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寒景再次开口询问她是不是做噩梦的时候,被那太过真实的梦境,吓得全身都止不住发抖的时念卿,发了脾气,她撇着嘴,声音带着哭腔:“都怪你,让你给徐则打电话,询问下气象台,这暴雨什么时候停,如果时间太长,就想办法让雨停了,你偏不同意。我刚刚做梦,梦见安安都被淹死了,都怪你!!!”
说着,时念卿还重重把他那轻轻顺着她胸口的手给推开了:“你不要碰我。”
“……”霍寒景不止是郁闷,而且还一脸懵逼。她做个噩梦,也能把气全部撒在他身上,这也没谁了吧。
第二天早晨,霍寒景睁开眼睛的时候,是早晨七点整。
不似帝城,七点钟的时候,窗外很黑很暗,私人小岛的这会儿,外面已经大亮。
暴雨过境,遥远的天气,湛蓝晃眼,异常的明亮透彻。
时念卿还睡得正香。
霍寒景习惯性的想去楼下的健身房,去晨间锻炼。
在他轻手轻脚、小心翼翼挪下床,准备去穿拖鞋的时候,他的脚却触碰到一片特别柔软的毛绒绒。
陌生的触碰,让他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当即戒备起来。
霍寒景垂眸的刹那,在看清拖鞋上毛绒绒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时,他幽深的眸底,怒气立马就风卷云涌。
管事听到动静,急急忙忙,一路小跑着抵达主卧的时候,时念卿正抱着毛绒绒的小狗,蜷在床上。
在瞧见时念卿怀里的小狗时,管事吓坏了。
这狗,不是被他差人给扔出去了吗?!
时小姐,什么时候又捡回来了?!
而且……
管事下意识环顾了房间的四周,在意识到:时念卿极有可能把狗留在霍寒景的房间里,过了夜,他全身的每根寒毛都惊憷地竖立起来。
这会儿的时念卿,早已睡意全无。
感受到霍寒景那凛冽的目光,锋利得犹如刀子般,快要把她削成一片一片的,她眉头都深深拧了起来。
现场的气氛,安静到诡异。
在管事试图开口,赶紧让仆人把时念卿怀里的小狗给拿走的时候,时念卿委屈巴巴的抬起眼眸,怯怯弱弱地对上霍寒景那怒气滔天的视线,她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凶?!只是一只小狗而已,它多可怜啊,昨天被我在花园草丛里发现的时候,全身都淋湿了,射射发抖的。”
“它可怜,我就不可怜了?!”霍寒景真的是火气,极其之大。
“你有什么好可怜的?!”时念卿瞄了他,以及立在房间门口的管事与佣仆一眼。
眉头稍稍拧得紧一点,所有的下人,都要射射发抖。
哪里可怜了?!
“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些小动物,你不仅偷偷把它带进房子,而且还让我和它共处一室。”霍寒景的目光,不由自主再次落在自己的拖鞋上,想到那碍眼的小东西,趴在他的拖鞋上,舒舒服服睡了一晚,霍寒景别提有多闹心和抓狂了。
“我偷偷把它带到房间里,还不是因为你不允许家里养。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就把它丢给仆人照顾了。”时念卿嘴巴翘得老高。她其实不能理解,霍寒景为什么这么讨厌猫狗。
不过,她也很纠结。
说他讨厌吧,总统府里,还专门设置了犬坊,里面养了那么多的藏獒。尽管她不明白,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那群藏獒不见了踪迹。
昨天听宴兰城他们说,好像那群藏獒在这座岛上。
“因为我不允许,所以你就非要养吗?!”霍寒景觉得时念卿是不是故意喜欢跟作对,“你知道,莫名其妙把这些动物往家里领,到底有多危险吗?!”
“它,这么小,能有什么危险?!牙齿都还没长硬呢。”时念卿觉得霍寒景就是没有爱心,太冷血,太冷漠了。
霍寒景真的要吐血了:“流浪猫狗,你知道它的身上,以及唾液里,有多少病毒细菌吗?!你知道每年的s帝国,因为被流浪猫狗不小心抓伤咬伤,有多少人得狂犬病,以及各式各样其他疾病死掉的么?!你还那样抱着它……”
霍寒景看着时念卿那护犊子的模样,越看越火大,索性猩红着眼眸,冲着僵硬杵在门口的管事与佣仆吼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动作麻利点儿,赶紧把那碍眼的东西,能丢多远就丢多远。”
瞅着霍寒景那满身的愤怒火焰,管事等人吓坏了。
得到命令,他们立马进入房间,试图从时念卿的怀里,拿走小狗。
时念卿非是不让。
尤其是怀里的小狗,也许是感受到危险的靠近,它全身都瑟瑟发抖,一个劲儿地往时念卿的怀里钻。
最后,时念卿和霍寒景吵得很厉害。
时念卿放了狠话:你如果非要命人把小狗丢出去,那让他们也顺便把我丢出去好了。
苏媚也很不喜欢小狗。
所以,在时念卿去厨房,热了牛奶,然后倒在小碗里,看着小狗狼吞虎咽趴在那里,大口大口喝奶的时候,她眉眼都染着浅浅淡淡的笑意。
苏媚瞅着她这模样,眉头都深深拧成麻花了。
“因为这么一条狗,跟霍寒景吵成那样,有必要吗?!”苏媚很是不解,霍寒景领着宴兰城和萧然,离开主宅的时候,那脸色,别提有多黑沉难看了,仿若凝结着厚厚的一层冰渣,浑身上下都涌动着怵人的杀气。
时念卿却冷声哼道:“霍寒景就是控制欲太强了。明明他自己都养藏獒养宠物,怎么就不允许我养条自己喜欢的小狗了?!”
“话是没错,但是你也知道霍家究竟是怎样的家庭,你自己都说过的,但凡能进入霍家的,哪怕是一只碗都千挑万选,每道流程都严苛到极致。你突然领着一条来路不明的流浪狗,是触犯家规吧。”苏媚拿了一枚苹果,狠狠咬了口,“按照霍寒景那性子,没有第一时间把你丢出去,也算脾气好了。”
时念卿抬起眼眸,用非常怪异的眼神看向苏媚:“奇了怪了,你现在怎么帮着他说话了?!”
“我有帮他说话吗?!我不是实话实说么?!”苏媚有点想翻白眼。
“你虽然说的很也对,但,我又不是一直都有养狗的想法,只是昨天看见它那么小小的一只,蜷缩在草丛里,下那么大的雨,却没有一个多雨的地方,太可怜了。”时念卿抚了抚小狗毛绒绒的身体,“苏媚,你别看它这会儿胖嘟嘟的,其实,它可瘦了。昨天毛被雨淋湿,全身瘦得只有一层皮。”
时念卿也不知道自己昨天看见这条小狗的时候,为什么不顾霍寒景的想法,非要把它带进房子,而且,决定要养它。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去外祖父外祖母家里过暑假,时靳岩有次开车送她与宁苒过去,但是,却在途中,捡了一只她喜欢的小狗,养在外祖父外祖母家里。
那只小狗,养了很多年。
时念卿那时总是期盼赶紧放假,然后回去看那条狗。
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可,她每次去晋城的时候,远远的,那条狗如果发现了她的身影,都会欢天喜地跑过来迎接她,在她面前,又是跳又是蹦的,还不停打滚卖萌。
那是时念卿第一次养狗。
时靳岩见她那么喜欢小狗,给它取了名字:小布丁。
小布丁是被一辆车,撞死的。
死的时候,嘴里还叼着帮她找回来的那只不小心遗失在什么街道角落的发卡。
卡车,是懒腰从它肚子上碾压过去的。
那时,她正坐在院子里,哭着给宁苒打电话,说她最心爱的发卡丢了。
她听到邻居说她的狗狗被车碾压死的时候,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赶过去,小布丁漆黑的眼睛,正望着他们家的方向。
她从它嘴里取下发卡,一直喘得很厉害的小布丁,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后来,她还养过很多条狗。
但,再也没有第二个小布丁。
而且,时念卿在温哥华流浪的时候,为了生存下去,她总是做最辛苦的工作。
时常忙到半夜才走路回家。
记忆最深的那次,是她洗了五座大山那么多的碗,回出租屋的路上,突然下起了暴雨。
那时候没有钱,时念卿都是租最便宜的房子。
地段,向来偏僻。
那次下雨,她抱头乱窜,却硬是没有找到任何躲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