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天九荒,都一副遇到禁忌的模样。
阮重笙有点不明白这样的妇人当年哪里来的胆子和魄力抛夫弃子,再嫁人妇的。
“高公子和慕容公子今早便出门了,天云公子和六个护卫昨日已经走了。”
晋重华抬头,“六个护卫?”
罗夫人这才惊觉旁边还有个主,揣摩不透他身份,便谨慎道:“是的。都带着剑,称呼那位为‘二公子’。”
晋重华传音过来:“是苍茫的‘六剑’。”
苍茫是个有诸多死士的门派,其中就包括“六剑”。
这六个人是死士出身,彼此间也是亲兄弟。六兄弟同修剑道,单独看不足为惧,可合力摆出的剑阵,据说连仙门大能都可顷刻斩杀。
可谁都知道,这六个人,隶属于苍茫少主,天云岚。
雁丘位于东北,苍茫紧连地处北荒,常年飞雪漫天,雪山顶上设了个神坛,按惯例,主事人除却一些例行事宜,是不得离开神坛的。
天云岚是将这惯例贯彻成了规矩的人。除了每年四月的时天府求学,他从未离开过神坛半步。日夜与祭文与风雪相伴,年纪轻轻就一头华发,天九荒时常传这位天云少主已进入臻境,只差坐地飞升。
晋重华道:“他不会离开祭坛,也不会做这些无聊事。”
他说的极为笃定。
慕容醒和高枕风不在阮重笙当然知道——他本来就只是来测天云歌底细。可惜这一趟跑空了。
阮重笙遗憾道:“那就叨扰了。”
“哎!”罗夫人叫住他,“天云公子把这个留给了小女玩耍。”
她摊开手掌,躺着一枚小小的铜钱。
就是一文钱。
阮重笙拿起来端详,只不过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天云”,像一个标记。
罗夫人道:“这些仙家东西,小囡恐怕承不住。天云公子曾提过在金陵有个阮姓朋友,应该就是公子吧?那就由公子代为保管才好。”
相当于把一个烫手山芋甩出去?
阮重笙轻轻嗤了一声,看着罗夫人这张脸,觉得有点不舒服。
大概是替浅朱不值。
她提起女儿的时候,神情是做不了假的关切与爱护。就像无数普通母亲一样,把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当做珍宝,放在心尖尖上疼爱。
可是这份疼爱没摊匀,不曾施舍给她第一个女儿。大概对于一个有如意郎君,有三个儿女,还有微弱灵息驻颜的贵夫人来说,一个抛夫弃子的证据,一个象征她不光彩过去的,已经沦落风尘多年的女儿,也是不值得认的了吧。
糟蹋了那用来浇愁的酒。
“夫人。”阮重笙也将一物交给她,“有人托我转交。”
阮重笙有阮家人的身份,其实比这个信物不知好用多少。浅朱不是不知道,可能只是觉得,这东西留着是真的没有意义了,随手赠出,再被随手扔在哪个犄角旮沓就是最好不过的结局。
只是阮重笙觉得,还是要物归原主。
为何把一个小荷包当做信物?
因为这是当时京都富贵梦里,美丽温婉的母亲一针一线绣给小女儿的东西。
“这是给囡囡的。”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垂髫,“我们囡囡已经七岁啦。”
哪怕九岁开始的流离坎坷,哪怕后来得知母亲离开真相,浅朱从来没有抛下过这个小小的,绣工拙劣简陋的荷包。
罗夫人颤抖着嘴唇。终成痛哭:“我……对不起她。”
阮重笙点头,“夫人知道就好。”
第46章 姑姑
出了罗府大门,阮重笙脚步晃了一晃。
他无法对罗夫人全然平静,大抵同样是被父母遗弃,总有些兔死狐悲之感。
他太明白那种感觉,大概就是心口在上被划一刀,为了保持鲜血淋漓,还不停换着角度捅,最可恶的这些伤都不致命,就是让你疼,空落落地疼。
冰凉的手被温热覆盖。
“没有人失去谁就不能活。”
晋重华的声音很低,认恍惚叫人听出几分温柔:“你的父母其实很爱你。”
不知是手太暖,还是北风太寒,阮重笙脑子一抽,带着鼻音软软叫了句:“师兄……”
晋重华抽身得干脆利落:“嗯,回去了。”
天云歌到底什么意思?
之前又有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做给旁人看?
经过这个插曲,阮重笙满脑子都成了那个缺心眼的玩意,一枚铜钱在手里翻转了几百回,也没看出好歹。
阮重笙推测:“难道刻上姓氏就能值钱些?”
这是个事实。比如一块磨脚石,沾上哪位名人——比方说它曾经在某位大诗人脚下踩了几回,有幸跟那位的脚上茧子亲密接触过,那它……那它还是个磨脚石,但却会成个被别人一掷千金买回家当传家宝供起来的磨脚石。
但是天云氏是天九荒的北荒之主,刻着家主姓氏的铜钱搁凡界也没多大用,你不能指望一个以温饱为终生目标的小贩知道什么叫天九荒什么叫苍茫天云氏,该买得起一个馒头,它也买不了两个。
晋重华忽而道:“你在罗家手里吃过亏?”
“啊?师兄怎么知道?也不算,就是以前去罗家乞讨的时候,罗家有几个小孩子讽刺了几句。我都记不得是哪些人了。”
他那时听说罗家收小童,就借着乞讨去碰运气,十年一晃而过,已经不记得当年到底见了什么人,有没有罗公子罗夫人,但是仍然记得这件事的原因就是,那里头一个孩童说过:“我们罗家是修仙的,你这种没根骨的废物怎么可能入我们家门。”
那几个好像也是什么旁支抱过来的孩子,资质如何不知道,语气却是相当高高在上,仿佛一个眼神就是恩惠,跟你说话就是仙人对蝼蚁的施舍。
阮重笙想着想着就笑起来:“后来好像没听说罗家出什么天才了。”
莫欺少年穷呀。
晋重华道:“丢人。”
“啊?”
“你天赋不在我之下。”晋重华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出与外表不符的话:“旁人比不得。”
阮重笙乐得前仰后合。
“师兄,”他一只手搭在晋重华肩上,这次没有被拍开,“我要是那时候遇见你就好了,你一定会好好保护你柔弱的师弟我的。”
后头那句是三句不离的嘴贫,第一句,其实说的是真心。
如果那时候就遇见这么个师兄,他从前不必受那么多苦,怀那么多心思,长达三年的自我厌弃。
晋重华好像比裴回铮和落灵心更懂他心思,也更让他安心。
阮重笙笑眯眯又去扯他袖子,“师兄师兄,风大,我冷。”
“姑姑……”回去时正好撞上高凤凤眼眶泛红,抱着落灵心的画面。
阮重笙:“呃……我要不要回避一下?”
“臭小子,滚过来。”落灵心一抹泪珠,把两个侄儿一起按在跟前,“你们两个见过,我就不多说废话了。凤凤,这就是裴回铮那老王八蛋的徒弟,也算我半个儿子半个徒弟,是你师兄。”
高枕风表情有点扭曲,变了几变,最后在慕容醒看热闹的眼光下憋出来一句“师兄。”
横川的规矩,不论年纪,先入门的就是师兄。
高掌门为人一板一眼,对亲儿子尤其苛刻,故堂堂一个横川少主,硬生生在近弱冠之年才正式拜进门派,受亲传礼。这早就入门的阮重笙这样算来还真是他师兄。
高枕风显然也觉得这说起来不大好听,何况是还要对跟他有点不对付的人叫师兄,牙缝里憋出来一句称呼让阮重笙觉得他喊的不是“师兄”,是“还我命来”。
这个便宜可能还是别占的好。
阮重笙义正言辞道:“嗯,我也只是入了姑姑半个门,怎么能担少主一句师兄。哈哈,还是做师弟好,师弟好。”
“乖笙笙,真是姑姑的好宝贝,善解人意。”落灵心抱着他□□,“成,你们自己看着办就行。凤凤,笙笙日后要你多照拂了。”
高枕风:“……姑姑!”
这一碗水端的实在忒不平了。
想着想着就更气了,但对上阮重笙的脸,伸手还是没能打笑脸人,把话在肚子里滚了几滚,最后别过头,“礼、礼不可废……你也别想我叫你师兄!就、就阮三吧。”
勉为其难的模样配通红的耳垂,阮重笙努力克制上去揉一把的冲动。
真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