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那就结婚吧(29)

作者:陈老志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刚经历严重的堵车好不容易回到家里的温祝承还没坐下便接到明初的电话,什么前提都没有,就让他出去一趟。

温祝承身上所有的细胞都在拒绝,但是明初会允许他拒绝吗?

不存在的,人家丢下一句‘我等你’便挂了电话。

祖宗就是祖宗

温祝承又一次拿起车钥匙去取车,到“如梦初醒”时发现明初不止叫他一个人,除了赵坤、华岩川还有明佑之和明樱之两兄妹。

组局的明初正站在吧台后调酒,动作流畅,干净利落,没有过多的花式,却丝毫不影响别人的目光频频被他吸引。

同为男人,温祝承不得不承认,闭嘴认真工作的明初,的确很有个人魅力。

将调好的酒汁倒入杯中,温祝承一坐下,明初便把酒放到他面前,他看了明初一眼,举起来小酌一杯,下一秒便被这杯看着温煦实则非常烈的酒给呛到,他龇牙咧嘴了一番,一脸蒙圈,“你调的这是什么?”

目光看向其他人,皆是看好戏的模样,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这酒不简单。

明初用热毛巾擦了擦手,从吧台里绕过来,“新调的,我给它起名叫‘马到成功’。”

马到成功?

什么鬼名字?

“既然大家都来了,那我就长话短说吧。”明初坐在几人中间的位置上,头顶灯光扫下时,映得他的眸光灼灼发亮,“我,要结婚了。”

全场安静下来,持续了大概一分钟的尴尬时期,最后是明樱之打破了沉默,“和上次那个女孩?”

明初点头。

从明初嘴里得到这个消息,明樱之其实并没有多惊讶,上次在医院时她就问过明初这个问题,记得那天他是这么跟她说的,“什么时候结婚还不知道,但肯定是要征得她的同意,不管她的答案是什么,反正我是一定要把她娶回家的。”

明初心中一直以来都有个算盘,什么都算得清清楚楚,只要他想要的,破釜沉舟,他也会去争取。

说难听点,就是偏执吧。

“你是说丁元?”温祝承看向明樱之。

“你也认识?”

“何止呢,我和她同校呢!”温祝承道。

明樱之瞪大双眼,觉得自己之前好像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怎么回事?他这是吃了窝边草?”

明初撇嘴,“喂喂喂,待会再讨论行不行,我还没说完呢。”

一直安安静静听着的华岩川开口,“打算什么时候结?”

“见完两家父母就结。”

“这么快?”明樱之有些意外,“那不是没有多少时间准备婚礼?”

“我们不打算办婚礼。”

“哈?”这回连明佑之都不淡定了,“你不怕爷爷把你宰了炖汤?”

“办婚礼多麻烦呀,我们想简单点,与众不同点。”明初半点不提这是丁元的要求。

“那你们打算学人家旅行婚礼?”明樱之问。

明初皱眉,“你是说度蜜月?”

“差不多吧。”

“这个必须要啊,等我们都有空了就去。”明初是肯定不会说他连啥时候去都不知道的。

“婚房呢?你准备好了吗?”不愧是女人,明樱之想得比另外几个直男还要细致。

“不需要,我以后住他家。”

“咳咳咳咳……”这次轮到赵坤被酒呛到,他拔高音量,嗓门大到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你还想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接受到来自各方异样的眼光,明初却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住谁家有什么不同?”

赵坤抱拳,“佩服佩服。”

明佑之:“爷爷这会怕是直接把你油炸了。”

温祝承和华岩川都没什么表示,前者认为以明初现在的家庭情况,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的确没什么不好,华岩川这个离过一次婚,看淡红尘的也同意明初的观点,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住谁家都行,怕就怕同床异梦啊。

明樱之再一次被这个语出惊人的表弟刷新了认知,看看,看看,家里有个这么好的弟弟,让她怎么脱单?!

“作为女人,你这个决定实在令人非常感动,不过长辈那些,你想好要怎么跟他们交待吗?”

“有什么好交待的,对姥爷来说我就是个外孙,什么女婿对他来说都一样。”明初不以为意。

“那你爸呢?”温祝承问。

明初表情瞬间变淡,“我姓都改了,我的事他管不着。”

“可丁元呢,她怎么说也是你爸的儿媳,到时候被为难的恐怕也是她吧。”

明初脸色瞬间冷了下来,语气生硬,“有我在,谁敢欺负她?”

第二十四章

明初和他们几个喝酒喝到凌晨两三点才回的家。

回到家后洗完澡他没有立刻去休息,而是又从衣帽间里把当初被丁元寄回来的行李箱拉了出来,开始收拾行李,除了自己的衣服,还有这段时间他给未出生的宝宝买的一些小玩意,东一点西一点,行李箱装满后,明初发现还剩下很多东西装不下。

为了避免来回太过多次,他又从仓库里翻出几个大纸箱,把自己需要的东西都打包整齐,又写了张纸条夹在上方,打算明天阿姨过来让她找人来运走。

*

丁元早上醒来打开房门便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本以为是错觉,等她走出房间那股味道非但没消散,反而更加浓郁。

她一脸迷迷糊糊地走到厨房,看到灶台上的炉火正开着,灶火上的锅正冒着热气,咋一看到这场景时,丁元还有些蒙圈,等到流理台后面突然站起来一个人,她才吓得连连往后退,一脸惊悚地看着厨房的人。

还停留在梦里的脑袋总算清醒了些,丁元也终于反应过来厨房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明初,这认知并没有让她觉得松一口气,反而激发了她心底的怒意,毕竟没有哪个人一大清早发现家里进了个人而自己却不知道还能做到心平气和。

“你什么时候来的?!”丁元语气很差。

明初转过身去看锅里蒸的包子,听到丁元的问题,语气随意道:“六点左右吧,没吵到你吧?”

“你来之前不能先和我说一声吗?”丁元还是很生气。

明初一脸无辜,“我昨晚不是说了我今天要过来吗?”

“那也应该在我醒的时候,你这样一声不响进来就不怕吓到我吗?”

明初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凝眉沉默了一会,然后语气诚挚道:“对不起,我以后会注意的,刚刚吓到你了吗?”

丁元觉得自己一拳又打在棉花上,她转身气哼哼地去了洗手间,暂时不想搭理明初这个疯人。

明初看着她气急败坏的背影,反而咧嘴笑起来。

炸毛的兔子,也很可爱呢。

*

丁元不知道明初到底几点来的,反正很早就是了,因为蒸笼里的包子和那天他给她准备的是出自同个系列,今天这个,全都是爱心,粉嫩嫩的爱心。

做这包子光发酵就需要时间,更何况她今天还要去上班,八点就起了,他怎么有这么多闲工夫一大早跑来给她做这些?

因为时间食材有限,明初今早只做了酸菜口味的包子,不过这也是丁元最喜欢的口味,他边喝着热牛奶边欣赏安静吃饭的丁元,觉得这样的日子,真的很不错。

丁元被他盯得不好意思,忍不住抬起眼皮,“你不吃吗?”

“吃啊。”明初拿起一个爱心包包,放在嘴边,微微撅了下唇,朝丁元眨巴了下眼睛。

这男人一骚起来真的没女人什么事儿,明初这举动,让丁元觉得有一把火在自己脸上烧,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地避开他的眼神低头吃饭,却还是被明初看到她那红得有一些不正常的脸。

嗯,害羞的兔子,更可爱。

“快吃吧,吃完我送你上班。”明初又拿了一个包子放到她碗里,看到碗里那粉红爱心包,丁元脑海里又闪过刚刚的画面,只觉得整个人更不好了。

“门口就是公交车站,我坐公交车就行。”她嘴里吃着包子,闷声道。

“那可不行,以前我不在你身边你去挤公交就罢了,现在我在这怎么可能让你去呢。”明初语气不容置喙。

如果不是因为不会开车,丁元也不想坐公交,毕竟时间不能自主,有时候因为前面路段塞车,她便要无端多等好几分钟,总之等公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很糟心的一件事,特别是有时候想多睡几分钟晚了一点出来,结果便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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