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半分钟,房门打开了。
爱弥雅露出半只眼睛,那双纯真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睛里,有一种不符合她本人气质的成熟。
“在哪里——”
秦愈的话被堵死在喉咙里,他的手指微僵,说不出话来。
而让他震惊的是,这小女孩居然化了浓妆,蓝色眼影在她的眼睛周围涂抹,一种浓郁的艳丽,从爱弥雅的脸上迸发。
“在里面,”红艳的嘴唇勾起,朝着秦愈微张:“你来……”
浑身一僵,秦愈顿时忘了要做什么。
那张鲜艳的红唇里,密密麻麻的尖刺,他盯着她开口:“爱弥雅?”
低低轻语,爱弥雅眨眨眼,她看上去像是刚睡醒,眼神朦胧,和伊莲恩有几分相像的脸上化着与她年龄不符的浓妆,口红被抹了一半。
“先生,可以进来陪陪我吗?”
从她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也不是属于小孩子的稚嫩,和那天晚上秦愈听到的完全不同。
秦愈心道不好,然而他听到自己的骨头咯咯作响,一股强大的力量压着他,推动着他跟随爱弥雅的脚步。
这道门在他面前被打开,缓缓拉开,那门里透出来的灯光竟然是红色的。
不行……
秦愈有种强烈的预感,屋内的景象一定,一定超出他的想象。
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女孩的房间,甫一进门,他就踩到了什么东西,一脚碾碎了。黏腻的触感让人很不舒服,粘稠的液体摩擦着地板,发出滑稽的声音。
一股浓烈的香气扑面而来,刺鼻得让人头疼,像是有无数根针扎进头皮。秦愈闻见那个味道,不可遏制地打了个喷嚏,然后还没来得及看清里面什么情况,就被蒙住了眼睛。
有些毛糙的面料,刮得眼睛发疼,秦愈想要拿开挡在眼前的东西,然而摸到的却是带着温度的一双手。
或者说是一对毛茸茸的,巨大的爪子。
锋利坚硬的爪子轻轻扣在眼角,只需稍稍用力,秦愈的眼珠就能被挖出来。
带着腥气的吐息喷在脸上,像是威胁,又像是忠告,秦愈呼吸一紧。
“先生,你喜欢兔子吗?”
这是……伊莲恩的声音。
一声巨响,门在身后被关上。
——————
葛鄞站在红墙下,看着那扇被打开了的窗户,白日钉上的木板被人暴力拆开,屋内诡异的红光闪烁着。
在他身后不远处站了两个人,白人和主妇。
“已经够了。”
白人嘴里咬着半只血肉模糊的动物腿,他脸上的血迹半干,撕咬着带着皮毛一并吞下。
主妇两手并举,一手一只长长的兔耳朵。
“为了我们的孩子。”她毫无感情说。
葛鄞回身,螺母被他抛向空中,然后稳稳接住。
第75章 借刀杀人
葛鄞眼见白人手起刀落,将主妇的双手斩下,后者的脸上没有情绪波动,似乎感受不到疼痛。
“牛奶里的药是你放的。”
葛鄞丝毫不予怜悯,这一切全是主妇自作自受,他甚至对他们是如何抱上NPC大腿的都不感兴趣,“只会一味慕强,从而投靠不知底细的人,这是最愚蠢的求生之路。”
主妇说:“为了我们的孩子。”
主妇口中开始流出鲜血,她翻着白眼,手腕上扎满了针孔,那是注射器留下的痕迹。
“第一个死的生者,到底是谁杀的?”
“为了……我们的……孩子。”
主妇闭上了眼睛。
料想主妇已经不会再回答他,葛鄞走到白人面前,他极不情愿与此人站在一起:“蓝帽子不是那么不计后果的人,这场赌局,还未见分晓。他为什么要选你?”
白人突出的眼珠笨拙地转了转,他突然向前一步,然后面朝下悄无声息地倒了下去。
说曹操曹操就到,话音刚落,老熟人蓝帽子从他身后走出。
“在容易操纵却没有思想的和不易操纵有思想的之间做选择,我当然跟更倾向于自己动脑子。”苍白的手指握着黑伞,他捏住主妇的脸,回答葛鄞的疑问道:“又见面了啊,我很惊讶,爱弥雅没有把你们解决了。哦不不不,是伊莲恩想保住你或者那个人,不过出于什么目的,我也大概能猜到。”
“我一直在等你。”葛鄞后退一步,然后抽刀猛然向前。“果然,你是在等待我们打通那个电话。”
刀锋相撞,葛鄞握住自己的右手腕,火花从刀刃上跳出来,蓝帽子从容不迫抵挡回去。
“啊,果然还是得要原身体才用得习惯,要不是舍不得这个,你们以为你们还能在这里活多久?”蓝帽子拉扯僵硬了的死肌肉挤出一个笑。
脖子扭得咔咔作响,蓝帽子抛却了那个稻草人,即使这幅身躯已经开始腐烂,但是他依旧眷恋不已。
“何必动手呢?你现在也是一个‘输’字,咱们坐下来说会话不好么?来,我给你看点有趣的东西。”
蓝帽子杵着那把黑伞在树墩上坐下,两腿交叠,坐的端正。他扬起黑伞指向红墙,说道:“阿尔期盼这一天很久了,伊莲恩以为自己是谁呢?她认为所有的男人都该死就算了,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能受到来自其他人的爱?”
“爱欲和死亡,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双方都用了同一个赌注。你猜猜谁会赢?”
从来没有能够压过正义的邪恶,葛鄞走到现在,从不觉得这场游戏,是他们输了。
他站着看向挡在石榴树后的红墙,眼神一沉,给出了回答: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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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愈背后承受了大半的重量,这只兔子跟他差不多高,倘若是人偶,那么他能感受到藏在玩偶服里的身体,然而那团压下来的时候,秦愈却无法辨别里边的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忽然有什么从他的脖子上绕了过去,这冰凉的触感让秦愈有些不适,片刻后,他明显地感觉绳状物绕在了他的颈部,然而很快就消失了。
“你不是爱弥雅。”他说。
秦愈发现他们似乎想错了,如果把爱弥雅比作一个容器,那么这个容器里可以容纳很多灵魂。
而现在这个,不是之前凶猛狂躁的、畏惧稻草人的厉鬼,而是——
伊莲恩。
她不在这里,是因为死了。
今夜风平浪静,比以往任何一个夜晚都要平静,可是空气却躁动不安。
“是不是有什么区别,反正这个身体也是没人要的破烂玩意。废物利用,阿尔一死,家里就入不敷出了,要不是我拾起老本行,爱弥雅还能活下来?”
伊莲恩走到床边坐下,翘着脚一晃一晃的,那红光甚至透过兔子的毛,抵达秦愈的眼睑。
“行了,先生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吧?你喜欢兔子吗?”
兔子?兔子,随处可见的兔子,无一不是被破坏或者残害过的兔子。秦愈在这一刻突然像是被真正提点,他想到了一个可能,这个兔子并非指的是真的兔子,而是一种指代呢?
在这个家庭里,爱弥雅不就是那个唯一弱势的人吗?
“原来兔子是指的她——爱弥雅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比之为的物体。我和你都没有权力将她物化并加之喜好。而且,你已经侵占了她身体,现在说这一切是要做什么?”
秦愈道,他伸出手去将兔爪拿开。却猝不及防被身后的东西推了一把,视觉恢复的这几秒,他什么也看不见,正是使绊子的最好时机。
秦愈没站稳摔在地上,他正要站起来,结果一睁眼就看见一团红光。
那是被翻开的故事书,那一页上描述的正是红围巾小姐被坏蛋砸坏了摊子,孤独地卧在墙角的样子。而她的拯救者——灰手套只剩下一个剪影。
“什么叫侵占?”
她低声笑道:“我可得对我的宝贝女儿改观了,原来她有这么大能耐。况且我只是很好奇,这个身体里能住多少个人,汤姆也在,你要和他说会话?”
不等秦愈作出如何反应,爱弥雅的半张脸突然出现皲裂,一张可怖的,也许对于葛鄞来说还比较熟的脸出现,青白色的皮肤在皮肤下面蠢蠢欲动,想要破土而出。而伊莲恩只是给厉鬼露了一下脸,就让他缩回去了。
她的不可理喻,让秦愈心生不悦。
“我生了她!即使后悔,她也是我给的命!”
伊莲恩有些激动,她的手指用力蜷起,似乎那里有一个她憎恶的人的脖子,说:“我真好奇,你们大老远跑来,就只是来玩的?阿尔的亲戚,恐怕避我还来不及。就因为我是一个做过吧台小姐的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