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那一秒我第一次体会到如遭雷劈的感觉,大脑迅速被一片茫然的空白席卷,她像是不确定自己站在门外听到的一样坚持着推开我哥要走进来看个究竟。
灰色床单上的白渍,垃圾桶里的避孕套,我脚脖子和锁骨被她强行扯下领口检查到的吻痕都堂而皇之地裸露在她眼前告诉她刚才的这几个小时里它们是如何发生的。
其实她根本不用那么仔细地看,正常人只要一进这间被锁了三个小时的房间就能闻到满屋腥膻的男人味道。
可她好像闻不到。
我当时被眼前这个慢条斯理摆弄我的女人吓得早已魂飞魄散,僵硬得像一个木乃伊一样任她上下其手,只有呼吸的急促颤抖证明着我正在被一阵无穷无尽的恐慌和害怕吞噬。我不知道她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次一次甩开我哥试图阻拦她的手,可她例行检查一般的行为又冷静得令人毛骨悚然。
所有动作慢慢停了下来,我们三个人陷入一片静止。
总需要一根针头来扎破那个灌满水的气球。
“妈———”
我颤巍巍试着叫了一声。
“啪———”
指甲刮过侧脸,凉意过后是瞬燃的烧痛。
用尽浑身力气的一巴掌。
我有些耳鸣,白茫茫的大脑里出现了一些光怪陆离的线条。
一时没太分清这是耳光的声音还是保温盒落地的声音。
我和她被溅了一身的排骨汤。
“汤是给我小儿子的,没了。”她声音平淡得骇人,“别叫我妈。”
都没了。
汤和小儿子。一个不剩。
我低头看着地上的汤,汤少肉多,还有一颗颗剥下来的玉米滚落四周。直冒热气。
那热气冲眼睛,我被熏得视线模糊。
“别叫我妈。”字从牙齿缝里被一个一个狠狠地挤出来,“你这个野种。”
陈年旧疤被血淋淋地撕开。我再也不是她的孩子了。
她几乎是在一瞬间暴起,手脚并用,拳头耳光铺天盖地朝我漫无目的地打来:“你这个野种!野种!”
人在极度崩溃的时候语言就会变得相当贫乏。
后来我哥一手死死箍着她一手把我推出门叫我走,我逃得那么远,逃到了电梯门前,都还能听见她嘴里反反复复的咒骂。
野种。
畜牲。
天杀的贼。
你妈偷我男人,你又偷我儿子。
你们一家的讨债鬼。
我哥最后在1108面前的走廊里找到了我。
明明早就停止了奔跑,我还是在不停地大口喘气,有什么东西死死掐着我的气管和喉咙,我不拼命挣扎,下一秒就会窒息。
是真相。
我妈毫不留情抛掷给我的真相和我今天呈现在她眼前的真相。
这些真相杀死了我们这么多年苟延残喘的亲情。
或许在我妈眼里那不是亲情。
养条狗也会有感情的,何况是十八年养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狗至少不会反咬她一口。
13级的毕业生全都搬走了,走廊里又黑又静,我如同一个奄奄一息的瞎子,摸不清探不明自己身死何方。
直到我哥走到我面前,我才抬头看见他。
明明那么慈悲的一双眼睛,此刻盛满了悲伤。
我胃里突然不自主地痉挛。像有一把利刃,把我所有内脏割下在身体里捣碎搅弄,再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把它们悉数倒进我的胃,装不下,就捏起拳头来凿,死死地凿,凿成泥,凿成水,全都灌泡在我的胃里。
我抱着我哥干呕起来。
“哥——哥——”我被他搂着,站不稳,踉踉跄跄,贫乏的语言从我妈那里转移了过来,我抱着我哥,在漆黑的走廊里闻到自己身上的味道,“排骨汤———哥———排骨汤———妈给我做了排骨汤———哥!”
我一遍一遍叫着我哥,看着眼前那扇小小的窗户,像一个末路的囚徒,声音再撕裂也撕不破眼前的绝望。
第26章
往后的那几天我哥很少沾家,即便回来了,也是把自己关在房里或者走廊上一个又一个地拨电话。
母亲彻底将我们和她隔绝了,最后我哥没有办法,电话打到了童叔叔那里。所幸她并没有把这件家丑告知任何人,在童叔叔的认知里,我们在母亲面前败露的仅仅是两个孩子之间的恋情,而不是两兄弟的乱伦。
二十五号填志愿那天我哥满课,凌晨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把一切都报好提交了上去。第二天我缠着让他陪我去红晔寺的庙会上香,当给自己的志愿求个好彩头。
我哥有些无语,拿着刚刚和童叔叔通完的电话对着我苦笑:“红晔寺主姻缘,去给你的志愿图什么彩头?”
“不管,你陪我去。”
“好。”
那天天气特别好,前一天下了通天的雨,一路上凉风绕绕,连阳光都变得软绵温和。
红晔寺庙会一年也就一次,来的多是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人群中偶尔能看到几对悄悄牵手的同性恋人。我们排了很久的队才跪到第一排的两个蒲团上,上了香拜了佛,我拿着签筒要我哥摇。
我哥闭着眼睛把它举过头顶,一摇,三十八签,是上上签。
我捡了签就跑,不管我哥还没起身,把他丢在原地去求签词。
没多久求到了,我看了一眼,揉成一团扔进了手边的垃圾桶。
回来的时候有些沮丧,我哥看着两手空空的我:“签解得怎么样?”
我摇头:“被我挤丢了。”
他不以为意,过来拉我的手准备往外走:“637的成绩,还怕考不上建大吗。”
我一愣,突然反应过来我哥还以为刚才自己摇的那一签是问学业,不是姻缘。
红晔寺主姻缘,一年一度的庙会被无数怀春男女挤得水泄不通,哪里会帮你解学业,原来齐晗也有自欺欺人的时候。
我把他往回拽:“哥,咱们去北宴村看夕阳吧。”
他也没问我今天怎么做事想一头是一头,只习惯性回答我说:“好。”
禾川的最西边有个北宴村,说是村,其实早就被改造得差不多了,那么多年反反复复的规划保留下来的只有那一个落日码头。
码头挨着乌池,一个目不及岸的湖泊。那里是每天太阳最后拥抱禾川的地方。
一路步行下山,我和我哥相对无言。
码头上还是那么多人,夕阳下了一半,像个巨大的红色帽子盖在乌池边际线上方,湖面水光潋滟,泛着晶莹的血橙色。
落日余晖洒得很广,橙红色漫无边际地在乌池铺开,又朝人群和码头蔓延过来,让六月二十六号禾川这抹最后的暖意看起来格外醉人。
耳边似有潮声,我忽然转身抱着我哥,和他在这片夏日残阳里接吻。
天开始黑下来,直到不再有人流连,我拉着我哥往回走,去下一个目的地。
风很温柔,把脚步声吹得很轻。空气里有草木泥土的味道。我虎口紧贴他的食指,指腹在他指节摩挲,总是比他多走一步。
我可以想象他在后面被我牵着的神情,他会牢牢盯着我的后脑勺,挂着笑,无论是眸子还是嘴角。两只眼睛有一潭化不开的春水,淹住我整个背影,一如既往,那个小小的齐野总在他柔软缱绻的视线中央。
我低着头一直走,一面想象他此刻在我身后的模样,一面在心里盘算还有什么事情没做。
好像还有很多,又好像一件也没必要。
我像是今晚才反应过来,我们呆在彼此身边,光是这件事,就已经大过了做其他任何事的意义。
我停下,决定不去迪皇了。
没有走出北宴村,我转身坐在码头后那片齐膝的野草坡上,握着我哥两根指头,抬头看他,他背后是辽阔的星河,忽闪在一片寂静黑天里。
耳畔的蝉鸣窸窸窣窣,我闻着风里花草水露的味道,呼吸和心跳快要跟着飘起来。
我在二零一三年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忽然明白,我喜欢的从来不是夏天,只是它运气太好,收藏了十六岁那年亲吻我的齐晗,和某个总在蔷薇丛里为爱人偷花的少年。
我把手机打开了录音,对着他说:“哥,你给我唱歌吧。”
“唱什么?”
“《沉火不眠》。”
他说:“好。”
齐晗十九岁的嗓音在这个夏夜,伴着风声和蝉鸣,被我捉在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