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给我解释解释这个小妖精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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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没有灵感啊,写不出来了,随缘吧……
孙煜忽然想起来,宋哲爱吃的那款冰淇淋出了新口味。
咦?以为我会买给他吃吗?NoNoNo,我要吃完回来告诉他有多好吃,哈哈哈!
散了吧,散了吧,孙欠扁的欠扁日常而已。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孙煜不仅买到了冰淇淋,还挑到了一个风景绝佳的位置。
像他这样不慕名节、淡泊名利的世外高人就是需要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慢慢构思。
《论新星作家是如何炼成的》
等等,孙煜的双眼半眯,看到了商场自动扶梯上的一个人,穿得怎么这么像宋哲呢?
他也停在了这一层,向这边走过来了。
等等,桥豆麻袋司机思密达,这可不就是宋哲吗?
再等等,他旁边的那个白纱裙女孩,不是,那个白色小妖精是谁?
记下来,记下来:渣攻出轨被抓现场,小受凉水塞牙、疯狂哭奔。
好素材!
它好就好在好个P!
渣攻出轨被抓,小受手撕绿茶。嗯,可以。
好端端一个冰淇淋,就这样被扔到了垃圾桶里。
擦擦嘴,准备应战。
“哲哲,我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冰淇淋!”
说实话,孙煜这样突然跳出来,是个人都会惊讶的吧。
“孙煜,你怎么在这儿?”
“啊哦~这个就是宋师兄一直提到的孙煜啊!”
什么!绿茶正面直击?师门兄妹情深?
孙煜没理宋哲,把冰淇淋往他手里一塞,尽量笑得友善。
“您好,初次见面,我是孙煜,对面音大东古系,宋哲未过门的男朋友”
宋号满头问哲,what未过门的男朋友?
白色小妖精一愣,笑起来,给宋哲比了一个大拇指。
孙号满头问煜,他们两个人居然亲密到连小动作都有了?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嘎嘎嘎”
溜了,溜了,磕到真的了,磕到真的了,真主按头磕的那种。
在孙煜看来,此女难堪大任,居然落荒而逃!他的功力才用了不到二成而已,剩下这一甲子的功力要传给谁啊!
“宋哲,你必须给我解释解释那个小妖精是谁!”
孙煜学着宋哲平时抱臂的姿势,尽量有气焰一点。
嘿嘿,原来这么爽的吗?
“她母亲是《作家》的主编,给你联系的”
嗯?
哦~My God,老妹儿哎,回来好不好!
孙煜凭栏涕肆流,伸出尔康手。
“反正都怪你,你不早说!”
“行,怪我”
宋哲耸肩,敷衍式认错。孙煜把他手里的两个冰淇淋都抢了过去,表情巨凶。
孙煜肠胃不好,大半夜敲房门赖人身上嚎“肚子疼”的时候,只觉得白天吃的冰淇淋,就是脑子里进的水。
尽管宋哲几番劝阻,孙煜还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行吧,我就等着你来跟我嚎。宋半仙哲今天这一卦也很准。
“那你不要离开我!”
“好”
“那你不要找小妖精”
“好”
孙煜团在被子里,看上去那么小,那么可怜,一直拉着宋哲的手,奶声奶气的。
记下来,记下来,这波不亏!
不过真要说到宋哲的恋爱史,孙煜可以说是门清儿。
幼儿园的时候,就有很多花裙子的蝴蝶招惹他,他一概拒绝。
小学的时候,有更多花裙子的蝴蝶招惹他,他通通拒绝。
初中、高中、大学,总之,他就是个绝妹体。
不过,孙煜有听妈妈说,宋哲父母给他安排了某某医院院长的女儿,堪称郎才女貌。
他好气!他怎么不是个院长女儿!咬手帕!
要不把宋哲直接打昏带走,嘿嘿嘿?
不对啊,我打不过他,555,只能看他和别的野女人嘿嘿嘿了吗?
孙煜不甘心,好不甘心!
“想什么呢?”
宋哲觉得孙煜的眼神不对,嗯……主要是孙煜把他手抓疼了。
自己作病了就算了,趁着病撒娇就算了,伺机报复是哪门子的事情啊?
错误解读:孙煜这么讨厌我吗?哀伤
算了,就让我带着这颗破碎的心,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吧!
今夜,魔都又多了一个“一人他饮酒醉”的不归人。
“你好好休息,我去看看给你熬的粥好没好?”
“我不!你让它糊!”孙煜坚决不让宋哲走。
“我不想喝粥,你陪我,你像小时候一样给我讲故事好不好?我要听《海的女儿》”
“好……”
救命,什么来着?
宋哲现在的知识储备量只有一大堆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左瓣膜心室……
孙煜明显感觉到宋哲一愣,“咦”了一声,“算了,我给你讲。小板凳坐坐好,竖起小耳朵认真听。”
“在很久很久以前,吉原有一条花町……”
“等一下,这是《海的女儿》?”
(宋哲: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孙煜翻了个白眼,“就知道准宋院长忙,没有看这些杂书,这是我女神樋口一叶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
宋哲有印象,那是个令人忧伤的故事啊!
☆、你一定要来
“娘娘,小的有要事启奏!”
“说”
“最近小的见叶贵人和富察贵人……”
“孙煜,说人话”
“嘿嘿嘿,我们院排了一个歌剧。”
宋哲合上书,盯着孙煜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你演什么?”
宋哲的手捏着孙煜的下巴,左看看右瞧瞧,来了一句,“你演太监?够像的了”
孙煜拍开宋哲的手,没好气地说:“那我还不如演个死尸,男人的宝贝不能丢!”
“嗯,我会去看的,你演的诈尸”
“不是!”孙煜给宋哲揉腿、敲腿,水仙花再次上市。
“我是给他们配乐的!嘿嘿嘿,就谢幕才会上台的那种。”
“哲哥~去嘛,去嘛好不好?你一定要来,我等你!”
“琵琶?”
“嗯”
宋哲望着孙煜热切的眼神,差点儿没给刺瞎,“好好好”
“嘿嘿嘿,哲哥对我最好了~”
“手下别停,继续”
小朋友,你是否感觉哪里不对劲?怎么宋丝雀像宋金主?
好吧,自从上次被投喂牛肉之后,孙煜就隔三差五地被投各种吃的。
俗话说得好,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他认了,他认了。宋哲永远都是爷,他孙煜就一弟弟。
上次孙煜无意间告诉孙妈妈宋哲和他住一起,乐得孙妈妈手抖之间,就给孙煜的生活费多加了个0.
妈!扪心自问,宋哲才是您亲生的吧,我充话费送的?
然后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PY交易,现在的情况是:宋哲,管钱。
宋爱妃一跃成了宋娘娘。孙煜的地位,嗯,他没有地位。
房子是妈的,钱是宋哲的,他是捡来的。
当然了,宋哲也没用过孙煜的钱,原封不动地就放在那里。
孙妈妈和他串通一气的结果就是:孙煜,宋哲管着。
“哲哥~要不要提前听一听?不对,我提前练一练。”
孙煜没等宋哲点头,就屁颠屁颠地抱了个琵琶,坐在宋哲对面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调好弦,啊啊啊,好紧张,怎么回事!
“小城故事多,欢迎到小城来~”
不是,串场了!
不得不说,孙煜琵琶弹得行,唱得也行。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提前防止家道中落。一曲《秦淮》送给大家。”
要说弹琵琶的女人妩媚动人间含着嚣张的气势,不可接近。
那弹琵琶的男人,可真是绝了。
《秦淮》一曲,讲的便是南朝风艳的旧事,最后归于尘埃。在孙煜的手中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哲哥,能不能在你这里讨个彩头?”
孙煜拎着琵琶,笑着对宋哲说。
(琵琶:当心点儿哥,抱着我行吗?)
“支付宝?微信?”
“我都不要!”
孙煜把琵琶往沙发上一扔,趁着宋哲不注意,在他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我做到了!记下来,记下来:学弟调戏学长的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