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那就结婚吧(14)

作者:陈老志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明樱之听他话说到一半又不说了,有些不解,“而且什么?”

明初笑得一脸荡漾,他靠着椅背,微仰着头,闭着眼,语气欠揍,“这是我跟我儿子他妈的秘密,外人就不必知道了。”

明樱之切了一声,“不说就不说,我还不想听呢……不过你怎么知道就是儿子,没准是女儿呢。”

明初皱眉,一脸挡不住的嫌弃,“还是儿子吧,你看老华(hua,第四声)家的女儿多烦人,我才不要呢!”

听明初这么说,明樱之难得与他意见统一,“也是,如果和他家那个一样,是有些让人头疼……可如果真是女儿呢?”

明初眉头深锁,“那一定要让她离老华家的远一些,免得被带坏。”不知想到什么,他眉头又舒展开来,“不过我和丁元的孩子,肯定不一样,所以男孩女孩都行。”

……

明樱之撇嘴,无fuck可说。

“爷爷如果知道这事,肯定很高兴,等明天一早我就打电话和他老人家报备这件事。”明樱之道。

明初听罢,点头,“行,你记得让他老人家多包个大点的红包,给我家崽崽讨个好彩头。”

明樱之一脸恶寒,“你别这么快就入戏成么?我很不习惯。”

“那你就慢慢习惯。”明初晃着脚尖,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下去,没想到啊,几个小时前他还是个大好青年,就这么眨眼的功夫,他就越过众人,成为即将上任的老爹。

明初想起来小时候外婆一直夸他从小什么都比他机会哥哥姐姐快,走路快,说话快,学习快……样样优秀,以前还不觉得怎么,如今他觉得他外婆说得很有道理,你看他在做父亲这条路上,又一次赶在几个哥哥姐姐面前达成了。

想到因为这件事,自己那几个哥哥姐姐可能又会被老爷子提溜起来教训一顿,明初就觉得通身舒畅,心情大好,和太过优秀的人在一起,真的容易遭殃呢,可怜的哥哥姐姐们。

“既然都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明樱之一句话,让明初瞬间回到了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明初:什么时候结婚好呢?

丁元:结什么婚?

——————

再次卑微地求收藏!收藏太少让我错失了第一个榜单,希望还有机会上下次榜单,全文轮空真的会很恐怖呀呜呜呜~

第十二章

丁元一觉睡到天亮,还是被食物的香味勾醒的。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明初已经神清气爽站在病床边,不知道摆弄什么东西,总之是可以吃的。

她揉了揉眼睛,问他:“现在几点了?”

“唔……九点半。”

丁元皱眉,撑起身子想坐起来,那边明初一看立马想要帮忙,被丁元出声制止,“不用,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去刷个牙洗个脸吧,然后吃早餐。”

丁元看了一眼保温壶,因为味道实在诱人,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冬菇滑鸡粥。”

丁元发现他的保温壶外观跟之前给她的便当似乎是同个系列,脸上有些意外,“你是昨晚回去的吗?还是早上特意回去煮的?”

“我怎么可能留你一个人在医院。”明初随口道,弯腰从一旁的购物袋里拿出一套新的洗护用品给丁元,“快去洗把脸吧,我已经看到你的眼屎了。”

……

丁元下意识抹了下眼角,还真的有,她咬了下牙根,想发作,但看到那个敢于指出问题的某人似乎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又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不就是眼屎吗,更隐蔽的都看过了,还怕这个人人都有的东西?

她假装没听见,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后独自去了洗手间。

自从怀孕后,每次刷牙都不可避免会经历一场孕吐,今天也不例外,丁元已经习惯了,但第一次见识到的明初却有些慌张,要不是丁元拉着,恐怕已经把医生给叫过来。

一个阶段过去,丁元总算缓过劲来。

看到站在门口一脸紧张兮兮的某人,丁元抬手抹了下嘴角的水珠,淡道:“不用紧张,这是正常现象。”

明初点头,喃喃道:“原来电视上演的都是真的。”

丁元冷笑,“现实比电视剧更痛苦。”

明初皱眉,一脸凝重,“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丁元稍顿半晌,才轻声道:“你不必道歉,这是我自己选择的。”

明初看着她线条柔和的侧脸,凝眉,“是你的选择没错,但我会一起承担这份责任的。”

丁元用水龙头洗了把脸,听到明初这话,她侧过头来,水珠沿着侧脸滑落到一边,被水浸润的眼眸似乎更清澈,也更冷淡,她就那么看着明初一会,然后又低下头用水拍了拍脸蛋,起身用毛巾擦干水分,什么都没说。

明初不明白她刚刚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但他向来神经大条,丁元一从洗手间出来,他立马将这事抛在脑后,将盛好的粥摆放在病床的桌子上等着丁元品尝。

不愧是把她从梦里吸引出来的粥,汤汁熬得浓而不稠,米粒又颗颗分明,南州市许多粥店都喜欢把粥熬得绵软,每颗米都与粥水交融,吃不出米的颗粒感,但丁元一直不太喜欢那样的粥。

相反,每次去那些潮汕粥店喝的,大多数都是像这般颗颗分明的,看似没有南州市本土的粥熬得火候久,但汤汁却实实在在浓缩着每一份材料的精华,稀稠恰到好处,汁水比想象中还要鲜美入味,连丁元向来不太喜欢的芹菜被切成细碎放在里边,对她来说都是锦上添花。

丁元慢慢地喝着烫口的粥,因为味道合胃口,她整个人看起来都神采奕奕,甚至主动与明初聊起天来,“你真的不是新东方出来的?”

明初脸一黑,嗤道:“不是。”

所谓的新东方,是一家经常在一些地方台投放广告的厨师学校,丁元之前被明初的厨艺惊艳到,以为他经历过系统的培训,便一直拿新东方这事打趣他。

“那你这身厨艺哪来的?总不会是天生的吧。”丁元咬着勺子,看他。

明初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就是天生的,神奇吧,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优秀。”

丁元微眯了下眼,低头继续喝粥。

每次一谈到这个话题明初总是和她打马虎眼,丁元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后来是真的被勾起好奇心。

他到底在躲什么?

*

在明初的强烈要求下,丁元出了院后还是直接回了家没去上班。

因为这样,明初总算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登堂入室,正式踏入丁元的私人领域。

丁元住的小区不在南州的市中心,但因为去哪交通都方便,所以这个地段的房价也不低。

丁元当初要买这套两居室时,积蓄交了首付也所剩无几,原本打算就先这样子,以后每个月做房奴,但被她爷爷知道后,老人家二话不说把剩下的房款给她添上。

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脾气都犟,丁元死活不肯接受爷爷这份心意,因此差点把老爷子给气出毛病来,后来老爷子放话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少个年头,死后这些钱也带不走,总归是要留给她和丁妍两个人。

钱放着就只有被贬值的份,她要么现在把这笔钱当成他对她的投资,要么等以后他死了作为他给自己的遗产,让她自个儿挑。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丁元还能拒绝吗,自然是拿了这笔钱后全款买下这房子。

钱交出去的时候虽然心疼,但往后的日子没必要背上房贷丁元自然还是有些小欢喜,不,大欢喜的。

就这样,丁元在这个房产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小窝住了两年多,这个房子除了她爷爷和丁妍外,今日总算正式迎来它的第一个客人。

丁元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她给老爷子备用的拖鞋,放在明初的脚边。

明初看着眼前这双男式拖鞋,心情有些不爽,但还是什么都没说,穿了进去。

有点小,看来这双鞋的主人没他高。

这是明初穿上鞋后的第一个想法。

*

明初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像去参观博物馆一般,让丁元陪着他在屋里转悠了一圈,明初参观完后屋子后,心里有了计较,但他什么都没说,而是不动声色地又进了厨房,认真打量起来。

回过身见丁元靠着流理台盯着他,他粲然一笑,“你这厨房装修得不错,就是东西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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