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真的是,不会唱歌的设计师就不是好媳妇呀。
.
四年前,S市。
失恋本就是苦酒,借酒消愁只能是饮鸩止渴、暂时的麻痹,实际上是愁更愁,酒精只会让失恋这杯苦酒的浓度越来越浓。
某出租屋内,地上的酒瓶横七竖八,萧晔躺在床上,目光空洞地看着天花板。
“萧晔,萧晔,你开门。”一阵急促的拍门声伴着一个女人的啜泣。
萧晔把身体转了一个方向,面朝墙,没有理会敲门声。
拍门声一直在继续,响了很久,隔壁有邻居已经受不了了,打开自家门不耐烦地说:“敲敲敲,敲什么敲?敲半天了都没人应,肯定是没有人的啦,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休息,你再扰民,我要报警啦。”
邻居的骂声停止,随着砰的一个关门声,楼道里又回复了平静。
第二天早晨,闹钟响起,萧晔的头晕晕的,浑身肌肉也很酸痛,但他还是强打精神整理了一下自己,打算去上班。刚一开门就看见门口蹲着一个女孩,也就是自己的女友,不,前女友。
前女友已经来找过自己几次了,本来以为自己狠狠心不开门,前女友敲不开门会自己回去,没想到这次在门口蹲了一夜,萧晔很吃惊也不免心疼,但他马上就把心思藏了起来。
总算等到萧晔出门了,女孩立刻站起身,脚底晃了一下,但马上就站稳了。
她拉住萧晔,“萧晔,我就知道你在,你不要不理我,我们走吧,离开这个城市。”女孩的面色苍白,眼睛还有些红肿。
萧晔看着她,眼神黯淡,“锦瑟,我们已经分手了,你也不要再来找我了,我是不会和你一起走的,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城市,你就不是你父母的女儿了吗?你以为离开这里,看不到你的父母,你就能幸福了吗?我就能幸福了吗?”
萧晔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要做鸵鸟,把头埋进土里躲避现实了,你跟我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
萧晔想要往楼梯走去,奈何胳膊一直被苏锦瑟抓得紧紧的,他低头看了看抓着自己的手,无力地说:“锦瑟,以你的条件,你会找到更好的,不要在我这一棵树上吊死了。我一个农村来的穷小子,无根基、无背景,没有房、没有车、没有钱,你跟我只能受苦,你的父母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不!”苏锦瑟的面目此刻有些扭曲,嘴唇也已经干裂起皮,和平时的斯文恬静格格不入,她用力地抓着萧晔的胳膊,好像要把它捏折,“一定会有办法的,你不要抛下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眼中流出。
“我知道那天,我爸妈把你……撵出去,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很不对,但那是他们的想法,不是我,我是想要和你在一起的!”
萧晔苦笑一声,他捋了捋女孩的长发,柔滑亮泽,像乌黑的瀑布,那是曾经一眼吸引住他的地方。“有什么办法?我买不起这里几万一平的房子,甚至一砖一瓦。也许我当初就不该不自量力的和你在一起。”
男孩的眼中有丝泪光一闪而过,“锦瑟,我也希望你过上更好的生活,我知道,你是个乖巧的孝顺女孩,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和父母的关系闹僵,更何况,”男孩顿了顿,“我觉得他们说的没有错。”
萧晔捏了捏苏锦瑟拽住他的那只手,把手从自己的胳膊上撸下来,说:“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还要上班,再见。”
萧晔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女孩一人在楼道里不停抽泣。
.
萧晔搬了家,换了手机号,白天拼命地工作,晚上一瓶一瓶地喝酒。他认为自己的生活已经很充实了,但是心脏还是会抓住时间空隙揪一下。
至到他误入一个网络直播间,听到一个澄澈的还有些稚嫩的嗓音唱着:“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oh~夜空中最亮的星,oh请照亮我前行……。”
是呀,就算夜再黑暗,有点点星光陪伴也不孤单。就算生活再不尽如意,人还是要生活下去,哪怕痛苦、苟且、不风光、不体面。死需要勇气,活着更需要勇气。
人是脆弱的,会迷茫的,但伤痛的经历一旦熬过去,我们就会发现自己更加坚强乐观,所以勇敢地寻找生活下去的意义,寻找指引我们的星光吧。
萧晔对这首歌很着迷,对那冰山上温泉般的嗓音也很着迷,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会去这个叫星的主播的直播间。
萧晔一遍又一遍地点唱“夜空中最亮的星”,星不但没觉得他烦,反而一遍一遍耐心地唱同样的歌给他听,萧晔也会每天说很多很多话给这个陌生人听,星回答粉丝留言时还会悉心地开导他,虽然开导的话语和声音一样稚嫩,说了和没说一样,但萧晔还是很欣慰。
在这个高楼林立,节奏快速的城市里,有一个角落可以让他慢下来,还有一个人可以听他尽情地发牢骚,不管对方是否真心,萧晔都觉得很满足。同样是一碗水,平常人喝,只是解渴,但对于在沙漠里快要渴死的人来讲,是可以拯救鲜活生命的。
.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萧晔为了事业的发展,辗转来到M市,也离开了那个伤心地。
.
几年后,他们居然会以这种方式见面,萧晔看着手中的简历,沈星?他的名字叫沈星。他勾勾唇,对的,就是这个声音,没错了。
☆、第42章 紫烟山之恋1
苍翠的紫烟山重重叠叠,时而像海上起伏的波涛,汹涌澎湃,连绵不绝,时而如遭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劈山一刀,雄伟奇峻,直插云际。此时的枫叶已经红了,看远山,绿色、红色、黄色,错落有致,层林尽染,给群山增添了好几分婀娜的风姿。
依山而建的观景栈道上走着两个身材颀长的年轻人,同样的意气风发,同样的身姿挺拔,两个人都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手柱登山拐杖,迈着大长腿,步履稳健地走着。正是沈星和萧晔二人。
沈星一身运动装束,还是那么阳光有朝气。萧晔今天为了登山没有穿他的大皮鞋,而是非常明智地穿了运动鞋,可一身粉红色是什么鬼?
只见他上衣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短袖T恤,下身穿着一条粉红色的运动短裤,粉红底色上印着点点花瓣,胸前印着一排小字“桃花源悦跑团”?当然T恤的背后印着更大的字体,只是让旅行包挡上了。
沈星虽然支着登山拐杖,但是步履轻快,只是横向距离离萧晔越来越远……
萧晔笑着把他拉近,“你干嘛?怎么越走越远?”
“嫌你丢人,萧晔,你除了上班就没有正经衣服了吗?”
“如果不是为了上班,我都不用买衣服了,”萧晔笑着低头拽了拽自己的T恤,“我们那些社团发的衣服都够我穿的了。”
沈星:“……”
萧晔笑着挑挑眉,“这些衣服都是白给的,不穿浪费。”
沈星继续快速往前走,“你可真会过日子。”
萧晔笑嘻嘻地跟上去,“那是,省钱给我宝贝买衣服。”
沈星斜乜了萧晔一眼,眼中带着笑意,“滚,我有衣服,不用你买。”
萧晔点点头,“嗯,确实。你的衣服……攒一个月都不洗,不多点,确实不够穿。”
沈星:“……”
“在南方生活就是省衣服,T恤短裤可以穿一年四季。”
“一年四季?你身体可真好,冬天冻不死你。”
“那是,”萧晔贴近沈星的耳朵,“以后有的是机会,让你感受你老公我的身体有多‘好’。”
沈星:“……”
“你看那边景色不错,你站过去,我给你拍个照。”萧晔指着不远处。
今天的天空格外湛蓝,远山映在天幕上,影影绰绰,像极了一幅泼墨山水画。萧晔指的那个地方有一棵松树从峭壁中伸出来,迎风招展,好像在欢迎客人。
“不去,今天不帅,不拍照。”沈星嘟囔着。
“哪里不帅?宝贝不帅,没人敢说自己帅了。快快快,一会儿人多了,背景该都是人了,趁着现在周围没有人,赶紧拍一张。”
萧晔连拖带拽,把沈星按在栈道栏杆边,摆了个姿势,咔嚓嚓快速拍下来好几张。拍完还意犹未尽地欣赏自己的作品,“不错,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