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又是一个 初恋
陈知舟没有把金鳞怎么样,但是一连七天,金鳞一次都没见过陈知舟,也不知道是不是金鳞多心,陈知舟好像有些嫌弃金鳞了。
陈云岚对金鳞是真的好,金鳞一有什么事也肯跟她讲。平时没人拜访又没有活动的时候,陈云岚就在家里练琴,金鳞也喜欢在旁边听她弹。陈云岚自己也作曲,金鳞不愿意去打扰她,她不练的时候,会陪金鳞说话。
金鳞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在客厅看电视或者看看书,日子过得还真像是梦里梦到的一样。除了陈知舟很难见到之外,陈子棠还有尤里也是少见的,金鳞也猜测他们因为是吸血鬼的缘故,现在白天也不愿意出来活动了。反正金鳞养伤的这些也不无聊,这样乐着乐着也就忘了这件事。
陈云岚下厨的话,还能在餐桌上看到几个人,但陈云岚已经好多天没有亲自下厨了,金鳞一问才知道,陈云岚接受了几个大学生的请求,要指导一所大学的音乐学院学生,为他们在新生开幕典礼的表演改编一首钢琴曲,再加上吸血鬼其实不怎么需要人类的食物,吃也吃不出什么味道来,所以整个别墅里面要吃饭的只有三个活口,其他人只要喝饮料就好了。
真别说,厨房冰柜里可满满冻着红艳艳、各种血型都齐全的血袋。
哦,有钱真奢侈。
这样子,金鳞更少去打扰陈云岚了,陈云岚会试着弹给她听,金鳞的耳朵听什么都觉得好,但是陈云岚总是觉得哪里不满意,谱子改了又改的。
说那个原因吧,陈云岚说少了点恋爱的味道,恋爱是什么味道,甜的酸的苦的辣的?
或许是单身狗的清新香味也指不定,毕竟这就是一群还没有长大的小屁孩们不成熟的佳作。
陈云岚是个温柔的人,金鳞也爱跟她相处,金鳞刚来的警戒心也降低了不少,有什么话也愿意跟她进。有一回半夜,金鳞突然抽抽嗒嗒就哭了起来,把半个枕头都打湿了。陈云岚问她,金鳞说自己想男朋友了。陈云岚那时候惊讶的样子金鳞还记得,她两三句就让金鳞把所有的事情招了,没想到的是陈云岚还不知金鳞是三十年的人穿过来的,只说看见金鳞背景是孤儿,但因为她也不在意这些就没有放在心上。
这一手都是陈知舟操办的,也不知道他干嘛瞒着陈云岚,但也没关系,说与不说,其实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陈云岚知道金鳞心心念着还有一个竹马,要结婚的那种,难免有些失望。
等金鳞把她男朋友照片拿出来的时候,陈云岚心是凉了半截。照片的男孩子一看就是阳光向上的,跟艾林是孑然不同的人。金鳞拿着照片喜滋滋又小心翼翼亲了一口:“我最喜欢他了。”
金鳞把自己的经历给陈云岚当素材,讲了一些自己觉得甜蜜到爆炸的小细节,一边陶醉一边扼腕,快乐又忧伤。
陈子棠对陈云岚的态度跟对金鳞的态度是孑然不同的。除了陈云岚能让她笑,谁见了她都是一副高傲不屑的臭屁模样,爱理不理。但最近好多了,陈云岚弹琴的时候她都会下楼来跟金鳞一起听。
那张照片是一张学生时代的学生照,红底蓝校服,男生浓眉大眼青涩得很,陈子棠看了之后还破例跟金鳞讲了一句话:“好看。”
原来陈子棠也是喜欢这种类型,自己的男朋友有人称赞,金鳞乐得不行:“嘻嘻,这么好看的小哥哥可是我的。想想都美,就像在做梦一样。”
“小哥哥?好奇怪的称呼,你们是兄妹吗?”陈云岚听到这样的词语还是感到有些新奇。
金鳞:“不是不是,我们那个时候都叫帅气可爱软萌可欺的男孩子叫小哥哥,表示我们对他的喜爱程度。”
“倒是新颖的一个叫法,年轻人就是活泼。那这样的话,还有没有小姐姐这样的说法?”
“有有,怎么能没有。走在我们那的街上,到处都是漂亮的小姐姐,漂亮得我也要心动了。”
陈云岚还挺喜欢金鳞讲她们那个年代的事情,上海建成了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举世闻名。人民广场也是成为了上海很出名的旅游胜地,田子坊在之后也是成为了上海里弄文化的一个缩影,各种店铺林立,老上海的味道还在。
陈云岚惊讶:“田子坊现在还是泥巴土地一条。”
陈子棠不了解这些,听了兴致缺缺的,就让尤里带着她去庭院里看喷泉里的金鱼打啵了。
金鳞还在给陈云岚讲,讲得眉飞色舞。不知道什么时候,陈知舟从楼上下来,金鳞停了下来,举起手里的瓜盘招呼他:“陈先生,吃瓜吗?”
陈云岚看见自己儿子一脸惊讶忍不住笑了一声,金鳞想他不会吃,只是习惯就问了。陈知舟确实不吃,他拒绝了,金鳞就拿回来自己吃了。
吃人家的嘴短,吃不吃都问一声最好。
陈云岚柔声:“金鳞,你现在住在这里了,你也喊我一声陈姨,我们也不把你当外人。怎么还喊陈先生呢?这一说出口顿时就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又生分了。”
金鳞吃着一块羊角蜜,艰难说道:“确实。”
嘴上说归说,她自己也有点自知之明,这不是金鳞凭借着超厚脸皮就可以跟陈知舟那样的人搞好关系的。
这样形容陈知舟吧,他就像那看似触手可及的皎皎明月,温柔如水的表面下是高高在上的冷傲与疏离。
他至今都还在宋小姐、金鳞小姐地喊着她,金鳞也不晓得是多心还是怎么样,敏感地觉得在他时刻柔和的脸上,隐藏着他不待见自己的心思。
诶,金鳞咽下去嘴里的东西,想了想,还是打算率先出击,于是,轻轻吸了口气,朝着陈知舟软软地喊了一声:“陈叔叔。”
这够礼貌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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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声陈叔叔一出口,金鳞就捏着一块芒果敏锐地选择了闭嘴不言语。
客厅里诡异地沉默了好半响,陈云岚似乎是整理了下抽动的眼角,仍是原来和善的面容,笑着:“你这个年纪,喊一声陈叔叔也应该的。但你要是愿意喊他艾林或者知舟,这样更好,更显得亲切些。”
金鳞唔了一声,不敢抬头看宋知舟。诶,他都三十又五了,三十年后,都可以当金鳞的爷爷了。
虽说吸血鬼能活得久点,但那年纪明摆着的,喊哥哥简直就是自来熟,熟透了好吧,关键他们还没熟到那个地步,所以,喊他一声叔叔已经是权衡之下对待长辈最不失礼貌的行为了。
陈云岚见金鳞那小鸡啄米般窘迫地点头,抬头看一声不吭、表情也没有一丝变动的陈知舟,问道:“艾林,是有什么事吗?”
陈知舟:“母亲,舅舅还要几天才到,航班因为天气原因延误了。”
陈云岚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最近忙的事情忙完了吗?”
吸血鬼本来就白,天生挂着个纵欲过度的黑眼圈,但陈知舟没有。不知道怎么,金鳞偷偷看了陈知舟一眼,这货似乎睡眠不好?挂着两个淡淡的黑眼圈,还是真的太忙了。那天在地下室也没听清楚是什么就被需要打马赛克物体给辣瞎了眼睛。
“不碍事,母亲是有什么事吗?”陈知舟真的对陈云岚态度很恭敬,说话都要用敬语。陈云岚似乎也已经习惯了,看了眼金鳞,金鳞被这一眼看得莫名其妙,然后听陈云岚说:“金鳞应该能拆石膏了,你如果能抽出空的话,你过两天带她和子棠出去走走,一直呆在家里快把孩子闷傻了。后天会有学生来拜访我,你们出去找个地方溜一圈再回来。”
金鳞听了,两眼泪汪汪:知我者莫如陈母也。
本来陈云岚一直暗戳戳准备金鳞搬上去跟艾林一起同住的事情,但因为金鳞男友这么一打岔,她也不好意思乱牵红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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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丝是一个魔女,曾经为艾林占卜过。
血鬼的心脏,在遥远的东方——
海灵为她献祭,知更为她吟唱,微风和碧水伏倒在黑眸精灵的裙下。
这个女孩就在东方,陈云岚以为就是金鳞,毕竟艾林对她的态度还是有些不一样的,但陈云岚可能想多了,又或者太希望艾林能谈一谈恋爱,因为莉丝预言的那个女孩不是人类。艾林也许只是因为她是血仆的缘故又出于接受的良好的教养,毕竟,血仆是除了自己的爱人之外,能接触得最亲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