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失孤+番外(119)

继父依旧逍遥法外,偶尔有时候他会幻想父亲会像正义的英雄一样从天而降,打倒坏人,可当看到母亲一脸安详地坐在沙发上,花天酒地的继父回家,嘴里边儿骂骂咧咧:晦气!

并推了母亲一把,母亲娇小虚弱的身体像承载着大山一样的重量缓缓倒下,连同他对父亲的崇拜和美好的向往一起,顷刻间荡然无存。他的人生在那一刻起仿佛经历了重生,灵魂发出寒风呼啸一样的哭声,随他一起坠入了地狱。

那一刻,十七岁的凌霄恨之入骨,无法原谅那个变坏也变老的男人。

……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怎么选择的凌霄又开始头疼,可是已经走错了,已经发生的事情还能挽回吗?这时,他又像老妈子一样担心起菲尼斯,恐怕慕慕已经知道了莫清玄死掉的消息,会不会做出什么傻事?家里还有两个小的未成年,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是送孤儿院自生自灭还是寄养到好心人的家里长大?

那堆泡发的臭气熏天的红肉……一个月前还是活生生的莫清玄,直到现在凌霄都难以接受这个亲眼看到的事实,隐隐约约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或许,他该找慕慕问个清楚。

——万能的慕慕,不死的菲尼斯,你去了哪里啊~?

不觉暴躁地跺了下脚,紧接着听到一个声音:

“哈喽~小哥儿你长得好眼熟,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他霍然回头,只见一张嬉皮笑脸的娃娃脸青年正冲他乐颠颠地招手,看上去心情甚佳,又说:“你叫那什么,小云霄是吧?”

凌霄黑脸:“是凌霄。”

“哦哦哦对就是你凌霄,你说说你把我高冷的组长拐哪去啦,能拐一辈子,别再送回来祸害人不?没他在这半个月,我们混水摸鱼小打小闹的,小日子过得可滋润啦~”

娃娃脸南国说得眉飞色舞,凌霄斜眼看他身后面容清俊的男子,问:“所以你是翘班出来玩的,为了陪小情人儿?”

“啊呸!老子正儿八经请假出来的!”南国怒,指着身后形容淡定的秦歌,“这我哥儿,为情所困,我特意带他出来溜圈,省的他憋在屋子里一不小心得了抑郁症要死不活的。”

凌霄一双精明的眼睛上下打量:“怎么称呼?”

秦歌礼貌地点点头:“你好,免贵姓秦,秦歌。”

“你也是莫清玄的朋友?”

秦歌抬手揉了揉发红的眼睛,声音里有种异样的清冷,道:“能别提这个人了么。”

南国竟然也黑脸,一边搓冒鸡皮疙瘩的手臂一边点头:“是啊~咱别提了,大太阳底下怪冷嗖嗖的。本来也没几个人知道他的存在。”

“这是怎么?”

他们怎如此怪异的反应,常理来讲,他们知道莫清玄的死讯不应该表现得很伤心吗?凌霄被他们搞得一头雾水,继续小心翼翼地提醒:“你们知道,你们就不难过?”

“——你这人还说这个,怎么还说呢!我们跟他并不是很深的交情。我们大老远跑到云南是散心看风景的,小哥儿您行行好,就别提这大煞风景的话题了,本来看见熟人挺高兴的,教你这么一说,嗐兴致全没了!走啦秦歌,咱们别处玩去。”

南国转身挽住秦歌的胳膊,像老鹰依偎着小鸡一样,脸上还笑眯眯,一脸陶醉的痴态。凌霄心里不禁怀疑起他二人的关系,目光停留在秦歌的脸上,发现秦歌五官清俊,身上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干净气息,但眼眶泛红,眉宇间有掩饰不住的苍黄憔悴。这种疲倦的甚至于精疲力尽的感觉,极少会出现在一个身强力壮的青年身上,像熬几个通宵,被榨干的萝卜菜一样。

南国挽住秦歌的胳膊,其实更像搀扶着他。亲亲密密,旁若无人。

凌霄不能不做他想,难道说……可是,唔……

算了,莫清玄曾经跟柳川芳泽也是这样的关系,后来和慕慕达成那样的关系,他早见怪不怪了,也不想同他们纠缠,便笑说:

“那你们玩儿去吧。也对,不过是死了一个不相干的人,犯得着自寻难过嘛,嘻嘻。”

潇洒地挥了挥手,却见下一刻南国、秦歌二人的脸色双双阴沉,像忍不住扑上来甩他几个耳刮子一样。可毕竟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那么多双眼睛瞧着,他有恃无恐,得意洋洋,挑衅一样挑高了眉毛,一副反客为主的架势说道:“不过啊,他人已经死了,但留在家里的两个小朋友孤苦伶仃的实在可怜,我会帮忙照顾的。也随时欢迎你们来我家玩儿,我会做饭~嘻嘻,招待好你们的。”

南国那阴沉的娃娃脸还没有动静,秦歌薄薄的嘴皮子一翻,发出一个轻蔑的气音:“呵~!”

南国:“嘁!既然你拖家带口的,那就先好好保住你这条命吧。这个地方虽小,可出现这里的人一个个的来头倒是厉害,嗯,祝你好运哟~”

南国竟然压下怒火,反露出一张看好戏的表情,搀扶着秦歌悠哉游哉地走远。

这话里有话,凌霄可以猜中五六分,至于剩下的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他眼界有限,看不到更远的真实,他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望着南国、秦歌出现的方向,像是重复他们走过的路,循着他们走过的足迹慢慢寻找。

不多时,一个从未见过的男人出现在视野里,黑风衣高个子,看上去气势强大,却像无头苍蝇一样走来走去。他不禁举手摇了摇,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靠近一边小声问:

“Hello!这位英俊的先生,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男人应声回头,似乎熟悉这个声音,冷峻的眉头皱起,嘴巴微张,咬字清晰,发出的声音听上去反而显得生硬,道:“是你,你竟然还活着?!”

“啊~哈?”

凌霄立即挠了挠头,看来确实是认识的,不过,是在哪里见过呢,他竟然一时想不起来。

男人提示:“柳川。”

“哦,哦哦哦哦——”

是、那个绿了慕慕的男人呐!柳川芳泽,莫清玄的前任,啧啧,他立即回以熟络的态度,亲亲热热地招呼说:“——原来是柳川先生,幸会幸会。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我是凌霄,要不是半路杀出一个贪狼,相信我们一定会合作得很愉快。”

柳川芳泽凝视着凌霄,眼神沉重,道:“他真的死了吗?”

“他?”

立即嗤笑,他不禁无奈地耸了耸肩,回答:“那个臭烘烘的东西还在医院里搁着,我都不好意思说它是莫清玄。郑二少发善心,说带他回故土安葬。”

柳川芳泽的脸色瞬间一沉,突然扭头看向别处。

“柳川先生也不必太伤心,那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死了活该,要不是他,咱们两家的这单大生意也不会搞砸。嘻嘻~您说是不?”

看来南国没骗他,来这里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郑二少在,柳川家主在,那是不是意味着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一样东躲西藏的贪狼也在附近,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凌霄笑问:“真是稀客。柳川先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哦可能也是遛弯儿来着。”

他笑嘻嘻着,想套话,可柳川显然对他有防备,连敷衍的态度都没有,竟然直接承认说:“是来遛弯儿的。这里的景色不错,人多热闹。今日尚有其他事,恕柳川失陪了,他日再邀约赏花赏景。”

“哈哈,一定一定。身为东道主,我定会好好儿招待你的。”

凌霄又摇了摇手,目送柳川芳泽走远,自己心里不禁犯起嘀咕:有猫腻,肯定有猫腻呐!我倒要看看你们暗地里搞什么鬼。

蹑手蹑脚地想跟踪过去,忽然间后颈一沉,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道像拎小猫一样拎起来。

凌霄脸黑,回头:“你干嘛~”

身后正是偷偷跟踪他,不怀好意的冷面狐狸,偏偏他还一脸正经,举着粉红色的棉花糖说:

“吃不吃?”

“吃!给我给我。真是太怀念了,小时候每次去庙会上,我都指使你去买这个粉红色的棉花糖吃。哈哈哈因为你顶着这张冷冰冰的脸却拿着软乎乎的棉花糖的样子,看上去太搞笑了啊哈哈哈~~”

凌霄笑得前俯后仰,形象全无。

江锋不动声色地看他笑,等他笑得喘不过来气,才冷冷发问:“笑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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