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他停下所有的动作,用手将我紧紧按在怀里,似乎在强忍什么,身体微微颤抖。
我有些难受地动了动,他嗓音沙哑道:“阿柠,先别动。”
我转了转眼珠,迟疑问他:“林谅,你该不会是——”
动情了吧。
他沉默,我紧靠他的胸口,听着他快速跳动的心脏,莫名脸上滚烫,恨不得找块布把脸遮住。
对不起,我撩的。
自作自受这句话,古往今来说得非常准。
良久,他才松开我,我忙从包里拿出化妆用的小镜子,对自己照了照,看见脖颈上尽是暧昧的红印,顿时太阳穴很疼:“你……我……我哥哥……”
我哥哥看见我和你这么回去,一定会把你丢进苏州河。
林谅上前,用手指轻轻抹过我的嘴唇,一阵刺痛,待他手指移开,上面还沾了点点血迹,我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的唇角被咬破了。
“林谅——”我微恼,却根本找不到指责他的点,毕竟是我主动撩的。
他将指尖的血迹抹到之前的深蓝手帕上,塞进怀里,嘴角牵起一抹痞笑:“下次我会注意的。”
下次?!
除非我脑子坏了,下次再主动去撩拨他。
我冷哼一声,向巷口走去,他长腿一迈,三两步地跟上我,饶有兴趣地问:“阿柠,回酒店吗,我们可以继续……”
“继续?”
“我可以继续陪你逛街。”
“我要去拜访一位朋友,既然来了苏州就必须去见她。”我狐疑地打量他,“苏州是你的老家,你不用回去看看亲戚朋友吗?”
他漫不经心地理了理微乱的领带,说:“我不是在这里长大,有记忆之后的生活都是在上海,根本不记得以前的亲戚住在哪里,再者隔了多年,也没人认识我了吧。”
我见他为了耍帅,单手久久没有系上领带,遂打开他的手:“我来吧。”
他尴尬地咳了一声:“以前都不用我自己系的。”
以前在上海当个小少爷,自然是不用自己系领带的,在家有佣人,在外有我,只要记得带钱和耍帅就够了。
我也曾经花费了很久的功夫,学习领带的打法,卫窈经常看见我在房里拿着领带上下比划,嗤笑着问我是不是打算去百货公司卖领带,我却只是想让自己的作品不那么难看,让他被人笑话。
这一瞬,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小少爷唧唧歪歪地说领带太紧勒到脖子,趁我手忙脚乱时趁机占小便宜。
我的唇边露出微笑,打破了之前刻意的冷淡。
小少爷见状,又蹭了上来:“你那位朋友我认识吗,是男是女?”
“你见过呀。”
“什么时候?”
“在我回国后,那次在百乐门的风波里。”我云淡风轻地说,眉间却逐渐笼上一抹深沉,“或许三年前,在那场流血事件里,她也同样在百乐门。”
林谅难得皱起眉,缓缓开口:“是……”
“我这次想去见她,只是为了要一个答案。”我定定看向他,也不知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
“我陪你一起去。”他的眼底有很深的担忧,很难看不见。
我略一思索,点了点头:“好,我们尽量在天黑前,早去早回。”
巷口的拐角,视线的死角,有一道人影慢慢滑过。
像空气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小奶狗进化成大型犬科动物的过程
只需要一个撩法
距离男主被扔进苏州河又近了一步
三人行开启副本
可以写新的故事啦炒鸡开心
第15章 南卿
我左顾右盼,极度怀疑地敲响了203的房门,楼道上方的蛛网内牢牢粘着一只飞虫,墙面斑驳不全,脱落了不少碎屑,并且空气中泛着一股难闻的味道。
如果不是卫窈亲手写下的地址,我怎么不敢相信这里就是南卿的住所,我仔细回忆她上次在百乐门的穿着打扮,虽不是富贵人家,却也不至于落魄清贫至此。
敲墙了房门没有多久,门就被里面的人“吱呀——”一声推开,南卿立于门后,身材高挑,好像化了素雅的淡妆,但光线实在太暗,我看不真切,她笑吟吟地看着我们,脸上没有丝毫意外:“请进,正好我做了晚饭,不介意的话一起用吧。”
这个开场白在我的预料之外,我和林谅对视一眼,他点点头。
在饭桌上聊天聊往事,气氛一定会轻松很吧……我客套地与她问候了两句,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内,大致打量了一番。
小。
这间屋子勉强只够一个人住,与我在柏林租的小公寓不分上下,但她的家很满,每一个角落都被充分利用,显得更小,却很温馨,鞋柜上有一瓶插花,颜色搭配得很舒服,干净利落,墙上挂着一副很有年代感的黑白照片,主角是一男一女,男人长相并不突出,脑后蓄着满清的长辫,穿着一身老旧的马褂,女人梳着旗头,模样很大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贤妻良母的风范,眉眼间倒是与南卿有几分相似。
这张照片在我眼前匆匆一晃,很快就过去了,南卿引着我们来到餐桌前,有些抱歉地开口:“我以为只有你一个人过来,所以只准备了你的餐具,稍等一下,我去隔壁再借一副。”
话毕,她对林谅笑了笑,转身出了屋子。
白米饭,茭白丝炒蛋,豆腐鲫鱼,青菜鱼圆汤,虽然都是家常菜,但色香俱全,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但我们的关注点却并不在此。
林谅在我身后喃喃自语:“没落的贵族后代……”
我从餐桌边的窗户往下看了看,正好对着这栋楼的门口,谁进谁出一目了然:“这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她谈吐高雅,至于穿着什么的,女人为了外在是你无法想象的,没有问题。”
他啼笑皆非,叮嘱:“我不知道你们互相这么了解对方,但是卫窈介绍的人,还是仔细看看吧。”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是一对欢喜冤家呢。”我挑眉,将手从他面前晃过,在灯光之下,戒指闪闪发亮。
“呀——好别致的戒指,罗小姐,你们快要结婚了吧。”南卿不知何时回来了,站在我们身后,笑着问道。
我这才记起从进门后,他们二人还没有认识,便将林谅介绍给她:“林谅,我的未婚夫,南卿,我朋友。”
她别有深意地眨了眨眼睛:“我知道,有过一面之缘,上次在百乐门帮卫小姐解围的那位先生,原来你们才是一对。”
她放下手中碗筷,招呼我们:“别拘束,快坐下吃饭吧。”
冬天的夜晚总是很快降临,月亮悄悄躲进云后,寒风与小雪在窗外呼啸飘零,昏黄的灯光在起雾的窗上形成一团绰绰约约的光。
但我们饭桌上的气氛却异常融洽。
“南卿姐,你对建筑这么感兴趣,为什么当时不选择这个专业呢?我有预感,如果你深入学习下去的话,一定会成为建筑业的翘楚。”
“我觉得兴趣当作工作的话,实在是太痛苦了,我并不想有束缚感,所以还是在空闲的时候看看关于建筑的书,更有意思。”
“阿柠,鱼刺挑出来了,凉了会腥。”
“南卿姐,原来你和容先生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后来竟然在医院偶遇,这就叫缘分啊。”
“几年前我在报纸上看到过林先生,不敢相信几年后我们就坐在一起,这也是命运呀。”
“阿柠,青菜汤很好喝,我给你盛一碗。”
我们聊到了兴头上,随口一提:“那篇文章其实我也读过,还是章先生的文笔,那个时候你们就认识了吗?”
她点头:“我与章先生认识最早,还是他将卫小姐和沈小姐引荐给我认识的。”
“难怪上次我去拜访章先生,他语气之间与你显得非常熟络。”我假装恍然大悟,开始随口胡诌,“听章先生说,青帮在百乐门闹事的那天,你也在现场,那时我们就该认识一下,白白晚了三年时间。”
“那件事,我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心有余悸。”南卿的笑容顿时有些暗淡,“当时我在三楼的包间里,正等着人,突然听到骚动声,立刻就有一群人强闯进大厅,不由分说就有两拨人打在了一起,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听到一声枪响,随即楼下大厅就发生了枪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