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夫人哀求连青留,将自己的身世及圣旨的原意原原本本告予他知道。他嘴里说会还她一个公道,谁知,当天夜里,竟趁着酒兴,强占了她的身子!
彼时丽夫人也不过二八之年,半年之内连丧两亲,如今又失了清白,生无可恋,想横刀自尽,一了百了。孙婆婆苦劝无果,只能拉了连青留来,逼迫哀求,让他娶她,否则就要把一切公诸于世。大雁城主大概不想把事情搞大,便同意了。
只是,毕竟不是心甘情愿,成亲之后,他每日吃斋礼佛,从此再不过问凡尘俗事。
可怜丽夫人虽然贵为大雁城府的当家主母,蛊族圣主的继母,实际却不过就是一个管家,一个守着活寡过日子的可怜女人。
当然,无论如何,这原本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的事情,彼此不深究,日子倒也并非全然过不下去。
谁知入府后两年,有一天,丽夫人遇到一个来蛊族游历的外族青年。那人遍游天下,视野开阔,不仅不嫌弃她的出身,还因此对她更加怜爱有加。丽夫人不久后便也芳心暗许,也不隐瞒,公然告知了连青留。连青留本就是半个槛内人,半点也不含糊地答应了,甚至还给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丈夫嫁老婆,当时一度在大雁城引起热议。
当时红铃还住在月亮宫,大概也才五六岁的样子,有一天竟然带着一众蛊婢蛊卫来到大雁城府,不仅着人将那些嫁妆打得稀巴烂,还把那青年抓来,绑了去给连青留道歉。连青留居住的静松居前有一口井,丽夫人前去搭救,不知何故就跌进了那口井里;那个青年救人心切,奋力和绑他的蛊卫争斗,推推搡搡之间,竟也掉了进去。
等众人将他们救出,丽夫人还剩下半条命,那青年却早就死了。
丽夫人因此伤心难过了数年,成日醉得不知晨昏;而红铃却借故搬回大雁城府,建了现在的辰星殿。
连青留大概觉得对丽夫人太过亏欠,因此更加不问大雁城府事务,大有拱手想让的意思;而辰星殿却隔三差五寻衅滋事,直到后来丽夫人咬牙切齿振作起来,才慢慢有所收敛。
欧阳泺大为讶异,道:“看着丽夫人风风光光,未曾想,身世竟如此凄惨。”
玉竹道:“她过得难着呢,听说,好几次都差点送命。”
欧阳泺道:“难道就没有人管一下吗,不是说,蛊族真正的力量,是掌握在长老手里的吗,他们为何不管?”
玉竹道:“你不知道,当今圣主可跟以前的不一样,连月亮宫都可以不去住,长老们大概也管不了她的。”
欧阳泺道:“我看红铃圣主,不像那般蛮横好杀之人。”
玉竹道:“倒也并不一定全是圣主的主意,有一说一,圣主对我族民众,实在是极好的。依我看,那些毒招,更像是她身边那个彩霞想出来的。”
“彩霞?”
欧阳泺想起那个衣着暴露,举止轻浮诡异的女子。
玉竹狠狠打了个寒颤,才继续道:“那个女人凶狠毒辣,睚眦必报,一旦惹她不快,轻则挨鞭子,重则,重则——”
她停顿一下,把声音压到极低,道:“听说之前好多姐妹,得罪她之后,莫名其妙就失踪了,你想想看,她们去了哪里?”
“和这样的人斗,丽夫人怎么能不吃亏?”
欧阳泺忍不住背上一凛,情不自禁替木松柏和小凌担起心来。
第21章 乔木无枝汉广难渡(四)
辰星殿内。
红铃面前有永远批阅不完的公文,她的身旁,东树是静止的,连一片衣袂,一缕发丝,都如静物般安安静静。
此处就好像被隔入一个巨大而透明的结界,连殿外阵阵寒风,也找不到缝隙,只能在结界之外盘旋。
彩霞规规矩矩站在案下,等候将她批完的公文送出,又换上新的。
这件事情,从来都是她在做。
红铃身边的人,也和她用的器物一样,很少更换。
她虽然不过双十,却只喜欢旧物,和旧人。旧物和旧人,经过时光的酝酿,会散发出一种宛如醇酒般的味道,令人迷醉,也令人轻松。
但是彩霞虽然是旧人,却散发出了新人的味道。批阅公文之时,不时向这边张望,她虽然说不上来哪里有问题,却隐隐觉得哪里有些问题。
她施了很厚的粉,衣着更加暴露,五颜六色,在身上开了一个大染坊。
除此之外,似乎也并无什么特别。
所以她只是皱了皱眉,并未认真放在心上。
一名蛊卫慌慌张张冲进殿来,躲在远处,向彩霞使劲使眼色。她走过去,附耳一听,脸色略变,走上前来,道:“圣主,蛊狱之中出了点差子。”
“什么差子?”
“不是大事,属下去去便回。”
红铃颔首,复埋首案中,彩霞走到门口,却凭空飞来一物,愕然间,身体已经被一团软物包裹,瞬间暖和了不少。
红铃道:“天冷,小心着凉。”
双颊瞬间绯红,彩霞胡乱点了点头,便闯进了寒风中,在风中走了片刻,除下氅子,递给随从的蛊婢,道:“送到我房里去。”
而她房里,这样的氅子已经挂满了衣橱——她很少穿,却并非是因为不喜欢。
绝大部分的男人见到彩霞,都忍不住眼神飘忽,大雁城府的蛊狱狱首也是如此。即便此刻,他的心里已然非常忐忑,对自己的命运没有把握。
又害怕,又存着几分侥幸,又有几分赞叹和好奇,他故作镇定走在彩霞身旁。
彩霞忍不住将胸膛更往前挺了挺,才缓缓道:“你确定,真死了?”
狱首这才将心思拉回正处,道:“千真万确。”
“无缘无故,他们怎么会突然就死了?”
狱首额头隐隐有汗,咽喉也仿佛瞬间被扼住,有些喘不上气,道:“属下也不知道,今晨点狱,那两人还好好的,岂料……”
彩霞的神情在昏暗的油灯中很是难测,一如她的心意。
下一秒,是美若天堂,还是苦如炼狱,狱首完全无法预料,正如他的前辈们那般。
但是,他的前辈们都不见了,所以,他才能成为当下的狱首。
所以,他额头上的冷汗,更多了。
彩霞停住,看着脚旁两具死尸,沉吟片刻,道:“埋了吧。”
狱首如释重负,道:“埋,埋在哪?”
彩霞转头看他,俄顷绽放出一个比鲜花还灿烂的微笑,眼底闪过一丝玩闹的孩子气,理所当然道:“当然是乱葬岗,还能是哪,难不成——”
她伸出细如青葱的玉手,戳在狱首的胸膛上,道:“难不成,埋进,这里?”
狱首已然觉得自己在天堂上飘了,痴痴道:“彩霞,你不要这样。”
彩霞笑得很无辜:“我怎么了?”
狱首道:“你太漂亮了,我受不了……”
彩霞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把声音放得极柔极细,道:“要不,我陪你去吧。”
狱首痴痴的:“好……”
天底下的乱葬岗中,都会停栖着三两只寒鸦,他们不仅啄食腐尸,也啄食生灵的胆魄。
一声凄鸣,狱首手中的铲子突然磕着一个硬物,他的胆魄,顿时像被恶灵击中,四散看来,他连忙转头,望向一颗古树。
那下面,彩霞像藤蔓一般倚靠在树干之上,把玩着自己的发梢;他似乎看到她微微的浅笑,瞬时镇定了不少。
他没有帮手。
他能成为狱首,只因为他有自己的绝活。死尸见到他,都会特别听话,像活人一样站起来走路。如此,被带到乱葬岗这样的地方,不仅毫不费力,也一点都不害怕被人发现。
即便被发现了,别人也只会以为他们是一群胆大包天,好发横财的亡命之徒,绝对不会料到其中只有一个人还有这样的机会。
这实在是一项了不起的技能。只是,即便如此,他现在也很累了,凭一己之力挖出一个可埋两人的坑,实在是一个体力活。好在,这个坑很快就要挖好了,他似乎隐约看到另一个样子的彩霞,眼神已经变得十分兴奋。
他把铲子,更加用力地挥出——
那铲却并未落下,他的胳膊瞬间变得十分僵硬,瞳孔也突然散大开来,被无限的恐惧死死固定,然后,慢慢地,他跪倒在地,倒了下去,倒进了他自己刚刚挖好的坟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