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夏少漫(131)

谢北点点头,凑上去想亲一口,临到嘴边又忍不住,张嘴咬了口,又滑又软,把许之圳气得不轻,要不是手上还捧着单反,恨不得张牙舞爪就扑上去了。

等下楼时已迟暮,或许是夕阳最后的挣扎,红得几欲压下,月亮已经率先一步挂上,高高的望着普天众生,清亮的悬着,皎洁的银丝藏匿,一瞬间倒有那么几分佛性。

他们带着情侣帽,穿着同款不同色的大码短袖,许之圳蹬着老爹鞋米色长裤,谢北踩着品牌方新送来的运动鞋,就着那条大裤衩,慢慢的走着。为了防止有人偷拍——换句话说,为了防止有人看见,许之圳自认机智的带了假发,是到腰的红色长发,漂亮是真漂亮,发质也好,谢北老是忍不住想上手摸。

戴假发是许之圳某天看电影时突发奇想想到的,他平时和谢北出去总是碍着怕人拍到,只好隔着老远,但又想着即使是勾肩搭背,反正是兄弟,怕什么。但往往一勾上肩,忍不住就想凑近一点,要么手滑到腰,要么牵着手,走着走着就变味了,走上个一百米就能展现现实版兄弟变情人的好戏码。

于是他想出了这样一个主意,实践后发现挺成功,除了确实还有挺多人看他们的——这也没办法,任谁看见一米八的女生不多看两眼呢。

除了还是接受不了穿裙子,许之圳在尝试假发的路上越走越远,家里已经放了一堆假发,有的是许之圳心动的但是没机会染的发色,长短直卷都有,虽然可能一年上头也没几次能和谢北单独出门,但不影响他买上个百八十顶放家里。谢北没话说,于是潜移默化的诱导许之圳试试女装,被他强行推辞,但谢北自信总能等到这么一天。

天慢慢黑下来,路过小区的篮球场,里面很是热闹,物业在四角装了很亮眼的白灯,只开了两盏就足够他们看得清清楚楚。十几岁的孩子在里面驰骋,有的见没有女生,就脱了上衣光着膀子打,挥汗成雨,笑声弥漫在上空,青春盎然几欲喷涌而出。许之圳也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了会,有些心痒痒的,刚想喊谢北走过去看看,却看见谢北面色古怪,把他拉走了。

许之圳神情茫然,刚想为什么,被谢北一句话堵回去,“你看,有人在穿衣服了。”

他还没反应过来,回过头看了几眼,才意识到是什么意思。有几个男孩围在一起,有个光膀子的男生脸上绯红一片,有些害羞缩了缩身子,偷偷往他们这边看,另一个男生赶紧把衣服递给他,三两下就套到身上,然后男生们散开,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着什么。

他后知后觉,心情说不上是什么,有点复杂还有点好笑,指着自己问,“他们以为我是女生?”所以害羞了?

谢北笑她,“不然呢,这么亮眼的红发,当然以为你是女生了。”

许之圳摸着鼻子,觉得很委屈。

从小区一路出来,附近多是小区,他们光明正大走在马路上,入夜后的街道更为热闹,路边的熟食店生意很是不错,嚷嚷排了条长队,饮品店里放着广告语,冷气拂面而来,有女生们穿着短裙,站在门口仰着头看饮品单,像是在挑选该喝什么比较好。服装店生意不佳,空荡荡少有人,水果店门口飘着西瓜香,许之圳拽了拽谢北的衣角,“回去买一个吃。”

谢北满口答应,又问他喝不喝奶茶。许之圳点头,来一杯呗。

捧着去冰的珍珠奶茶,他们从路边扫了两辆共享单车,奶茶挂在篓子里,乘着晚风,在深色夜幕中,随着不绝如海的车流,冲向远方。

他们停在那栋居民楼下。

自从《一个男人》上映后,这栋居民楼被粉丝影迷打卡数次,一时成为网红之地,还有人想上露天阳台,被物业严词拒绝,后来干脆封了顶楼。原来取景的两家本来就没有住人,是房主的旧资,也没有出租,现在仍是如此,最初有不少人在门口拍照打卡,后来因为人流量太多,只好也封了居民楼入口,只让本栋居民持卡进出。

骑车过来实在太远,许之圳气喘吁吁,累得脚软,在路边坐了会才缓下来,谢北半搂着他往里慢悠悠的走。

或许是到夜里了,不像白天有那么多粉丝打卡,现在更是静谧些,只偶尔有居民趿拉着拖鞋拎着垃圾走过,对外来者也见怪不怪了,平淡得像是他们不曾出现,这片地方本来就如此。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许之圳拎着奶茶,看着隐在黑夜里的这栋楼,轮廓隐隐可见,熟悉的地方,已经亮起了灯,烟火气从被熏得发黄的窗户里透出来,又无声向上飘去,香气蔓延四周,他深吸了一口气,有些怀念。而黑暗中的那个老式天台,被彻底掩埋,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们看了一会,又向外走去,这次不打算骑车了,还是老老实实打车吧。

网约车确定的地点要往前走一段距离,许之圳边走,有些怅然,低声和谢北说,“哎呀,早知道不来了,太伤感了。”

谢北牵着他的手,“那以后回母校了,不更伤感了吗。”

许之圳嗔怒,瞪他一眼,“能一样嘛。”

他吸了一大口奶茶,茶香裹挟着奶香一齐涌上,咬着珍珠含糊不清说,“就像夏天,人的一生中有那么多个夏天,每一个夏天的意义都不一样。或许会因为某个夏天而讨厌,也或许会因为某个夏天会永远喜欢上它。对我而言,曾经拥有过那么一个美好的夏天,就已经很好了。当风吹过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夏天,真的真的很美好。”

他笑起来,“更何况,我不光拥有那么一个夏天。”

谢北故意问,“哦?那你还拥有什么?”

许之圳笑着转头,明亮的眸子对上,情意在夏日晚风中蔓延,随着那抹风,随着那抹炊烟,随着卷入长流的滔滔踪影,他认真的说,“我还有你。有你在,才是我喜欢的夏天。”

漫长的夏天,从五月到十月,占据了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有人会讨厌它,或许是因为嗡嗡的蚊子,或许是因为恼人的温度,又或许是因为刺眼的太阳;但也有人会喜欢它,因为宜人的晚风,因为光裸的肌肤,因为爽口的冰饮,因为种种种种喜欢的事物,人也好物也罢,总会出现,总会消逝,抓住了就不要放手。

少年的夏天总是很美好的,不是因为那是夏天,而是因为那是少年。

有人从不喜欢夏天,却因为某个人,就此爱上了夏天。所谓奇妙,所谓命运,往往就是不经意间到来,悄无声息。命运热衷于恶作剧,当你失魂落魄,当你漫不经心,当你身陷尴尬,它就这样砰的把那个人放在你面前,从此,一生的轨迹就这样改变了。

无论是在央戏的那个夏天,还是在上海弄堂里的那个夏天,还是往后余生的无数个夏天,许之圳想,他都会永远记在心里。因为有他,只要有他。

他笑着凑近,吻落在唇上,夏天的晚风吹过,带着熟悉的潮湿燥热,但不恼人,拂过□□的肌肤,滑过后颈,只觉惬意。

月亮作证,夏天作证,天地作证,以后的以后,他们也会无数次相拥,不曾离开。

天地何其之大,无论是跋涉前行还是就地小憩,能有人在身边,纵使停留片刻,也足矣留下重要印迹。长路漫漫,需要多少个拐点拼命凑近相遇,才能碰撞出一条相交曲线,曲折变幻,又无限逼近,汇成两条几近重合的平行线,就此肆无忌惮的冲向远方。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

(感言比较长555 废话超多 可以直接跳过啦)

没有想到中午就写好了,为了放纵自己特地开了杯冰可乐边吸溜边写,真感慨哇。

算是我正式完结的第一篇正经耽美,就 对我来说意义很深吧。我开始尝试写小说是高中的事情,但那时候很忙啦,又没有电脑,就可怜巴巴用手机打字,然后找了一个平台发表了,是我尝试的第一篇,也是很幸运有支持我的小伙伴,所以我支持下来了。后来大学呢,大一那年突然有了个灵感,想写篇言情,原先的平台写言情的不多,我就想着来jj了,当时也是真的很单纯啦啥也不懂,也就是因为真的很想写出这个故事所以来写了,当时比较意外,没想到那一篇签约了,也算是正式走上这条路,想把自己想写的故事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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