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签子上写着减价,也算是物美价廉。
胡曼曼二话不说就否了:“不好,像舞女。”
三姨太说过,旗袍贵在简约美,突出女人的肩线,腰线和臀线,肩膀上两坨羽毛,反而不美。
“那,这件?”
胡盈盈又挑了一件洋装,是她平日里最爱的大红色,亮绸的料子,夸张的裙摆,倒也有几分特色。
“不要。”
胡曼曼摇了摇头,三姨太说她颜色本就娇媚,反而不能穿太艳,夸张的造型也会减分。
“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到底要哪个?”胡盈盈有些不耐烦。
“大姐急什么,陪我逛一会罢了。”胡曼曼也不气,笑盈盈地让伙计把橱窗里的一件洋装取下来。
她刚来就看中了,只是比来比去,还真没有一件比橱窗里的那件更好看的。
伙计取了下来:“这位小姐眼光真好,这可是F.F同款。”
胡盈盈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F.F?”
伙计:“洋文,就是名媛同款,发什么佛来着?”
胡曼曼点头:“Fashion Followers,就是追赶潮流的那些女学生,名媛们在杂志上穿过的同款。”说完她就拿着那件洋装进了试衣间。
留下胡盈盈在原地纳闷,小妹是上过一阵子教会学校,可她原先英文不是不太好吗,怎么顺嘴说了这么长的一溜英文?
没多久,胡曼曼就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
她走出来那瞬间,整间铺子便仿佛被光点亮了一般。
鹅黄色的西洋软纱裙,本身就自带亮度,半透的面料上,点缀着无数的小小白色圆点,如同满天星洒在了裙上,里面衬着一条同色系的衬裙,结白修长的脖颈如同天鹅,裙子在腰身那儿收了几道界,料子软而垂,顺着腰身层层叠叠,如同一朵半开不开的玫瑰。
露出的小腿和手臂部分,更是如同白玉和凝脂,白嫩柔腻。
或许是世间尤物才能这样既娇媚又清纯。
成衣铺里所有的人都看愣了,伙计大着舌头:“这衣服,没别人比你穿得好看。”就是看惯了小妹的胡盈盈一时也喘不过气来,这么一个楚楚动人的大美人,送给杨金龙那样的老头子,是不是有些——暴殄天物了?
胡曼曼又挑一件式样简单低调的白底青花布旗袍,一件开司米小毛衣,一套真丝缠枝夹花小袄裙,算下来一共28个大洋。
一个个排出二十多枚大洋,胡盈盈的心在滴血。她安慰自己,很快就能大笔大笔地赚回来了,想着以后几百个大洋往自己荷包里飞,她又觉得好受多了。
“走吧,就穿这件裙子。我跟杨先生约了五点钟。”胡盈盈招手叫车。
难道这真是她的命么?
胡曼曼双目微红,她带着大姐绕来绕去,一是想叫她荷包出血出出气,二是想拖延时间,尽快想个什么办法。
时间快已到了,她还什么主意都没有。
第4章 转圜
黄包车停在了面前,车夫擦着汗:“太太小姐,去哪里?”
“申江饭店。”
胡盈盈要上车,胡曼曼却还在边上磨蹭,她压着火,耐着性子询问:“我的好妹妹,你这又是怎么了?”
“大姐,杨先生是金融大亨,我想去找两本金融的书,或许……能帮上忙。”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胡曼曼镇定下来。
这番说辞令胡盈盈舒坦多了,到底是读过书的,还想着从这方面入手,没白费了她这么多年私下里的补贴:“行,快去快回,我就在这儿等你。”
胡曼曼也没有骗人,她确实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书上。学校里曾有个西洋留学回来的先生,常把知识就是力量挂在嘴边,死马当活马医,她最后还是决定去书里碰碰运气。
申城最大的书店“为宝书局”就在荣昌记的不远处。
穿着这身衣服进去,书局里不少男青年都朝她张望,胡曼曼微红了脸,低着头,朝书局最里面走去,说是来找答案,她却全无头绪。
她翻出一本《国富论》,一边阅读一边思索。
“难道这都是命?”
不知道哪里飘来这么一句话,引得胡曼曼心中一跳,竖起了耳朵听起来。
“那当然了,阎王要你三更死,哪能留你到五更?”
“刘君,你这是把还珠楼主比作阎王啊。”
“是啊,玉无心这命也太惨了,虽说她是魔头之女,可也不至于连小孩都打不过吧?”
“刘君,跟你打个赌,日后啊,这玉无心还会更惨呢,谁让她不是主角,又偏偏要跟主角作对。”
说话的两人就站在隔壁的书架边,着长衫,看起来都文质彬彬的。胡曼曼忍不住,上前问道:“两位先生,请问你们在谈些什么?”
两个男青年一见到胡曼曼,恍如见到仙女下凡,面红耳赤:“没什么,是些不入流的小说,怕污了女士的耳朵。”
“不,我很想听,能不能给我说说?”胡曼曼娇声道,“那玉无心当真敌不过命运?”
稍高一些的青年推了推圆眼镜:“是啊,小说中那些邪派角色,自然下场会很惨。反而是正派的主角,什么秘宝神兽仙果,都能轻松到手。”
边上的青年也叹了口气:“好像蜀山里的整个世界都绕着他们转。”
整个世界都围着他们转。
胡曼曼静静地嚼着两个青年的话语:“是哪本书?”
戴眼镜的青年有些激动:“女士你要是想看,我这里有,就送给你了。”
“那谢谢你了。”
胡曼曼接过书本,跟两人道别。
她已经有了主意,面上就带上了一丝轻松。
她裙摆飘飞,似乎晕染这怡人的香气,直到她出了书店,两人还沉浸在美人的香味中,没回过神来。
“大姐,我们走吧。”
胡曼曼夹着书,跟胡盈盈上了黄包车,胡盈盈见她果然拿了本书来,也就放心地招呼黄包车快些去申江饭店。
很快,他们就到了。
一进申江饭店,梦境中的事儿就如潮水般涌入了胡曼曼的脑海中。
都是些不愉快的记忆,她深吸了口气:“大姐,你不是约的五点吗?听说这里的咖啡和奶油红宝石蛋糕很不错,我请你吃。”
“好啊。”胡盈盈确实也有些累了,她感到十分欣慰,小妹不闹脾气了,她的心软劲儿又上来了。
她对自己小妹的性子最是了解,她心软,又格外会体贴人,脾气嘛,过去了就好。
咖啡的香气,奶油细腻绵柔的口感,这些令胡盈盈舒爽了很多。
眼见着差不多了,胡曼曼便不经意道:“哎,大姐,你说这申城的金融界,到底是杨家厉害,还是沈家厉害?”
“这还用说?当然是沈家。”胡盈盈端起咖啡杯,这问题的答案妇孺皆知,也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沈家可是整个两江省的大军阀,手里握着枪杆子,在金融街腰杆子硬得很,只是人家来钱的渠道多了,这刚刚起来的金融库券生意,人不稀罕罢了。
“那——大姐,你不如把我送去沈家。”
胡曼曼也敞开心扉,直接把想法说了出来。
胡盈盈大吃一惊,手一晃,咖啡差点翻出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哪个沈家?”
“当然是沈元龙大帅家。”
这两句话都没有被消音,说明这条路走得通。胡曼曼不知不觉说地更多,更快了:“申城三大银行,沈家手上就抓着其中两家的股份,而杨金龙不过是替沈家做事的一条狗。”
梦中,杨金龙将她转手送到沈家前,就对她说了这么一番话。
“进了沈家,会有更大的好处。杨金龙的那点消息,又算是什么?”
快到五点了,胡曼曼有些着急:“大姐,只要我能进沈家,就一定替你打听库券的消息。”
她只差赌咒发誓了。
胡盈盈有些心动,她也不是没想过,可沈家在申城是什么样的人家?沈元龙出身行伍,从血海和死人堆里爬出来,自己的脑袋别在腰上,才占了全国最繁华的两江省,把小妹送去那样的人家,稍有不慎,岂不就……
看出了胡盈盈的犹豫,胡曼曼继续道:“大姐,我读过书,一定会小心谨慎,不会行差踏错的。大姐……”
是啊,小妹好歹是读过书的,说起来也是知书达理,送去沈家,只要好生经营,正经攀上个高枝儿,岂不比跟着杨金龙这样的老男人强得多?胡盈盈的双眸在小妹身上转着,小妹只不过稍稍打扮,便已是惊人之姿,若再养养……沈家少帅正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真要送到沈少帅的边上,哪儿有猫不偷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