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荒少年游(29)

作者:谢明妃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晋重华没有说的是,裴回铮当年,也曾是天九荒极为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出身平平,拜入蓬莱,生性不羁,天纵奇才,名动九荒。

就算这些年有所堕,当年能以一己之力在层层围剿中杀出重围的人,习得了昔年“九荒第一人”青衣君多数所学的人,也绝不会如此快陨落。

裴回铮显然不想继续被担心下去,捏了捏小徒弟的脸,看着那揪起来的软肉,啧啧叹道:“瞧瞧,胖成什么样了都?还吃鸳鸯糕,小饭桶!”

阮重笙努力挣扎着,梨涡眉窝一起陷下去,整张脸扭成一团,“老不羞,松手!”

师徒两个闹了一气,终于分开,想起了正事:“这两天有事没?”

阮重笙揉着发红发疼的脸,心想回头就去跟姑姑告状,嘴上没好气道:“没,要去看热闹。”

裴回铮年少时也轻狂过,于是教育阮重笙的就是“人不轻狂枉少年”,听他说要去“不务正业”也不多管,就道:“抽个空去趟阮家。”

“……珩泽阮家?”

“对,别让你姑姑知道,她就爱瞎操心。”裴回铮揉着眉心,头疼道:“你知道,她因为年轻时候的一些成见就不怎么喜欢珩泽阮家来着。不过人家老爷子发话说认你回阮家,你怎么都得去一趟本家。”

他也不避讳一旁的晋重华,“你是不是阮家人你自己知道。自己去看看,赶紧解决了,别牵连你师父我。”

阮重笙眼珠子一转,“天九荒大概都知道了?”

“那群人素来爱打探,这几天来大隐园外面探头探脑的不下五十。”

阮重笙拍手,“那感情好,顶着个阮家名头我又不吃亏。”

裴回铮气结:“小王八羔子,阮家的身份那么好顶?那可是凡界第一修仙世家,小心搅进去就脱不了身!”

刚刚还说着让他自己解决,这会又开始担心了。

阮重笙笑弯了眼,“知道啦知道啦,我哪有那么傻。”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裴回铮懒得说教了,“成,你记得去。重华,我这个不肖徒弟,就托付给你了。”

晋重华微笑应答:“是。”

阮重笙眨眨眼,对自己被卖了这件事已经不想发表意见。

裴回铮走后,阮重笙才反应过来还没人给安排院子,思索了一下,阮重笙道:“我旁边就有个空院子,还算敞亮,我去给师兄收拾一二?”

“同盏居即可。”晋重华却道:“挺好。”

同盏居正是阮重笙的居处。

阮重笙挑了挑眉,“……也好。”

一番重新拾掇后,阮重笙总算把地方收拾得“尚可”,累得直接往软榻上一躺,真心实意道:“师兄可真挑。”

晋重华倒茶的手没有丝毫停顿,“嗯。”

阮重笙张张嘴,最后居然不知道怎么接这话。

在平整的床铺上滚了几圈,把发丝共衣衫都给折腾得凌乱不堪后,阮重笙才晃着脚问:“师兄要随我去阮家么?”

得到肯定答复后,阮重笙把脸埋进软枕,闷声问道:“为什么?”

“践诺。”

践诺?践应裴回铮的诺?为什么要应这个诺?

阮重笙哀嚎一声,总觉得太平日子是过不下去了,睁开一边眼睛悄悄瞄过去,“师兄不会害我吧?”

“我若有此心,此刻你就问不出这句话了。”

阮重笙看过来,他明白这是事实。晋重华的修为他不清楚,但可以知道的是,如今的他绝不是对手。

晋重华若想要他命,此时便可。但他没有。

阮重笙摇摇头,撇开多余的念头。

说起来……“师兄的符是哪里来的?是个高手前辈啊。”

作为一个寂寞许久的符阵师,晋重华手里的那些符纸还真是勾得人心痒痒。

“确实是前辈。”晋重华莞尔:“是时天府白先生的手笔。”

白先生?阮重笙模糊记得好像有人提起过,似乎是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坐镇时天府多年,教出来众多九荒英杰。

算下来,可是跟阮家那位老爷子一辈的了。

阮重笙支起半边身子,喜滋滋道:“那我可一定要去拜访一下了。”

符阵这些东西虽然最吃天赋,但有个真正的大能指导,可也是胜读十年书的。

“你当年是青丘夫人给下的法苗?”晋重华坐在榻边问。

阮重笙借机就趴他腿上,仰着脸无辜道:“嗯,算是吧。夫人不主修符箓,但她也教了我很多。”

阮重笙说来师承裴回铮,但裴回铮本人也不是纯粹的蓬莱流,功法不知为何极度混杂,而落灵心落成宴这对也是脱离家门的表兄妹加上天下雪和宝月沉海阁的数万秘籍,阮重笙确实是吃百家饭的那一类了。

晋重华道:“你年纪小,修习得太多难免内息有所杂乱,到天九荒后,我替你引灵渡气。”

引阳上君这人虽位列东荒之尊,却到底是出身蓬莱,将蓬莱护短的脾性继承了个十成十。若非同门和旧交,还真不爱管闲事。

阮重笙从师父嘴里也了解了一些,顿时眉开眼笑,“好师兄,那我先谢过了。”

他一身所学甚多,灵脉难免有所损伤,年少时不懂事,后来慢慢的也只能这样努力均衡,若有晋重华帮着疏通,兴许他那没有痛觉的毛病都能治上一治。

第31章 风雅(3)

练练剑,画画符,两天时间过得很快。

看着掩在层瓦飞檐后的烈阳,阮重笙掐指一算,算了个时辰,打声招呼就出了门。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绕岸垂柳丝丝缠绵,如一团淡淡绿雾萦绕于碧水之上,随风撩起圈圈涟漪,散向远处,归于平静。

远远望去,石桥底下,已经有两位佳人等候。

吴千秋仍旧裹了一身暗红裙,只是背上没再扛着那把大刀,不至于教人以为她是来“倒拔垂杨柳”的,稍挽了个发髻,插着几只对簪,笑起来还挺温柔。

她旁边的厉重月却不知道什么叫矜持,跳起来冲他招手,见阮重笙不慌不忙的步伐,提着裙摆就跑过来挽住他手臂,笑道:“三师兄三师兄,我们来好久了。”

阮重笙倒也不烦这个小姑娘,任她拉了几步,方才温声道:“别闹了,走吧。”

没有大刀“稚”在身的吴千秋在路上还真如个出来凑热闹的大家闺秀一般,加上一个秀丽的厉重月在侧,一路惹好些公子哥多看了几眼,也有想上来搭话的,可看见阮重笙那张脸,怎么都退却了。

吴千秋:“他们认得你?”

阮重笙乐道:“那当然,毕竟金陵城就这么大,不认识我的还真不多。”

毕竟阮少侠名声在外,吃喝嫖赌无一不为,除却几个外来的混混流氓,纨绔子弟里可真没几个不认识这个人的。

何况那日酒楼门口替厉重月出头后,他这张脸肯定又有更多人认得了。

厉重月注意到了,忍不住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霸?”

阮重笙被这种说法给噎住了,心里嘀咕:看来那天后这丫头恶补了不少东西啊。厉重月还挺高兴地继续道:“时天府里也是,他们见到我就躲。二哥还说我肯定嫁不出去了。”

吴千秋撩开碎发,微笑:“他们提起我,也爱说个‘力拔山兮气盖世’。”

顺带一提,宝刀“稚”乃是一代名器,重一百一十九斤,带柄共长六尺九寸,实打实的厚背带环大刀,往个高大莽夫背上一抗,画下来就能作辟邪用。

阮重笙想起了当初背着吴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厉重月小声道:“三姐那年一刀劈断千钧石的勇绩我们都还记得呢……”

阮重笙没忍住笑出声。

两个姑娘家不依,最后阮重笙领着人去买了几盏花灯和小玩意,自掏腰包得肉疼。

拿着街头卖的镀银小簪,厉重月表现得十分欢喜,立时戴在了头上。奈何那簪子过于花哨,配她一身水色罗裙略有不搭,阮重笙随手又寻了根紫色的递过去,顺便又出了回血。

厉重月抱着簪子,一脸警惕,“说给我的就是给我了,这只也是我的。”

阮重笙哭笑不得,主动接过两位姑娘怀里的东西,就一人留个花灯在手上,其余全给了阮重笙。

厉重月两手空空,选个鲤鱼灯在手里戳弄,又去瞧吴千秋手里的莲花灯,眉开眼笑:“三哥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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