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榆之抬头,满脸的疑惑。
沈长安抬手阻止了欲要继续说话的顾纭,转脸慈爱地看着沈榆之:“慢慢吃,别噎着。”
沈榆之莫名其妙地低头继续吃饭,仍然是谁也不看。
楠之拿起筷子,接过母亲顾纭递过来的米饭,愣愣想着这还是她二十五年来头一遭给自己盛饭,一时间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她低头瞧着手上的米饭,一只骨节修长的手出现在她眼前。
郑启夹了一筷鲜笋放进了她的碗里。
那是这整张餐桌上,她唯一喜欢的食材。
……
沈氏夫妇有午休的习惯,餐后郑启没有多留便告辞离开,顾纭自然让楠之去送,再带他在市里逛逛,可以晚些回来。
午后的风有些热,楠之坐在副驾驶,却丝毫不顾车里打足的冷气,仍是开了车窗瞧着外面发呆,好在郑启将车速控制得够低,让她并不觉得有任何不适。
宾利缓缓驰入横跨M市的明珠大桥,前后几乎瞧不见任何车辆和行人。
“停车。”楠之说道。
车速仍然平稳,于是她蹙着眉再次说了一遍:“停车。”
郑启侧头看了她一眼,驱车缓缓靠右,在不远处的临时停车处停了下来。
楠之径自下了车,站在大桥边,直面盛夏的烈日,任由狂风将她的裙摆和头发都吹得飘扬起来。
郑启一言不发地站在她身后,视线落在面前壮阔的江景上,长长的明江一眼望不见尽头,弯弯曲曲地延伸到天边去。
沈楠之转过身,直直地看着郑启的双眼:“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第5章 第五个他
郑启看着她的脸,平静地回答:“不认识。”
楠之心里有些异样,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在人前的郑启和只在自己面前的郑启,对待自己的态度有种微妙的差异。明明他总是做着一样的事情,总是保持着绅士风度,神情总是显得有些冷,话不多,可她总觉得,和自己独处时的郑启,浑身总是透露着浅浅的抗拒,他似乎并不喜欢和自己接触。
“为什么你会知道我喜欢吃榴莲和笋?甚至是红楼梦那本书。”
楠之从来都不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相反,只要稍与她相处过的人,都能意识到她有多会察言观色。
“你不是说不喜欢吃榴莲么?”郑启的表情平静到甚至有些麻木,“还是说只是很久以前的习惯,早就被你一股脑丢了?”
楠之滞住了,她没有想到对方关注的重点是这个细节。
她低头瞧了会脚尖,再次抬头,语气比之前更加柔和了一些:“你和我同岁,我想问你,十五岁之前,你有没有在明德中学上过学?十几岁时候的事情我现在有些记不清了……”
“我再说一遍,我以前从来不认识沈楠之。”
他的声音又冷又硬,仿佛先前在沈家时对她的关照和呵护都是假象。
楠之看着他冷漠的双眼,鼻子一阵发酸,一阵莫名的委屈在她心底里升起。
她怎么能够忘记,他们两个人之间,先动心的人是她。他愿意和她结婚的初衷,不过是为了利益,她早就清楚这一点,却还总是忘记,他和她以往的任何一个目标都不一样,他只要站在她身前,就已经先天立于不败之地。
她忽然想到方清欢的话,“楠之,你教我的都记得,可一到安然哥面前便全都忘了。”
沈楠之太过高估自己,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输,可她并没有意识到,在他面前的自己,不再是平日里那个骄傲恣意的自己,她甚至在和他相处的第二天就开始患得患失地失了措。
沈家对自己的态度,和自己在那个家曾经受到的冷遇,这甚至曾经是她斩获猎物的“手段”和“武器”,示弱向来是她最擅长的事情,勾起男人的保护欲,不该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么?可她却从一开始就不想让郑启知道真相,甚至,在他拉开那张椅子示意她坐下的时候,她因为内心某个角落被看穿而感觉到极度的窘迫和抗拒。
她讨厌他似是而非的温柔,更讨厌他似乎能够一眼窥进她心底的眼神。
唯有在他面前,她根本不想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
她笑着道:“郑启,你是个聪明人,我在沈家的地位,想必你早已经看出来了,跟我结婚,好处或许并没有你期待的那么大。”
越是难过和生气,她越是习惯笑脸示人,因为这一点,方清欢总觉得她是个跟自己过不去的死脑筋,没错,那个单纯到让她觉得幼稚的方清欢居然觉得她傻。
郑启沉默了许久,楠之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是权衡利弊,或是一时不知道该怎样接她的话。
楠之索性不再等,弯腰脱下脚上那双超过十厘米的银色高跟鞋,提在手里,看都没再看郑启一眼,转身丢下一句话:“招待不周,不送了。”
她提着高跟鞋,赤着双脚走在桥上,步伐坚定得像个慷慨就义的女英雄,从始至终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她并不知道,她离开以后,身后的郑启掏出一支香烟,正要点燃,却不知为何愣住,又把烟塞进了烟盒里。他抬起头望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周身的气息似乎越来越冷冽,过了许久,他猛地一拳打在桥边的护栏上,留下几丝血迹。
然后他低低地喃喃了一句:“郑启,你什么时候才能长点记性。”
看也没看一眼受伤的手,他坐回车里,驱车向前驶去。
宾利刚刚驶出明珠大桥,拐过下一个路口,他忽地将车往回倒了几米,停在一家平价帆布鞋店门前。
门前的垃圾桶上,随意地丢着一双银色的高跟鞋,鞋跟足有十几厘米,看上去价值不菲。
他认识那双鞋,那是刚刚沈楠之脱下来提在手里的鞋。
脑海里又响起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那女孩雀跃地问他:“郑启,你看,我穿了高跟鞋好不好看?”
十几岁的他看着长裙下那双莹润的小腿和雪白可爱的脚趾,耳根发热:“高跟鞋穿起来会很累的。”
“没关系呀,你就说好不好看?”
他把视线从她的双腿上移开,在她的催促下红着脸,言不由衷地说道:“我还是觉得帆布鞋好看。”
……
楠之踩着帆布鞋,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她本来想约赵清欢出来逛逛,谁知道对方新接了一个活,跑到隔壁市拍杂志去了。楠之不想齐连雄和沈长乐担心,又怕齐安然唠叨她,所以不想带着低迷的情绪回家,便回到了自己的小公寓,洗了澡卸了妆,晚餐吃了一颗苹果,然后坐在电脑前准备码字。
半个小时过去。
她黑着脸关掉了电脑。
什么也写不出来啊啊啊啊啊啊啊,距离月底没有几天了,感觉又要跪在编辑脚下求延期了。
她正在苦思冥想这次要用什么样的“正当”理由去博取编辑的同情,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楠之扫了眼屏幕上的名字,林鸣,接电话的语气很差:“你找谁?沈楠之已经睡了,我是她妈。”
“……沈大小姐,你的声音我还是能听出来的。”
楠之把自己整个人丢进柔软的沙发里,整个身子几乎陷进去一半,显然是情绪不高:“小明,这么晚找我干嘛?”
林鸣:“……”
算了,他在她面前被当成小明也不是一两天了,忍。
“KEN,来不来?”
KEN是附近一家酒吧的名字,是林鸣的表哥开的,林鸣大学开始就在那里兼职驻唱,所以以前社团的一批人经常去那里小聚。
楠之撇撇嘴:“太晚了,不去。”
“啧啧啧,这才九点多,对沈大小姐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啊!”
“在家养胎,不便出门。”楠之的烂话张口就来。
“……别说我没提醒你,不过来你百分之百会后悔。”
“嗯哼?”
“我看见秦潇了,人刚来,怎么样?”
楠之瞬间从沙发里跳了起来,神采奕奕:“我十分钟到!准备好接驾!”
驱车到达KEN的时候,林鸣果然等在门外,一身朋克装,顶着一头绿毛蹲在旁边抽烟。
楠之对他整整沉默了五秒,才开口:“这发型……不错,尤其是发色,真是画龙点睛。”
林鸣一笑,得瑟地在头上摸了一把:“挺有眼光,这是我偶像最新造型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