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冬日野草也是黄的,将死未死的模样。
可是就是这堵墙,把荆国的军队挡在外头。
虽然不绝对,可是平日大家没有在意的墙,这一刻,却是莫名的让蛮荒的人觉得安心。
不用担心荆国大军随时会从哪一处冲杀进来,只要守好城门的位置,其他位置放几个哨兵即可。
出入行商的人,也觉得有了这墙,很是安心。
所以重直觉得朝廷派几千人来是对抗荆军的,因为有了城墙,几千精壮士兵,再加上蛮荒百姓,他相信蛮荒是守得住的。
可是朝廷派兵来了,不是对抗荆军的,而是给荆军送人的。
重直听到余丛生的回答,气的手抖。
抖的他的正方形脸都变长方形了。
余丛生洋洋得意,并不以为耻。
他这一路带着大军,哪一个地方官不是服服帖帖。
在这里也想如法炮制。
却不想,他带的人马,居然就在一片林子里被包了饺子了。
那些装备精良的士兵们,被林子里出来的小孩少年们,一棍子一个一棍子两个的敲晕了。
除了在林子外头转圈圈的吴副将带的一些御林军的人,几乎是全军覆灭。
这支一路吃过来的队伍,到了蛮荒,终于没有大鱼大肉的接待,面对密密麻麻冒出来的人群。
余丛生破口大骂。
“重直老贼,你不把人交出来这是耽误国家大事,荆军万一真打进来,全都怪你,你岂能为一己之私,不顾国家大义,你就是千古罪……”
还没有骂完,不知道人群里谁丢出个石头,把他给砸晕了。
于是一行人抬着他们晕厥的主将进了冥河州城边一个破破烂烂的之地。
吴江倒是觉得很是亲切,这里是他们当年驻扎的地方。
主要用途,其实也不是用来对抗外敌,而是用来看守京城发配过来的罪犯和罪犯家属。
时隔多年,想不到再次来到这里,居然是以这样的身份。
破破的屋檐,倒塌的泥墙,鸟雀都没有,黑瘦的老鼠听到声音,慌乱的窜出来。
吴江居然觉得那黑老鼠可爱亲切。
那陈旧的土墙,当年是那些女子的庇护之地。
现在那些女子如同太阳花一样,闪烁着光芒。
这里是她们曾经最污垢的地方。
风吹雨打。
士兵们皱着眉头,乱糟糟的喊:“这怎么能住人,猪都不住这里啊。”
“是啊,天这么冷,这门窗都没有,漏风怎么办?”
“我要回京城!”
一些明显是跟着来镀金转一圈捞军功的子弟大声的抱怨着。
吴江只是静静的看着,心想,这里当年住着的人,比你们长辈级别高的多了去了。
御林军里跟着吴江出来的一部分少年,则是好奇的问吴江:“吴将军,你当年住这里吗?那个鹿神佑呢?他住哪?他住的地方也这样破吗?”
……
神佑一行人从白骨山下山,没有一路向北。
神佑很担忧寻哥。
因为她觉得寻哥的沉默很奇怪。
寻哥是个做决定很快的人,从来不会犹豫。
那年朝廷让他去治水,他马上就答应了。
如果这次,他不想去荆国,他应该会立刻否定。
可是他没有否定。
而是一直避而不谈这事。
神佑一点都不喜欢荆国人。
那年蛮荒大战,神佑亲眼看着那些人,举刀朝着一个个年幼的孩子,一刀一刀的砍,那刀口都砍钝了。
还有那年在申学宫后山见到的荆皇,自己和小和尚救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却还是想杀他们。
这种感觉很糟糕。
神佑不喜欢荆皇。
更何况,她的好友,小和尚都被荆皇抢走了。
现在还要来抢她的哥哥们。
寻哥如果走了,五哥应该会跟着去照顾,因为他们已经收到三伯伯的消息了,说了给五哥的安排。
神佑很迷茫,为何要分开。
寻哥治水厉害,就要把他送给荆国?这是什么道理?
为了寻哥,她愿意守在蛮荒和京城对抗。
可是现在,最大的缘故是寻哥自己。
一行人没有朝北,北面是荆国。
也没有朝东,东面是运河,是他们来的路。
也没有朝南,朝南,就会到冥河州,遇到来押送鹿寻的军队。
所以神佑选了一条路,继续西行。
他们一行人都会骑马。
阿鹿不用说,刚刚学会上马,就能在马背上弯腰去坡上采花给妹妹的。
小五在运动武力方面是天生优秀的,就是给他选的马要稍微大一些,否则承受不住。
阿寻稍微平常一些,不过也会骑马,只是不要表演特技就行。
老国师那年逃难的时候,学会了骑马。
神佑小时候就在马背上长大的。
让人意外的是,蓝后也会骑马,还骑的很不错。
于是神佑骑着大黑,包包里装着冬眠的小青,天空黑着吡鹰小玉,荒野里时不时隐现一抹绿。
一路西行。
神佑的马和阿寻慢吞吞的并排在后头走着。
威风拂面,茫茫一片草原,远处有雪山,很是巍峨。
“寻哥,你真的要走吗?”
“恩。我还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远,能做的事情很多,给天下治水,是我要做的事情。”鹿寻转头看着马背上的妹妹。
从小看到大的女孩。
看不够。
他知道,他离开后,肯定会后悔无数次。
可是他不离开,现在就会后悔。
这一趟熙国之行,坚定了他的想法。
他还是想治水,想做事,天下权谋太多,看不完,经历不完。
鹿寻看着前方,山顶上白雪皑皑,像是一个白盖头,所有的水,从山上流下来,一点一点的到人间。
人间很大,不止眼前。
第362章 蛮荒里有个湖
一路向西。
蛮荒的西面,有大山,很高高的山。
极少人上去。
蛮荒本地的土著都不太愿意过来。
不过吡鹰小玉倒是飞的很起劲。
这边是她小时候的故乡了。
大山的半山腰上,以前有座庙。
庙里住着一群大和尚。
庙后头一片山涧,就是吡鹰们的巢穴了。
后来那庙一把火被烧光了。
那些吡鹰也迁居到了白骨山上的山崖下。
这边人烟就更稀少了。
好在曾经是有人烟的,也有路。
足够马儿慢吞吞的往上走。
大山极大,看着很近,却也走了很远。
阿寻跟妹妹说完自己的打算,一阵轻松。
连对神佑都说了,他觉得心中那沉甸甸的石头,终于落下去了。
不至于卡在心上。
他喜欢神佑,是男女之情那种喜欢。
聪明的阿寻很明白自己的心思。
可是正因为聪明,他也看的很明白。
神佑喜欢自己,却不是男女之情那种喜欢。
自己强要和神佑一起,他和她都不会幸福。
所以他想走远一些,做更多的事情。
让这种喜欢,安放心底。
他喜欢治水,喜欢能够明确的做事。
至于将来,将来再说吧。
放松的鹿寻,一下子觉得整个人都通透了,不再觉得难受勉强。
小五一直很通透。
他知道鹿寻的打算,三伯伯的打算,他也有他的打算。
他还是会跟着鹿寻,因为兄妹四人当中,阿寻身体最弱,也不是很会照顾自己。
荆国毕竟是别国。
他也不放心。
不过他已经写信给了瞿柒。
问瞿柒愿不愿意跟他走。
如果愿意,他就把他所有的积蓄以后给瞿柒管。
如果不愿意,那就算了。
女子虽然重要,可是跟家人比起来,还是家人重要。
毕竟瞿柒,还不是他的家人。
小五想法很简单直白,或许有一点自私吧。
可是他自己不觉得,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那种一见钟情,不顾一切,抛家弃子,是脑子有病,不是感情。
神佑有点懵懂,她不明白,现在母亲都在身边了,大家都可以回蛮荒,留在蛮荒不可以吗?
她隐隐约约的懂,可是又不懂。
一时间,只觉得长大了,好像很难。
遇到的事情突然多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看到一颗糖,凭着本能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