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那就结婚吧(55)

作者:陈老志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总之,安抚完微博上一桃子的粉丝,已经是晚上九点,黄瑶看着办公室寥寥无几的几个人,对一桃子那是又多了成见,真的是,走了也不让人安心啊!

还好一桃子的粉丝都算是毕竟温柔可爱的,要是遇上一些杠精,以她这锱铢必报的性格,恐怕要在这办公室里过夜了。

*

许是怕什么来什么,黄瑶第二天一上班打开微博便遭遇了杠精的袭击。

不对,准确来说是一波水军的袭击。

水军一号:【之前就看到有其它作者说书中戏的稿费分成对作者很不公平,人家一桃子不是傻子,人往高处走,谁会被傻傻坑一辈子。】

水军二号:【我听圈内的朋友书号,很多大神都跑去绮丽了,不知道真假。】

水军三号:【绮丽APP是我用过最稳定最舒适的,虽然前两年爆出抄袭的风波,可近几年做了很多改革,质量什么的一直在进步,倒是书中戏最近的作品越来越无味,东家还老是出骚操作。】

水军三号:【个人觉得一桃子不太可能去绮丽,大家忘了她早年几部小说就是被绮丽下边的作者抄了吗?当时闹得很大呢,不过她在这个时候离开书中戏,真的耐人寻味,前不久绮丽老总的粉丝刚被告上法院,后脚书中戏的姐妹公众号就说和食屋合作了,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关系。】

“有尼玛的关系!”黄瑶一大早来上班看到一夜之间变了天的评论区,忍不住爆了粗口。

其实每次书中戏一有点什么动静,都会在各大论坛或者微博上掀起一点小风小浪,其中不乏一小部分是真的来自书中戏的作者在抱怨,但绝大多数都是外站的人在混淆视听,炒热度,说难听点就是搅屎棍,多管闲事。

虽说对这些外站水军已经习以为常,但每次看到他们讨论的内容,黄瑶还是免不了生气。

更何况今天这波水军标志性那么明显,一看就知道是谁雇来的。

与丁元一般,黄瑶对苏琦这个人是真的喜欢不来。

一桃子的书被抄袭是一回事,毕竟抄袭的是作者,不是她本人,也怪不得她,但后来她引导舆论,企图洗刷她旗下作者的罪名,甚至想把抄袭的罪名反过来安在一桃子头上等等一系列骚操作,一再败坏黄瑶对她的好感。

更别说后来她那些迷之行迹了,反正如果让黄瑶来吐槽这个人,她可以吐槽个三天三夜不歇息。

*

对于网上的言论,丁元自然是知情的,更何况她作为公司CEO,也转发了黄瑶的那条微博,受水军围攻的程度甚至比黄瑶那边还要严重,但她向来对这些舆论都是持观望态度,除非有特殊的,直接严重影响到公司形象的事件,不然她都不作解释。

当然,心情更是不会受此影响,因为她一直坚信,能懂得她创建这两个公众号初衷的读者或者作者,就一定会陪着她慢慢去把这两个地方建设得更好。

不过这次一桃子休笔能引起网友这么多臆想,和黄瑶所想的一般,多半是与源壹和食屋合作的事情有关。

联想之前苏琦在微博上多次提到去食屋的经历,还有上回在食屋看到的场景,她会因为源壹和食屋合作的事搞点小动作再顺理成章不过了。

但是还是那句话,只要不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丁元都不会管,这些网络键盘手,你越和他们较劲,他们越起劲。

只要不把他们放眼里,过段时间自然会消沉下去。

但是有些人就不这么认为了,例如一直默默关注着丁元动态,每天登陆微博几十次就是为了看丁元的明初。

在看到自己老婆被一群水军追着喷,恨不得提着一把长刀顺着网线把这些人砍了。

水军一号:【最近那么多作者离开,难道你作为负责人不该反思一下自己做的一些决策有什么不对吗?】

明初:【哪个公司没有人辞职,难道每走一个人老板都要写份检讨书上交给你吗?】

水军一号:【你的意思是作者和公众号负责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负责人有权利压榨作者的劳动成果?】

明初:【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水军一号:【难道你前面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明初:【我那句话的意思是你非常多管闲事。】

水军一号:【抱歉,你的表达我还真的很难理解。】

明初:【要不说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水军二号:【真的建议去看看绮丽文化现在出台的规则,你会发现自己对公众号的作者有多抠。】

明初:【绮丽文化给了你多少广告费?】

水军二号:【我就是一个纯路人。】

明初:【纯路人才没空在这多管闲事。】

水军二号:【……】

……

明初一个上午就抱着电脑在微博上和这些水军厮杀,虽然孤军奋斗,但因为他那条三寸不烂之舌,每一个被他盯上的人都被他怼得无话可说直至把他拉黑。

总之,是个惹不起的人。

中午去给丁元送饭,明初不像之前交给前台就离开,而是直接把饭送到了丁元办公室里。

虽然他已经挑着中午用餐时间段进去,可还是被不少人目睹了尊颜,不至于长得惊为天人,但也让很多人倒吸了一口气,尤其是女性同胞们,差点就掏出小本本要找他签名了,这么好看的人,不当明星简直太可惜了。

办公室里的丁元也不知道明初会大驾光临,不过人已经进来了,恐怕也在外面引起一番骚乱,再让他走人也不太好,更何况和他一起吃午饭也不是件令人排斥的事,相反还让她觉得很愉快。

当然,明初突然造访可不是为了吃饭这么简单,人家是有正事的,把餐盒摆放整齐后立马与丁元说明了来意。

丁元听完,皱眉,“你要我雇水军去反击那些人?”

明初点头,“那当然,不然他们以为你是软柿子,好捏。”

丁元摇头,“不用,不管他们就好。”

明初:“这种恶意的诋毁放任其自生自灭只会助长他们的火焰!绝不能姑息!”

丁元:“那你雇一波水军去反击,不是只让这战火越来越旺?”

“不雇水军也可以,挑几个头目递个律师函,以儆效尤。”上次苏琦那个粉丝被他递了律师函之后,去他那里吃饭的人再也不敢拿手机乱拍了,说明这些愚蠢的人对法律还是忌惮的。

但是丁元还是觉得不予理会是最好的办法,当然,也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这些人发表的言论都将被他们作为证据存起来,以备他日之需,丁元也不是傻的,不可能被人追着屁股骂都不作为。

自己的想法被丁元否决,明初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不过能怎么办嘞,他想这么做,其实也是觉得一个人去对抗那群疯子有点力不从心,但既然老婆大人不同意,那他就只能硬抗了。

丁元这时候还不知道明初在微博上和人杠起来,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那时候那个以原名作为ID号的账号,已经被水军们默认成为丁元的小号,毕竟这么激动,除了本人,还能有谁啊?!

*

除了明初,一直偷偷关注着丁元的当然还有挑起这场风波的苏琦,不过她自然不会拿自己的大号去关注丁元,而是用了自己另外一个小号。

明初在丁元微博底下的‘英雄’行迹,自然被她看在了眼里。

甚至于她还在明初与人互怼的对话里,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某网友:【都说绮丽和书中戏的老板是两个大美女,两人我都见过,个人觉得苏琦真的是哪种放人堆里就很扎眼的大美人,丁元就属于那种小家碧玉型,不是很有辨识度。】

明初:【鼻子做得高当然扎眼了。】

某网友:【请不要诽谤,人家并没有整容,已经澄清了。】

明初:【哦,是吗,那么明显澄清还有人信啊?】

某网友:【不说她没有整过容,就算她真的整了,我说她漂亮不矛盾吧?】

明初:【谁让你踩一捧一呢,你反过来说我就不喷你。】

某网友:【你是丁元本人吧。】

明初:【我是她老公!】

作者有话要说:

苏琦:看谁信你!

每次要码字小屁孩老是来我旁边盯着,赶也不是,拖着拖着就这个点了,哎……好烦啊,我也想快点完结开新文!

上一篇:与他不期而遇下一篇:糖也沉沉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