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没法让阿崇停止,在我们大学毕业后仍继续对我有期待。不管我去同志酒吧,或与别人发生一夜情,甚至后来我跟 Angela 交往,他都一概能忍下来。人毕竟是感情的动物,我也就渐渐习惯了有他在身边。我越往政治运动这条路上走,越知道除了短暂的肉体关系,我不可能跟另一个男人有什么稳定长期的发展。阿崇在那时是相对安全的陪伴,虽然他的个性总是那么冲动。Angela 去美国念书,我念完大五才毕业当兵,每次休假都只能去找他。有那么两三年,我们就好像是固定的伴侣,但是我们总可以跟旁人说我们是同学,我们一起去广场静坐,一起去砸鸡蛋,从来不会引来什么猜测。
但是阿崇要的不只这些。阿崇跟我们不同的是,他早已想好了他要的人生。他一直向往的是国外那种更公开更自由的同志生活。
Angela 念完书回国,这回阿崇不想忍了,几度威胁我说他要跟她把话说清楚。我说你敢的话你就试试看,我会让他爸知道我俩的事,到时候他的弟弟们会继承家里的一切,而他会一无所有……我只是在吵架的时候用这话吓唬他而已,或许无意间让他开始警惕到这点,所以后来才会先下手为强。我是不是成了他潜逃海外的帮凶?我不知道。
吵归吵,但是碰到了彼此的身体却又是另一回事。看他那个样子,你一定想象不到,其实他在床上很厉害的。我承认这也是我的弱点,为什么还是会跟他纠缠不清,因为他在那方面一直比其他我所碰过的人更能满足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是个纯粹肉欲的人。当更深更长久的情感都不敢想的时候,所剩的不就是这个了?
我没想到最后是他把我给甩了。
分手的时候,他完全像变了一个人,变得尖酸而无情。他骂我是蕃仔,是吃软饭的。没错我承认,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没拒绝过他给我的经济支援。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给了他他想要的,不是吗?我没想到的是,跟我在一起,他仍没有放弃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对象出现。一旦当他看到了那个可以带他前往他真正同志梦想生活的人,我对他而言就是一无所取、毫无价值了。
很讽刺,不是吗?
我被甩了以后竟然还掉了眼泪。
也许并不是为了失去他而哭,而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我永远失去了。想寻找一个肉体灵魂都契合的伴的想法,在那时候就放弃了。我宁愿有一个家,一个正常的家可以让我安定下来,取代我的原生家庭,停止那种没有未来的感情所一再带来的惶恐与惆怅。
和 Angela 刚订婚的头几年,当然还是有些挣扎,没法一下全断得那么干净。之前有个开 gay bar 的家伙,算是多年的炮友吧。我那时主要时间在中部经营我的人脉,为了第一次参选“立委”在做准备,反正一周见一面,对方在台北根本也搞不清楚我的底细。他们开酒吧的,对于这种事或许也比较看得开,不会死缠烂打。我在订婚后断断续续还跟这个人有来往,他也没给我惹来什么麻烦。
直到有一次在做爱的时候,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了一个已有白发、眼袋暗沉的中年男人趴在我身上,我吓了一跳。
在那之前,我完全忘了年龄这回事。在我的美好幻想里,一直还是我们二十岁时的模样。就连到了今天,同志可以上街游行了,这已经不是禁忌了,但我们还是看不见老是什么,除了在公园里那些躲躲藏藏的欧吉桑。
为什么会提到陈威?因为他完全印证了我年轻时对于同志老后的最糟想象。仍然奇装异服,不知往脸上打了多少肉毒后那种与年龄不符的光滑皮肤,说起话来花枝乱颤,更糟的是,他已经完全失去了别人会怎么看他的自觉。
但我们都见过还在读官校时的他不是吗?那时候他在台上还是另一个样子,为什么老了之后变得这么惨不忍睹?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一点一滴改变了他?虽然我那个开酒吧的朋友那年才不过四十出头,但是在他身上我已经看到他的未来。他除了吧里的那些客人,几乎跟这个社会是脱节的,没有什么朋友,唯一最好的朋友竟然是个扮装秀艺人。他唯一的休闲活动就是上健身房,总说既然吃这行饭就得敬业,没有人要来 gay bar 看到一个有啤酒肚的酒保。然后有一天我看见他在镜子前对着自己的眼袋又拍又推的,问我是不是他也该去微整一下?我并不在乎他是酒保还是清道夫,但是要一个人的价值观与生命目标完全与他的职业切割是很少见的事。同样的,喜欢同性或异性真可以完全独立于社会资源与生存条件之外吗?他让我意识到同志想要白头到老有多么不切实际。这个世界到今天只走到了青春健美的男孩们高呼同志无罪,没有人可以告诉他们接下来该怎样面对老与丑、病与残。我们走在他们前面,理应留下一些可以称之为生命经验的东西,但是连我都自觉除了二十岁的心动三十岁的心痛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四十岁的我跟那些孩子们一样幼稚无知。
我也只不过是个凡夫俗众,没有那个大智慧去悟出怎样才能超脱既有的人类经验,认识真正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
真有自我这种东西吗?难道不就是从现有的分类中,找出不同的身份名牌换穿混搭而已?
平等的标准又是什么?跟谁平起平坐就算公平了吗?从外省老兵之子换成了原住民,从党外进入了“国会”,从同性恋变成了异性恋家庭里的人夫人父,谁又在乎我真正是谁,若是每个角色我都能演得有模有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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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间屋子里的游魂,虽然无声,但他仿佛仍听见了他们渴求被释放的呼喊。
甚至,那些呼喊的声音中,还包括了他自己。
垂着头坐在警局里,他想起了昨晚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并接受了它们只能一辈子藏在他心里不足为外人道的这个结局。
原来梦也可能是一个存在于现实里的空间。
一个曾有太多人把感情与希望投射其中的地方,就会成为梦的入口。同时,那些痴昧与消磨,那些无法重来,亦没有答案的心痛,便成了入梦的密码。
每个人可能都曾无意间闯入了某人的梦中,成为了别人梦里的角色而不自知。而且不只有活着的人,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走进了梦的入口。
还有那些死去的人。
死去的人不会再做梦了,所以更加不愿意离开,这些有梦的地方。
一团飘浮的光影,如同雷射投照在烟雾中。
经过了七天的捉迷藏,竟然就是对方现身的时刻了。
整整晃荡了一年,我已没有任何留恋了,汤哥说。
明天,是我一周年的忌日。等天一亮,我将会永远离开。否则,我也会跟眼前这些老鬼一样,哪里也去不了,再也无法转世……
如光丝缕缕游动的灵魂终于凝聚,总算固形于一身白色西装礼服之下。那模样与神采,一点不像即将远行去投胎,更像是婚礼中的男主角,边说边朝着吧台前那一排面无表情的游魂扬臂一挥,如同介绍他的伴郎阵容般。
这些年他们夜夜来这儿守着,也真多亏了他们。你知道每天晚上门外还有多少孤魂野鬼想要混进来吗?
那些个鬼东西不是嗑药嗑死的,就是被人谋杀到处找人报复寻仇的,一个个嘴歪眼斜的鬼相吓死人。
好在有这批痴心的老鬼在挡着门。不过,这也非长久之计——你懂我的意思吗?
只有你这个意外的闯入者,可以让这一切改变。
这些老鬼,他们现在能指望的也只有你了。
汤哥说着便抬手指了指那个坐在吧台最尾端,头上伤口一直在流血的男生。
一九八八年吧那时候——记得这家店刚开没多久,他年轻,我们也都年轻。某天晚上,他的 B 劈腿跟别人在这里被他抓到了。
也许不应该说被抓到,因为,如果只是偷吃就根本不会来这里了。其实更像是摆明了已经移情别恋,不是吗?可是怎么就这么傻,咽不下这口气,当天晚上他就跑到中山北路的一栋大楼顶楼往下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直记得最后那天晚上,他在这里唱那首林慧萍的《一生只爱一回的故事》,边唱还边哭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