台阶上,细致地将围巾系在我脖子上,又拉着我的手塞进他的口袋,我们不紧不慢地走上凄清无人的马路上,昏暗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拉得斜长。
我曾听说过“风霜雪满头,也算是白首”这句话,却一直没有深切体会到是什么滋味,直到此刻我望向他的发顶落满霜雪,仿佛看到了我们的以后,执收一生的画面,我的眼圈莫名红了,迅速低下头,不由得祈盼这场雪不要停,这条路再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