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番外(41)

作者:玉修奈何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接下来就是原主在寻找父母的途中因放不下宸王安危,便放弃寻找父母匆匆忙忙赶回了京城,还没来得及好好休息一下就得到宸王逼宫的消息。

当即便闯入皇宫,替狼狈不堪的宸王挡了一箭,然后结束了一生。

雁十三发现原主及其记忆里的其他同伴对宸王真的是忠诚无比,尤其是原主,从来就没有质疑和违背宸王的所有决定,是一个合格的暗卫。

雁十三拿过剧情,发现距离宸王逼宫还有将近两年的时间,现在正是前往原主接下来要去的偏远村子。

而那个村子正是当年原主师傅捡到原主的地方。

那天,是十一月十七日,冬,大雪。

他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流浪儿衣着褴褛,披头散发,赤着脚踏着雪,行走在大雪纷飞的村子里。

他没有家,没有记忆,也没有安身立命的能力。

他只是一个活在这世间的芸芸众生的一个,连好好活下去都没有资格的存在。

因为寒冷他的身上有很多裂口渗出了鲜血,鲜血浸满了破布的衣服,而他一步一步往前面的村子走去,企图能讨到一点点的食物果腹,一步一个脚印,踩在雪里,踩出了一串长长的血脚印。

这样的天气,他这样单薄瘦小的孩子根本没可能活下去。而他却成了那个不可能,他活的好好的。

即便是这般的惨,连活着都是痛苦的,却依旧坚持着,要活下去。

只是因为如此,他才能被师傅看到,并带走,成为了宸王的暗卫。

半个月以后,目的地,到了。

看着远去的曾经的同伴,时隔十二年,雁十三替原主再一次踏上了曾经的故土。

当年,大雪纷飞。如今,春暖花开。

雁十三看着颈间挂着的观音像,他看了看远方的寺庙,把玩着观音像低低的笑了一声。

那么,开始寻找吧,属于原主的真实。

雁十三收拾好了包袱,往农嫲寺的方向走去。

原主的过去,和失去的记忆,在那里。

同一时间,宸王殿下见到了他的“命中注定”之人——赴京任命的新晋左相容虞城。

只是这次,因为之前的下药之事,宸王殿下并没有对这位满腹经纶少年登科的容虞城一见钟情,反而是和皇帝的猜忌因为这位突如其来的天才丞相有所怀疑。

而另一边的雁十三正在往农嫲寺的方向赶路,直觉告诉他,他要找到真相都在那里。

第34章 第三十一章:焚诗煮酒为君倾(2)

一个月后,农嫲寺十里地外,溪水村——

晨光初透,照亮了稀稀落落的茅草屋。天未亮全,家家户户屋顶便升起袅袅炊烟。

雁十三着一袭麻衣就着清水粗盐漱口,他早已不再是宸王的暗卫,亦不再是那位宸王名下幕僚‘简朴安’。而是这小小村落里的一农民,雁十三。

雁十三喝了一碗红薯粥,便背着背篓上山采野菜挖草药补贴家用。

在山上捡捡拣拣到了日头移头,雁十三才起身擦擦汗,整理了背篓的东西,来到山里的溪河边洗脸。

只是在雁十三捧起溪水准备喝的时候,竟闻到了一丝血腥味,暗卫的本能已深入骨髓,还未等雁十□□应过来,身体以先行一步,来到了河上游。

雁十三蹙眉,看着被浸泡在水里的黑衣人,很想就此离开,却不知为何,竟觉得这人很是熟悉。忍不住好奇的雁十三上前把人翻了个面,却恨不得砍了自己这双手。

这人不是谁!就是原主效忠的宸王殿下——雁宸!

这可真是——孽缘啊!

用不着初见提醒,雁十三便自觉的放下背篓,跟着原主这具身体的反应,熟练的为宸王殿下诊伤。

有点险,目测三处贯穿伤,十来处划伤和数不清的淤青。

雁十三眼光颇为复杂的看着宸王,手上为他包扎的活却一点也不慢。毕竟原主一直以来亲自服侍宸王殿下,包扎上药是常事。

只是心中还是有些为原主不平,勤勤恳恳服侍这宸王殿下好几年,结果这宸王殿下用完原主就丢,而他现在却不得不救他,这叫什么事啊!

雁十三任劳任怨的背起雁宸这个九尺高的壮汉子,好在原主常年训练,还不至于被宸王殿下压垮。

他腾出一只手捡起背篓挂在胸前,然后扶了扶身上的宸王殿下,急匆匆往山脚下他暂时住的茅草屋赶。

他的茅草屋里有足够的草药,他重新为狼狈的宸王殿下换了好药。想了想,雁十三从衣柜里摸摸索索,拿出了一些碎银子和铜板,往村子里有鸡鸭的人家家里去买鸡买鸭,准备为宸王殿下补补他的贵体。

雁宸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农户家里,而他身上的伤也被人好好的包扎上药了,他暂时松了口气,因为他暂时是安全了。

正当他打量着这屋子的时候,提着鸡鸭进门的雁十三一见到宸王殿下醒了过来,身体下意识冲到宸王面前,跪下请安:“殿下!“

雁宸:……

雁十三:……

宸王殿下想不到在这么远的地方都能碰到雁十三,他看着衣着麻衣,生活苦素的雁十三,按捺下心底的疑虑,他道:“你起来吧。”

雁十三低头应允:“是。”顿了顿,雁十三便拎起鸡鸭对宸王殿下请示:“殿下,您受伤了,属下为您买了鸡鸭补补。属下可否先退下收拾这些?”

雁宸暂时还不能起身,久居首位的他下意识命令道:“退下吧!没有本王的命令不许进来。”

雁十三:“……是。属下告退。”

这位宸王殿下谱还挺大的。

待雁十□□下之后,雁宸才迟迟反应——雁十三早已从宸王府暗卫名单除名,而这里是雁十三的家不是宸王府,现在的雁十三也不是他的手下。

只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一时之间难以改变。

雁宸看着门外手法熟练的杀鸡去鸡毛的雁十三,真的很难将之前那个侍奉他的喜诗词歌赋的雁十三联想起来。

毕竟,原主暗卫雁十三,一向是侍奉宸王身边,为宸王府代表参加各种各样的诗词宴会的,不是杀鸡宰羊的厨子。

短短两个月,便能将一个人改变这般模样了吗?

宸王不置可否。

初见:“哇!宿主大人你好厉害啊!‘唰唰’的两下这只鸡就让宿主大人放血杀死了!”

雁十三笑笑:“原主身体的本能反应。”

“可还是很厉害啊!”初见愣了一下,奓毛道:“啊!我的排位!宿主大人初见去打排位了!拜拜!”

雁十三褪下鸡毛,见初见这般丢下正事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游戏,颇有些无奈。

雁宸看着挽袖干活的雁十三,只觉得他变了很多。

但是他又说不出哪里变了,一样的容颜一样的尊敬一样的态度,可就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只能板着一张脸,看着严肃极了。

雁十三被雁宸这表情和眼神给弄的有些不明所以,这位爷又是怎么了这是?

他不是原主,没有多问多管,毕竟他已不是他的暗卫了。很多事,不方便他知道。

“十三哥,这是俺家的青菜。俺想着你这刚来村里没多久啥都没有,就摘了一把来。”一个红着圆脸蛋的麻花辫姑娘站在篱笆外,羞红着脸,低着头怯生生的递给雁十三一把葱。

雁十三笑笑,从一旁的背篓里抓了一大把野菜还礼,笑道:“小翠姑娘,谢谢你了。”

那个叫小翠的姑娘忙抬头对着雁十三摆摆手,急切的道:“没事没事!十三哥你别客气。俺还要回家烧饭,俺先回去了!”说完,便捏着一把野菜匆匆忙忙跑开了。

雁十三看着小翠离去的身影,无奈的摇头笑了笑,提着鸡和葱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雁宸在屋中面色不虞,他一想起那个跑来送葱的村姑心底就一阵不适,却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觉得,这雁十三果然和在京城一样受人欢迎,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如他的自号“芳菲居士”,对谁都是笑的一脸芳菲。

厨房里的雁十三自然是不知道雁宸的心里想法,他花了十积分从系统商务城购买了一包高浓缩鸡汤底料和一堆火锅食材,他家里现在可没什么好东西。

而他也从原主记忆中得知宸王是一位非常嘴挑的人,宸王殿下的曾经将宫宴上的一道名菜——“百鸟朝凤”给怼的一文不值,还将做百鸟朝凤的御厨活生生给气病请示回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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