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阳陡然间瞪大了眼,一时间甚至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有什么问题给听差了,他怎么听她说有婚约了呢?怎么可能!这太可笑了!可是,对上她肯定的眼神后,他终于确定,不是自己听错了,她真的说了那句话,她是有婚约的!他嘴唇颤了颤,可他说不出话来,眼睛里全是愤怒和诘问。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出口:“那你,那你为什么又找我?故意,故意耍我吗?”
第25章 :分手3
“不,不是的。”郑媛冷静地解释,“我以前不太满意那门亲事,那是我妈当年给我订的,算是包办婚姻,我找你的时候是真心想和你在一起的。”她看到林晓阳的眼睛里再次迸出亮光,他大概是能理解她反对包办婚姻追求自由恋爱的行为的,或许以为这事还能有转圜。可是,她已经决定彻底和他分开了,说:“但是,这事被我爸知道了,他反对我和你在一起,并且打了我一顿。挨了这顿打后,我倒是想通了。晓阳,就像我爸说的那样,人不能太自私。我未婚夫是个军人,他在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时候,我不能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对不起他。”
“所以……”林晓阳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所以,晓阳,我们算了吧。”郑媛接上他的话,直直看向他的眼睛,态度坚定。
林晓阳重重喘息,脸色一白,眼睛也红了。他想说你怎么能这样,郑媛你太过分,太欺负人了!你不能对不起他,难道就能对不起我吗?你真的真的太欺负人了,太欺负人了!但是……可不可以不分开?没有我,谁陪你去看电影啊?谁给你买糖吃?那个男人他知道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吗,那个男人可以像我一样对你好吗?我们可以一起去征求你未婚夫的谅解,去征求你父亲的同意。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全部吞进肚子里,堵地他胸口闷闷的。
他说不出口。
郑媛的目光太坚定了,他知道,她的脾气不好,性格也有些倔,所以一旦做好了决定就没有人能改变。他也不行的。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可能是十分钟,也可能只有一分钟,他终于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几个字:“那,祝你幸福……”
话音里带着颤抖。
郑媛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微笑:“好,也祝你幸福。”她用力握紧拳头,深深看他最后一眼,“那我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你快回去上班吧,我走了……”她转过身,留林晓阳一个人在原地,头也不回的走了。
你看,她就知道,他是不会挽留她的,连句挽留的话都说不出来,所以……
再见,林晓阳。
再见……鹏鹏。
她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向远方的蓝天白云,努力控制着眼眶中的热泪,不让它流下来。她原本以为这次见面分手应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没想到她的心情竟然还会那么沉重,就像同过去做了一次彻底的告别,说完再见,他的人生她就再也不会参与进去了,她的鹏鹏,此生也不会再相遇。
不过没关系,她呼出一口浊气,她会有新的人生,林晓阳也会有新的人生,而鹏鹏此生或许可以投生到一家父母恩爱和睦的家庭。
就让我们,各自相安吧。
郑媛抬手擦去眼角的泪,微笑起来。
天气真好,七十年代的天空真蓝。
第26章 :来信1
郑媛离开机械厂后就回家了,她倒是想去县城里面逛逛,可她身上也没带钱啊。走到半路上,忽然想起来昨天她爸说过的麦子快熟了,马上就到收麦子的时候了。双抢那可是个累人的活,忙几天下来,身体能瘦好几斤!要是吃不好,那就是个铁人也能得累病了。她哥年轻力壮地还没事,她爸年纪越来越大,去年累了那么一场,忙完就生病了。
想了想,她干脆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进了空间,从里面取了一块猪肉出来。
回大队的路上,恰好遇到了邮递员小何。小何骑着自行车,车子后座上搭着两个大口袋,袋子里装了许多信件。他远远地看到郑媛就打招呼:“郑媛同志!”
郑媛停笑着朝他招手,下一秒他就急刹车停在她跟前,看了眼她手里的猪肉,往县城那边看看:“哟,一大早去县里买肉啦?”
郑媛笑而不语,心里却暗自琢磨,就这么直接把肉提回去好像有点太招摇了。
小何又说:“正巧了,我这里有你一封信。”他下了车子,用脚一踩车撑子把车停好,从后车座那两个军绿色布兜里翻找,一会儿,从里面抽出一封信递给郑媛,用调侃的语气说:“还是从部队里寄来的呢,是我建文哥给你写的信吧?”
她哪知道冯建文在哪里当兵!郑媛内心翻个白眼,接过信,干笑两声,也不说话。她所表达的所有话都在笑里了,别人随便去猜吧!
知道他们是未婚夫妻,小何想当然地认为她是害羞了,也不多说,推起自行车笑说:“那我继续去送信了,郑媛同志,再见!”说完就跨上了自行车,一蹬脚蹬子,连人带车蹿出去老远。
郑媛羡慕地看着他的背影,她也想要一辆自行车。抬头看看日头,这大热的天,她还得顶着太阳走好久才能到家呢。
再又看看手里这封信,信封上面写的寄信地址是东齐市某军区,没写寄信人,收信地址写的是杨柳大队,收信人写的是郑媛。这上面的字写得不是多么工整,但每个字都有棱有角,极为张扬。字如其人,想来冯建文绝对不是林晓阳那种任何事都能忍气吞声的性子。
这人为什么突然给她寄信?郑媛挑眉,上辈子她好像没收到过他的信啊……哦不对,上辈子这时候她刚刚离家出走,她家里肯定收到信了,她不知道而已。她还真有点好奇他在信里写了些什么。
郑媛飞快把信拆开。
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纸,纸上也就写了一半的字,掐头去尾,其实没给她写几句话。不过这人想要表达的,已经全写进信里了。
郑媛同志,
您好。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冯建文,相信您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十五年前,我们的父母为我们订下了这门亲事。当时年幼,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近日父亲突然提出结婚一事,我只好写信给您,请问您愿意同我缔结婚约成为革命道路上的伴侣吗?如果您不愿意,我会致信父亲,取消这门亲事。我是一名军人,常年在外,已经将生命奉献给了我们的国家,因此可能无法照顾好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请您一定严肃考虑这段婚约,如果您同意嫁给我,我很感激,但请一定有当好一个军嫂的觉悟。
最后落款,冯建文,1973年5月20日。
第27章 :五斤猪肉
郑媛轻“啧”了一声,满眼嫌弃地看这封信,看起来这好像是封严肃认真的求婚信,但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我很忙没精力照顾你,你要是愿意嫁以后就别抱怨,当了寡妇也是你自己选的”的意思。
要不是她爸妈知恩图报,还真以为她想嫁啊?连面都没见过,听她哥说脾气还不怎么好,又是个当兵的,长得那肯定五大三粗的,不是个细心人。这完全不符合她挑选对象的审美嘛。
郑媛嫌弃地把信折了两下,塞进裤兜里,看看头顶的日头,继续往回走。
快到大队的时候,她摘下草帽子,遮在肉外面,就这么遮遮掩掩的拿着肉回家了。也幸好村里没什么人,这个点大家都去上工了,没什么人看到她手里的肉。她倒是不怕被别人知道,她家里虽然穷,但她爸好歹还是个大队长,偶尔吃回肉也没人羡慕,她就是不想让她郑大娘知道,否则肯定又要来她家哭穷。
家里没人,小弟小妹都去上学了,侄子侄女也不在家,应该是她妈带着两个孩子出去串门子了。也好,她一进家就直奔厨房。
她选的这块五花肉足足有五斤重,她切下一部分来做红烧肉,剩下那些熬猪油。
先把肉洗好切好,再放进锅里汆一汆,再炒制底料,放葱姜糖什么的,然后翻炒五花肉……锅里很快就出香味了,浓浓的肉香。
沈翠云抱着孩子,还没进家门呢就在外面闻到了香味,一时口水直流。同行的一个邻居哎呀一声,说:“你家这是做啥呢?咋这么香?”她左右看看,伸着鼻子闻闻,“是你家吧?应该是你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