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真心实意叫他一声“哥哥”,也是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情绪波动。
我手里的纸币已经被捏得不成形了;他原本是想对我发火的,话到嘴边却有了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你怎么就这么好欺负!”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好欺负呢?
于是我非常不争气地哭了。
我哭得伤心,他也没辙了。等我平复了些,他领我回家。
事情自然也就瞒不住了。爸爸气得第二天就杀去了学校。
最后闹得挺大,我转学了。新学校离吴皓的小学很近,自此他就肩负起我在学校的安全重任。
我也真把他当成是自己的哥哥。
然后我在新学校里交到了第一个新朋友。她对我的影响很大、名字也很特殊,她叫钟毓。
☆、番外 常若(二)
我的新同桌是个可爱又温暖的人。第一次见面,她送了我一个很漂亮的小兔子玩偶。
“我叫钟毓,是‘钟灵毓秀’的‘钟毓’,不是‘终’‘于’哦。你叫什么名字呀?”她努力将每个字的音都发得标准,看来对于自己的名字,她还是挺在意的。
“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这是我的新玩具,送给你!”
我也喜欢兔子。她的玩具我大着胆子收了,然后礼尚往来、我又回赠了她一个新的玩偶。自此,我们的友谊正式开始。
我一直觉得吴皓很了不起,因为我身边那么多人都非常喜欢他。可直到认识钟毓我才发现,原来她比吴皓受欢迎多了。
她的乖巧古灵精怪,性子又好,对谁都亲和,笑呵呵的一张圆脸,很难不让人喜欢。
爱屋及乌,因为她,我跟大家的相处也挺好的。
我不习惯陌生的环境,但我还挺喜欢去她家里玩。
叔叔阿姨对我很好。
钟家叔叔是大学教授,平时除了上课,还会写书、写剧本;阿姨是附中的语文老师,还兼任教导主任。所以阿毓家别的我不敢说,书真的是一级多:书架几排都放满了,还只是部分。
阿毓说,她在家不是看书、就是画画。
钟家妈妈出自国画世家。阿毓画画就是跟着妈妈学的,画得很好。
受阿姨影响比较大吧,阿毓她一直挺想往艺术这条路上靠的,虽然到后面走歪了,但好歹沾了些边。
她哥哥,钟旭,才是另类。
用阿毓的话来说,能让她哥哥感兴趣的事情只有两件:一个是打球,另外一个就是打游戏。
“你是没进他房间看过,墙壁上贴满了各大球星的海报,绝对的荷尔蒙炸裂!还有他从小到大收集的各种游戏装备,到目前为止我就没见过比他更痴迷于打游戏的人!偏偏他学习成绩还可以,爸妈都不好意思说他了……”
四年级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她传说中的哥哥。
我一般都是周末去她家的。那天天气不好,照例是阿毓给我开的门。
“还以为爸妈折回来了,幸好!”一个激灵跳起来的少年又重新坐回沙发。
“你好啊,小妹妹。”少年笑着对我打了个招呼。
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样貌,他就低下头、重新操作起他的游戏机。
这一年,我十岁,钟旭十七岁。
这是我跟他的第一次见面。
阿毓对她哥哥真的是各种嫌弃:“这简直就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的典型案例。”
“这不是外面下雨了嘛!不然我早跑出去了。”少年专注于打游戏,头都没转一下,“好妹妹,你就让你哥占用一下客厅吧,先带你的小伙伴去你房间玩一会儿,乖啊!”
那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识到阿毓跟她哥哥的日常相处。
我是家中独女。应该是受吴皓的影响吧,所以我以为兄妹之间的相处都会如同我跟他一般:哥哥不多话,但心细,会很照顾妹妹;妹妹被保护着,但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对哥哥好。
阿毓跟她哥哥的相处正式打破了我以往对兄妹关系的认知。
☆、番外 常若(三)
哪有做哥哥的,会这般差使自己的妹妹?
叔叔阿姨不在家的时候。
“阿毓,我要吃苹果!”
“知道了!”一般听到这声,阿毓都会匆忙停下画笔出去,“若若你稍微等我一下哈!”
等过一会儿再回来,她的手里一定会端着一个果盘:“来,吃水果,我们继续。”
距离饭点还有点时间的时候。
“阿毓我饿了!”
阿毓随意应了声:“你自己先找点吃的垫着!”
然后就会问我:“我去煮面,若若你要不要一起吃一点?”
诸如此类。
所以,即便后来我知道钟旭是个讲究的手残党(削不好水果皮但偏偏要去皮切成小块吃),还是个黑暗料理制造者,但他给我的印象依旧是一个老是欺负妹妹的坏哥哥。
这样对比起来,我的“哥哥”吴皓简直不要太完美。
我对钟旭的第一印象不是特别好,但我们很快就熟悉起来。
平易近人这一点,他跟阿毓倒是挺像的。
性格好,喜欢打球、玩游戏,很容易就能跟男生们打成一片;而且像他这样聪明、阳光开朗、又很会撩人的少年,怎么会不招女孩子的喜欢?
他大我七岁。十七八岁的年纪,身上正渐渐褪去青涩、变得成熟;热血有分寸,却又不同于成年人的现实稳重。
我刚认识他的时候,用来形容他的最恰当的一个词,就是青春。
我以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这个年龄段的异性:活力张扬,纯粹又不无知。
阿毓不喜欢出门,但当她听说我对篮球感兴趣之后,就经常会拉着我去看她哥哥打球。
阿毓家小区附近有一个公共体育馆。他们就在那里打篮球。
少年头发剃得短,穿着球衣,肌肤泛着麦色的健康光泽,露在外面的肌肉不夸张、但流畅漂亮,看着就很精神;跑起来更是矫捷迅速,像只漂亮的豹子。
“有生之年居然能在体育馆里看到我妹妹,还真是难得啊。”
篮球在他左手食指上一圈一圈快速旋转着,接着传到右手食指上起舞,再回至左手掌心、拖住,一系列动作流畅到不行。
周边弥漫的,是少年运动之后潮热的体温气息。
“要不要我教你们啊?”他笑着问。
他可能只是随口一说,但我却听到了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
关于打篮球这件事情,阿毓兴致缺缺甚至有点抗拒,但我开始跟着钟旭学了。
周末或放假的时候,他会教我运球、传球、投篮,我学得认真,他教得也不马虎。然后,他接着教我进攻和防守。
“先别急着上篮!”他憋着笑,“再等几年,你个子得再高一点啊!”
我不喜欢喝牛奶,但我想快点长高。
阿毓说这个法子没什么用,可我还是想试试。
所幸,在我身上效果还挺明显的。
“感觉你又比上次见面高出不少了,阿毓就是个很好的参照物。”
我听完是高兴的。但阿毓照旧被惹毛:“会不会说话啊你!”
她以为我爱上了篮球,可我该怎么开口,告诉她自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番外 常若(四)
后来,那个少年没教会我该如何上篮;我也再没有去那个公共体育馆打过球。
一切变故发生在初三那年。
我亲爱的妈妈,她声称自己找到了一生所爱,大闹着要跟爸爸离婚:家族、财产、孩子她通通不要,净身出户,只求能跟她的那个外籍情郎双宿双飞。
那段日子,家里闹得鸡犬不宁。我很崩溃,在阿毓家躲了一个多月。
直到他们办完手续、她如愿卸掉了所有的包袱出国,我才回了那个空荡荡的大房子。
爸爸也经常夜不归宿了,很长时间我都见不到他。
阿毓他们会想方设法逗我开心。
可是,我的家没了。
我在自己的世界里痛苦挣扎着,一点也不快乐。
但很快,命运又给我开了另外一个玩笑。
我有一个笔记本,里面记满了我隐秘的少女心事。这是专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我一直都把它藏得很好,谁也不知道。
可有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它正被我爸拿在手上。
这个曾经把我宠上天的男人,这个我以为晚上照例不会回来的人,他拿着我最不希望被发现、却无比珍视的东西,大声地质问我、斥责我,用我根本就承受不住的语言狠狠羞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