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般意思,难怪那日她与姬北城作战之时明显能感受到姬北城的力不从心。
姬北城与大夏犹如长弓与利箭,没了箭就是再好的弓也无用。这便是顾未生送给她最后的礼物。
“后来姬北城不是与你开战了吗?这连续作战昏天黑地的,他们哪里还有空管我,我便自己溜了出去。恰巧那日我瞧了姬北城带兵出征,便跟在他们身后回了连宋。”
沈万安回忆起那一日的场景,乌云蔽日,黑烟四起,到处都是哀嚎惨叫厮杀声。
他摇摇头,一口茶水镇镇魂,将脑海中的画面都摇晃出去。
“恰是瞧见了你与姬北城对箭之时,趁他们入城之后,便偷偷将你带走了。”
话语间,沈万安又不免带上了遗憾,
“只可惜你身上伤口实在太多,五脏六腑皆有损伤,当时城内又为夏军所占领,便只好先带着你在城外一家农户里避难。后来我手中的药物实在欠缺,未能保住你的嗓子,着实遗憾。”
后来孟长宁的身体稍微好些了,他这才将人给带了回来。
沈万安怕孟长宁伤心又连忙保证道:“不过你放心,我会尽全力医治,让你能出声说话的。”
孟长宁唇角微颤,虽未出声,可是众人都看出了她的感激之意。沈万安拍拍她的手,然后起身,将这空间留给这小夫妻。
谢锦随见他离开之后,蹲下身和孟长宁平视,握着她的手,“没关系,治不好你也一样是我的妻子。”
孟长宁想抬手,可是她的手还微微有些颤抖,谢锦随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昨夜他已经瞧见了她身上的伤口,到处都是粉嫩的疤痕,好些伤口这么久了还是一个大大的黑疙瘩在上面,还未脱落。
“以后,你想说什么,想做什么,想吃什么,都有我。”说着说着眼眶就起了雾气。
孟长宁手指微动,摸着他的脸庞,眼底青黑一片,胡茬也冒出来了,可见他这些日子也是操劳了不少的。
她微微点头,她是何其有幸,既守住了连宋,打败了姬北城,又还留了一条命能过回来与他相见。
“扣扣——”
门外传来敲门声,谢锦随冲孟长宁笑笑才去开的门,长正进屋将粥和药一同端来,瞧了这二人一眼,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谢锦随端起白粥,闻了一下,“很香。”然后便一口一口吹凉,喂到孟长宁嘴边,“先喝粥垫垫肚子再喝药。”
两人一个喂一个喝的,不免羡煞旁人。
宋黎边吃着蜜饯果子经过的时候,瞧见左路站在孟长宁,往门缝里一瞧,人家夫妻俩正你侬我侬的,不由得开口戏谑道:“羡慕啊?有本事把人抢回来啊?”
左路瞪他一眼,转身就离开了。
宋黎“切”了一声。
“没种。人家将军在你身边那么久都不敢上手去追,现在正主来了在这儿难过,活该。”
一口蜜饯果子塞进嘴里,再瞧一眼里面的一室春风,他还小,怕自己长针眼,赶忙遮着眼睛就跑了。
屋里,孟长宁将一碗白粥喝得干干净净,可当谢锦随把药喂到她嘴边的时候却使起了小性子,将头扭到了一边。
其实从前沈万安喂药时她也没有那么矫情,如今不过是有人宠着便开始娇气起来了。
谢锦随忍不住笑出了声,“多大的人了还是这样,一喝药就耍赖。”
孟长宁嘟起唇,眼里拒绝之意鲜明:不想喝就是不想喝。
谢锦随如今何时将她宝贝得很,哄道:“瞧瞧这是什么?”
孟长宁低眼,见是一颗话梅糖正在自己嘴边,顿时眉眼弯弯,就要张嘴吃下,却生生看着糖果离开自己的唇边,顿时瘪了嘴看着谢锦随。
谢锦随耐心地哄道:“喝了药,我就给你糖。”
孟长宁委屈巴巴地看着他,那眼神都要将他的心看化了,却不得不硬下心肠,把药喂上前,“乖,喝药。”
孟长宁见撒娇无用,她如今又打不赢谢锦随,迫于形势便只好张嘴。
虽苦可是一勺又一勺不间断的,一碗药喝起来倒也快。
到最后药喝完了,话梅糖也如愿以偿到了嘴里。谢锦随见她笑得这般开心,觉得便是雪天,这心也是满满当当的。
明月嫂子收拾顶楼暖阁的时候瞧见一地的空瓶,看见醉得东倒西歪的人,摇摇头,所谓有缘无分便是如此。
认识也是左路先认识孟长宁,喜欢也是左路先喜欢孟长宁,可是谁知道孟长宁回一趟晋州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呢。
不过,这魄力,这果断的性格,她喜欢。
所以说啊,要是喜欢就别老是等啊等,等到的未必是水到渠成,也可能是人家半路截胡。
明月嫂子瞅瞅那借酒消愁的人,这性子又倔,又不屑于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来,既不能趁虚而入又不好将自己的伤口露于人前,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明月将地上的空瓶子收拾了,然后叫人把暖阁给烧热乎了,就离开了。
这种事儿就得他自己想清楚,越过这个坎,旁人的劝解都没用。
第71章 帷帽之下
谢锦随好不容易寻回了孟长宁之后, 真是护得跟个宝贝眼珠子似的, 那轮椅就没叫旁人碰过一下。
好在孟长宁虽然伤势重,可随着这年节到来,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偶尔的时候还能自己走两步,不过腿上的新伤旧伤实在太多,走起来还是难。
除夕夜, 众人聚在明月酒馆, 一炉火,几坛酒, 满席佳肴, 众人围坐在一起, 欢声笑语不停。
宋黎这小崽子嚣张得不行,喝醉酒就开始吹牛皮说大话了。
“你们是没看见我当时啊, 一个人单挑十个人,他们还拿不……呃……拿不下我。”
孟长宁浅笑,舌头都捋不直了还还要宣扬自己的威风。
“你们瞧我这只手!”宋黎歪歪扭扭地把他明显不太利索还带着一块巨大的疤痕伸到别人面前, “瞧瞧, 瞧瞧, 这就是小爷我的荣誉勋章!”
“是是是!荣誉勋章!”明月嫂子把人站不直的人拽下来坐着, 怕他摔倒。
“勋章——嗝——”
宋黎熏红着一张脸,不死心道。
长正笑了笑,没说话,他伤了一条腿, 不细瞧看不出来走路时有些跛脚,不过比起战死的将士们,这已是莫大的幸运了。
众人把酒话青春、话前程、话荣誉光辉。
孟长宁笑看着他们,这份欢愉和平静来之不易。
谢锦随瞧出了她眼里的异样,附在她耳边轻道:“可是不舒服?”
孟长宁摇摇头,从她穿上战甲的那天她就知道死亡和受伤都是不可避免的,以战止战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反抗却是最尊严的活法。
秦圆死的那天,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为何要选择打仗,若是直接投降不是能有更多人活命,可以减少更多的杀戮吗?
可是,现实并非如此,并非所有的君主都会善待降民,至少大庆不会,大夏也未必会。
连宋城里住着的人有许多都是曾经的宋民,可是,一旦真的有战事起,他们还是会被遗弃,他们得不到大庆子民应有的待遇,而这些想法不是在位者一个人的观念,是千千万万的战胜国子民所拥有的优越感。
一旦投降就意味着失去了人权,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所有。他们将成为大夏侵略脚步下的牺牲品和可以肆意玩弄杀戮的奴隶。
所以,她要战,她不能降。
而如今看着这一室温馨,她很荣幸,她曾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
时间一晃而过,已近初春。
谁也不喜欢自己满身伤痕的模样被许多人瞧见,谢锦随怕她被从前认识的人认出心中不舒服又憋着不会说出口,便在外边寻了一个小屋,时间匆忙一时间也找不到这般合适的,便租住了下来。
何况如今孟长宁恢复了女装,再住在军营也多有不便,而小屋就在明月酒馆旁,同熟悉的人在一起也能心情舒畅许多。
旁边的邻居倒是不知道这里就住着曾经的摄政王,更不知道带来的姑娘就是曾经的女战神,只道是男的俊俏,女的神秘,倒也和谐。
谢锦随在前面牵着孟长宁的手,扶着她慢慢地往前走,她如今已经能勉强走上半刻钟的时间了。
谢锦随见她满头大汗的,不由得停下脚步,等她走到自己面前时,将人揽在怀里,用袖子给她擦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