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己的哥哥又怎么样?你没长嘴吗?说出来会死人吗?”该是鼻子发酸委屈的人应该是我啊,明明是他打着亲情的旗号和我亲密笑闹,让我自知应该在界线之外远离,又要用似是而非的吻让我误解。
可为什么他埋在我的肩膀上开始哽咽,还要小声地骂我“傻逼”。
我抬眼看了看四周,黑灯瞎火的只剩我和我哥两个,微弱灯光笼在他的头发上,我只想捧着他的脸亲亲他,和他说上一天一夜过去憋着没说的话。
“废物哥哥,哭个屁,”我很轻地踢了他一脚,“走吧,回家了。”
林景抬起头,眼睛通红地看着我。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哥也会哭,连哭都好看。
“现在不算,等回家了我要听你重新告白一回。”
我要他把过去数年里所有缺失的,迷惘的爱恨通通补给我。
我突然发现——我也是可以仗着爱横行作恶的人了。
55.
原来我哥也喜欢我。
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因为道德伦理而失眠。
走回家的路上我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我和我哥,我们成了两个大晚上都掉眼泪的小废物,我忍着笑拉住我哥的手。
我们会在神像背后,人潮之中接吻,背着光明撕开枷锁,玷辱圣歌。
而我这个矫情怯懦又贪心的小废物,终于找到了爱。
就很庸俗的情情爱爱。
很无聊就对了
第十二章
56.
直到一路拉着林景的手走到小区门口,我才把在漆黑巷子里的诧异和心惊彻底消化掉,名为喜悦的气泡一点点浮上心头又破裂,我突然就有好多问题想问我哥——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他对我是什么感情,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说那种话,又为什么要哭。
最想问的是,他是认真的吗。
最后我只问:“哥,你喜欢我吗?”
57.
林景的回应是把我压在电线杆上,嘴唇不等我反应便靠过来,我们的心跳与呼吸一同在只剩蝉鸣的夜晚里盘旋又交融,我又想起那一天浴室的迎头而下的冷水,湿热的嘴唇和林景盯着我的目光。
人总有些时候不想听到别的声音,比如说现在只要林景再盯着我一秒,我就想跪下去给他舔鸡巴,用林景的表情来证明我们此时频率相同的悸动无法作伪。
我一直觉得成年人的爱和少年没什么大区别,同样炽热而义无反顾,也软弱又犹豫。
喜欢我哥就像是心里头揣了一罐冰可乐,因为他的一个笑一个字就开始摇晃,所有的感情都积攒又压缩,最后又成了我日夜念叨的某个名字,我胆小地不敢旋开瓶盖,怕被溅了满身的失望与难过,悬在半空试探,怕踩错一步就要拉着他一起落地。
而这一刻林景用一个凶狠的吻,咬破我的嘴唇,我们在血滴与亲昵里缠绕,一个事实就这样被确定——我们就是天生一对,那从来不是我的贪婪妄想。
58.
我曾经以为我哥无所不能,除了爱我这件事以外没什么做不到的。
林景用圈住我腰的手臂告诉我,就连最后一件事他也能做到。
根本就没必要问。
因为我哥从来不骗我。
59.
直到我觉得嘴都要被亲肿了林景才放开我,路灯下他的眼睛也像洒进星星的碎屑,把我的那点收不住的爱意和他嘴唇上的湿润都给照亮。
“我怎么有你这么傻的弟弟。”
曾经我在心里骂他的话通通回馈到了我自己身上。
“小晏,现在知道了吗?”他拉住我左手的小拇指,跟小时候秋游在老师的命令下光明正大拽着喜欢的男生的一根手指差不多,我们在用最冠冕堂皇的名头,诉说最不耻也最闷热的爱意。
60.
和林景靠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又问了个很蠢的问题:“那我们现在算是谈恋爱了吗?”
他一脸看弱智的表情对着我:“难道你还想和哥哥结婚,然后生个大胖儿子?”
一不小心就被他给带偏了,我没好气地质问他:“你重男轻女?”
林景玩着我的手指,语气里藏不住笑意:“要是小晏能生,男女哥哥都喜欢。”
说完他就在我耳朵上亲了一口,我后知后觉我和他在讨论什么莫名其妙的话题,我直接把抱枕扔他身上,小声念叨了一句“我俩就算飞国外也结不了婚啊”。
“那就淘宝上买个红本,把照片贴上去。”
我总觉得林景没在开玩笑,盯着我的眼神明亮又炽热。
他的声音不大,却足以盖过不远处电视机里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像是在告诉我过去无数个梦里出现过的人,我的哥哥,也在属于他的时间里一样为着血缘道德而挣扎不休。
如果和他在一起注定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指点唾骂,要背着罪徒的枷锁步步为难。
那我就要在那一天到来前用尽一切和他相爱。
“行啊,现在就下单。”
61.
时隔多年我重新和我哥躺在了一个被窝里。
他身上总是有好闻的味道和让人想要靠近的体温,是哪怕在热夏里也会让人有拥抱冲动的温热。
我侧躺着问他今天为什么要那么说,林景就揉着我的手轻声开口。
“我以前总觉得你哭起来很可爱,眼睛红通通地看着人,连脏话都像撒娇。”
“你从小就崇拜我,这种感情大概可以称之为仰慕,那和喜欢不一样。”
“我一直知道,我喜欢你,我喜欢我的弟弟,想看他哭,也想亲他。”
“可是你好像很难过,我只能自负地猜测你是不是因为我才掉眼泪。”
62.
“如果有一个人来爱你,你会高兴一点吗?”会高兴疯的。
不对,已经高兴疯了。
原来我哥一直都知道我的心虚,我的偷看。
并将此作为我年少无知错认感情的证据。
我们像两只防备的刺猬,像掉在地上的玫瑰,浑身长满利刺与荆棘,却仍渴望彼此拥抱。
进一步退两步的试探,无法压抑的情绪,和带着烟草味道的吻,我和林景都把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当做真相是假的佐证,气泡载着情绪沉浮,在暧昧和对视里总找不到落脚点。
只有鲜血淋漓才能彼此拥抱,最合适的距离是保持原样。
可我们都忘了我们本就诞生于同一个子宫,血液与基因,一字之差的姓名,便是我们最相配的证词。
根本不曾分离,更无惧伤刺。
经历了三个小时我家这网络总算是修好了。
害总觉得这里完结也差不多。
但还是写点日常吧。
第十三章
63.
我一直以为我和我哥要是哪天在一起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做一次酣畅淋漓的爱。
对,是做爱,那不叫兄弟相奸,我们只是以一种不容于世的情爱纠葛在一起,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规定过只有门当户对,性别相配的爱情才值得被祝福。
我用藏在骨子里的本能爱着我哥,温柔和呼吸以最轻的力道将我俘获。
我们的爱没有观众,喝彩皆来自于台上的演员,我不需要来自别人的目光,我知道我哥也一样。
曾经这是场独角戏,而现在我的演员,我的哥哥,我的爱人——姗姗来迟,却终于抵达。
所以我仔细想了想,和我哥做爱这件事吸引我的是做爱对象——林景,既然都是喜欢上自己兄弟的疯子了,只有最直白最赤裸的表达方式才适合我们。
我们在黑夜与昏黄灯光里确认彼此相爱,于是汗液在心脏一次次地跳动里蒸发,我们又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彼此相依。
怎么想都有点遗憾,我跟我哥不是双胞胎,在林景不认识我的三年里,他要是哭了可怎么办。
64.
和过去想象不同的是我和我哥只是有些幼稚地握着手躺在一个被窝里睡觉,热传递让我们手心的温度一点点趋于一致,我盯着他的眉眼一遍遍地描摹,最后除了爱以外找不到任何结论。
一旦躺在林景的床上,我就觉得他枕头比我的软,被子更舒服。
总之一切我所能触及的东西,都成了我无法松开他的手的证据。
现在要是能睡着就有鬼了,我无聊地在床上翻来翻去,然后我哥不耐烦地捏了下我的手:“安分点,睡觉。”
我干脆坐起身,然后俯身主动亲吻他的嘴唇,林景看着冷冰冰,然而嘴唇和手掌一样,热的,总让我想要靠近,一秒就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