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宁想了想:“可能是拿我来祭武器吧,人类总是喜欢拿别人的血来开光、武器、军旗、宝物,都可以用血和生命来浇灌,认为这样能提高价值。”
“胡闹!”维克终于又火了:“如果亚瑟真的敢这样做,就用我的血。”
“他真的敢。”希宁微笑着:“军师也去休息吧,也不用找他了,他会回来的,很快。”
带着女人、拿着三叉戟,到最后得到了爱情也得到了王位,得到了拥护也得到了母亲。凭啥?
回到房间,希宁往床上一躺,继续看事情发展的情况。
涅柔斯果然跑去了渔夫国,要求渔夫国国王加入联盟。
但已经进化出鱼尾巴,爱好和平、喜欢诗词歌赋、音乐的渔夫国,当然不愿意加入战争。
一言不合,涅柔斯用手中的武器刺了过去。渔夫国国王按照奥姆王密函上所示,翻着白眼掉下去,假装挂了。
“你们的王已经死了,公主继位……女王陛下万岁!”对着吓傻的渔夫国公主,涅柔斯脸上露出反派的“迷人”微笑,当然这微笑还是在奥姆王脸上比较帅,涅柔斯也就是个胡子拉碴的中老年男了。
而此时湄拉和亚瑟被密密麻麻的海沟族追得狼狈异常,这次湄拉当然没有亚特兰娜的营救。亚特兰娜正对着一大堆的公务苦着她那张青春不老容颜。
湄拉被追得差点挂了,身上好多地方被海沟族锋利的爪子抓伤,绿色的鱼鳞紧身衣也撕破,肉弹都差点没掉出来。有趣的是,亚瑟身上就是没有伤,而湄拉伤得衣服都快没了。
象亚瑟这种刀鞘不入的,轰个炸弹上去都没一点伤的家伙,这身上的刺青是怎么刺上去的?
两个人挣扎着爬上了小岛,也奇了怪了,海沟族一看到小岛就没再追过去,有可能是卡拉森的地盘了。
亚瑟带着湄拉找到了亚特兰娜曾经居住的洞穴里包扎伤口,双方都是荷尔蒙特强的,一个光着膀子,一个衣衫褴褛快不能遮体,但就是相互发送火辣辣的眼电波,就是没干出不和谐、不能描述的事情来。
真佩服湄拉,她爹是婊中之王,她真是婊中之后。都这样了,还没让亚瑟亲上一口。看来亚瑟不拿到三叉戟,是绝对不会给实质性的承诺或者“好处”,玩得真够转的。
希宁让潜艇队带着维克去找亚瑟。
正当亚瑟帮湄拉该包扎的伤口包扎好了,跟湄拉眉来眼去,脸和脸、嘴和嘴都靠得很近,但就是没碰上,玩够了暧昧,眼睛还在湄拉衣服破洞的地方看得过瘾完后。亚瑟决定去拿黄金三叉戟!
湄拉继续在洞里养伤,而亚瑟出了洞,走到海滩上,维克带着潜艇队已经等在那里了。
“我来接你了!”维克双手背后,侧着丸子头,很有风度地说。
“不用,我先要去拿三叉戟。”亚瑟回应。
维克微微抬眉:“为什么要拿三叉戟?”拿到三叉戟就能呼风唤雨,制造海啸,而这个家伙连一个国家都治理不好,怎么可能当上七海之王。
亚瑟:“要从这里出去,就要拿到三叉戟,劈开漩涡。”
维克高贵地眨了眨眼:“好象不用,我就可以带你出去。而且舰队已经进进出出二三回了!”
亚瑟一愣,想了好一会儿:“我还是要去拿三叉戟!”
维克还是不温不火地问:“为什么要去拿三叉戟?”
鬼才知道为什么!亚瑟火气一大:“我就是要去拿,这是我的使命。对,我的使命!”
还屎命呢,如果有那么强的责任心,就不会扔下亚特兰蒂斯,扔下一大堆的公务,跟着未来的弟妹私奔了,去吃屎吧!
“你的使命是继承你母亲的遗愿。”说到这里,维克就胸疼,这二天他真的受够了,幸好现在站对了方向,而且有了充足的理由:“但现在没必要,因为你不是那块料,而且你母亲还活着。”
“还活着?”亚瑟愣住了:“你说我母亲,亚特兰蒂斯女王,亚特兰娜还活着?”
“是前女王!”维克更正:“所以没有什么遗愿了,现在就带着湄拉公主跟我回去,奥姆王已经和湄拉公主解除婚约,你可以娶她了。你们一家四口就可以团聚了。”
队长想到升职加薪,立即喊着:“陛下还下令等你回去后,派人去修缮灯塔,弄成上下五层的海景别墅,顶层灯塔,装修简单舒适大方,具有家般的温馨。”
亚瑟又愣住了,过了许久,满是刺青肌肉的身体,直直地站立着,充满雄浑的气魄:“我先去拿三叉戟!”
维克迷惑了:“为什么?冒险去拿三叉戟,出了事的话,不要说海王了,小命都没了。”
队长和其他人不解了:“为什么?”
所有人都:“Why?”
亚瑟也不知道呀,想了老半天:“先拿来再说,反正这玩意很值钱。”说完往海里一跳,立即就消失了。
维克又一次的深深失望了,这个家伙不是当王的料,就跟亚特兰娜一样的任性,以自己为第一位,而不是王国的利益第一位。
他长长叹气:“去找湄拉。”
第73章 狗带,海王15
湄拉再婊,也不如维克的腹黑。
维克可是几十年来如一日的坑王高手,这次又发挥了作用。
他问湄拉,是愿意呆在这里,还是回亚特兰蒂斯治伤。
湄拉立即就说,要等亚瑟回来。
“好的!”维克习惯性地先说好,随后又开始摆出极具说服力的理由来:“可亚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而且他肯定希望您安全。我们是没办法等下去的,潜艇队需要回去执行公务、维持次序。我们还要急着回去复命,殿下确定不跟我们回去,在这里等吗?”
湄拉听后,想了想,马上改变主意,跟着维克一起上了潜艇。
呵呵哒,希宁看着监控,真为这伟大的爱情而感动。
怪不得两个人结婚后,吵架起来,闹得是天翻地覆。
亚瑟游到了古迹那里,渺无人烟的古迹那里,前国王在石凳上,双手抓着黄金三叉戟,一头灰白色的长发在海水中很仙的飘着……
嗯?看着鼓鼓囊囊的软甲,按照此判断,前国王是个胖子侏儒吗?
二百多根骨头,卡拉森又没学过解剖学,怎么知道如何正确摆放。于是全都塞进了玉米粒黄金软甲里,脑袋放在最上面,只有手骨和小臂链接着,紧紧抓着三叉戟,搁在了软甲前面。
“又是哪个胆大包天的伪王,敢来这里?”亚瑟听到了一个声音,深沉地从一旁传来。应该是个巨大的东西,当它动的时候,虽然没看到影子,可地面都好似微微震动着。
“一千多年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全都当了我的食物。这个半人类不错,衣服都脱了,否则还要去掉盔甲。”
亚瑟侧头看去,遗迹旁边散落了一地的骨头。其实应该是呈一堆的,被炸后散落开来。
当然亚瑟不知道,他高声喊着:“我,亚瑟,亚特兰蒂斯王国的女王,亚特兰娜之子。”
“嗷~”卡拉森顿时发飙了,冲杀了过来,几条巨大、如同没有吸盘的章鱼手臂,直接就打了上去。
该死的家伙,居然还敢称自己是亚特兰娜的儿子,之前来的一个,炸了这里,现在又来一个。
看看这里,是它好不容易拼起来的,但还是和之前雄壮诡异的风格大相径庭,差距太多了。
亚瑟狼狈地躲避着,还被揍得陷在石柱里,要不是皮厚肉粗,很经得起打,早就挂了。
“咚~”的一下,被巨大触手拍在了海床上,扬起了漫天泥沙。
“呸呸~”亚瑟吐掉了嘴里的烂泥,一跳到了上面,对着巨大的海怪恼羞成怒地吼:“我是来拿三叉戟的,不是说是王才能拿得到,如果我是伪王,不就拿不走了吗?那你为什么不让我拿?”
回答他的是巨大触手,“啪”地拍了下去……就是揍你小丫的,还敢说来拿三叉戟的,先前一个炸得三叉戟埋在石碓里,整理出来容易嘛!要知道不整理了,你尽管去挖。
现在好不容易弄好了,你过来捡现成的。
我拍拍拍,拍死你这个亚特兰娜的儿子!
看到卡拉森猛揍着亚瑟,希宁那个痛快呀!早就想揍这个刺青小子了,如果不是男主,就光跟身主未婚妻私奔这件事,都够他死上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