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席制作和程瑶的师徒CP在粉圈里很盛行。
她每次浏览到,都会觉得有些不安。
不因为别的,只担心这样的朝夕相处,沈明时也会某天忽然冒出一个格外照顾的女学员。
有时候看文学与电影,里面的爱总有无私的那种,爱他就让他幸福。
无论他牵手的对象是谁。
黎初初理解,但做不到。
甚至,沈明时代言过的经咖啡系列,因为有帮女主角擦拭嘴角咖啡痕迹的温柔浅笑名品场面,她一度心理排斥那个品牌。
经纪人苏佳发现之后,会笑着调侃她是个醋王。
但这样的形容其实不准确。
她没有做醋王的资格,又以什么身份吃醋呢。
最多。
只是因为太喜欢,不想分享他的温柔,但偏偏身为艺人,许多都是工作需要。
所以可以理解,但心底还是酸溜溜抵触。
她总会反思。
如果自己够红够火,那么就有机会跟沈明时哥哥搭档了。
杀青宴可以不溜须拍马,也可以沉默关于。
但避免不了要给面子,跟着大家一起敬酒干杯。
黎初初没吃多少东西,几杯酒接连下肚,等到尾声的时候已经觉得有些晕乎了。
盛汤的瓷碗被身边人无声推来。
她往旁边看去,沈明时目不斜视淡淡放好汤匙,像什么都没做。
黎初初垂眸,还是低声说了句:“谢谢。”
他这才稍稍偏眸看过来,继而,唇边是一贯的浅笑。
很轻很淡。
让人分不清是礼貌,还是真正情绪。
吃饭结束。
导演又组织大家在楼上的包厢唱K。
颇有种释放这两个多月的拍摄压力,狂欢庆祝的意思。
沈明时不仅演技好,担任过选秀导师,也发过专辑,还拿过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情歌嗓音跟他整个人的气质一样,温温柔柔,如沐春风。
刚开场的曲子,导演就直接组了临时的俊男组合。
沈明时和男二霍枫的演员。
曲目选了《爱之初体验》。
沈明时笑意吟吟拿起话筒,开启配合的歌声: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下部分换另外个男演员接唱。
他似乎别无意思,唇角噙着笑,淡淡朝她看来。
这一笑,很好看清澈。
黎初初怔愣。
歌词半年有些巧合。
于是,她没忍住隐约联想到自己宛如人间蒸发,在纽约住院消失的半年。
但他神情干净柔和,笑过之后敛眸,邻家哥哥的气质尽显。
不带有任何有情绪的埋怨与其它。
包厢里热热闹闹。
金泰美唱了几首韩国的曲子,歌词大家听不懂,但调子还算动听。
终于霍导把话筒递给半首歌都没唱的女主角:“初初?”
这时候,大家才开始起哄:
“来一个吧我们美丽的江曼扮演者!”
“初初你太安静了,我差点都忽略了。”
“来一个来一个!”
黎初初也不拘泥:“好。”
她不抢着当麦霸,如果真要让她唱歌,也并不紧张。
当艺人只要不是五音不全,那么演戏唱歌基本都拿得出手。
首页推荐着女歌手萧亚轩的歌。
黎初初点了首《最熟悉的陌生人》,然后朝大家笑一笑,秀美养眼,包厢的众人就鼓掌化为粉丝。
《最熟悉的陌生人》是萧亚轩演唱的中慢板抒情歌,当初发行就风靡一阵。
据说这首歌的灵感与感觉,在于原本相爱的两人在分手后,熟悉又形同陌路的惋惜与追忆。
以前黎初初只单纯当做抒情歌来听。
直到再次醒来后发觉是在美国纽约,许多事情模糊不清,却还翻出了未写完的第二封情书。
她拍摄完的闲暇之余,总会忍不住的想,那个人收到了第一封情书。
有没有期待第二封。
对方会不会知道,第二封只写了一半。
不是弄丢了,也不是不想写。
而是她本人忘却掉部分记忆,想写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更不知道该写给谁。
每个人都会有小秘密。
情书这件事,很明显就连最亲近的经纪人苏佳都不知道。
以至于意外爆炸失忆后。
黎初初部分记忆破碎掉,因为失忆造就的迷茫和无奈感,与这首歌莫名契合。
包厢光线流转偏淡。
等伴奏响起,她拿着话筒开唱:
“还记得吗
窗外那被月光染亮的海洋
你还记得吗
是爱让彼此把夜点亮
为何后来我们用沉默取代依赖
曾经朗朗星空
渐渐阴霾……
今后各自曲折
各自悲哀”
霍导才发现黎初初不光演技好,唱歌也十分投入感情。
宝藏,全能!
一曲罢。
大家不吝啬鼓掌赞美:“好听好听。”
沈明时也笑着,但没像众人那样目光炯炯看着她。
他眸子微垂,眼尾还挂着的笑意,很浅很淡。
黎初初的视力有点近视。
白天和光线比较亮时,不妨碍她的活动。
但如果是晚上夜灯坏掉的情况,或者现在这种KTV包厢,从昏暗的包厢往外走,门槛有台阶之类的障碍物,就很容易被绊到。
杀青宴彻底结束。
大家已经走得七七八八。
金泰美不久后的飞机,回往韩国。
导演和其余演员也各有各的安排和事情。
黎初初最后一个出来,磕到脚趾的时候,疼得蹙了蹙眉,蜷缩着身子往旁边的角落缩了缩。
狼狈的样子还是不要任何人看到才好。
她觉得缓几分钟就可以了。
但是看到脚趾皮翻起,有鲜红的血莹润在白皙的肌肤,阵阵刺痛感。
正觉得倒霉时,男人走回来。
沈明时黑色的口罩遮住了好看的下半张脸,眼眸微垂,目光停留她的脚趾处。
他弯腰,带着那股青柠微苦的味道,低低说:“你总是这么迷迷糊糊的。”
黎初初一愣,骤然得到关怀的同时,也莫名有些熟悉。
她抬眸看着他。
第一感觉就是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句话了。
但理智回归,让她说出曾经何时听到过,脑袋里却又空空一片。
她正犹自空荡茫然着,他将手伸到面前,温和坦然:“我送你回去。”
黎初初回神有些懵:“啊?”
然后,她紧张的吞咽下,摆手推辞:“会麻烦到你吧,我自己也可以的……”
不自觉倒退的时候,脚往后挪动,脚趾受力,疼痛感再度加重。
让她没忍住眉头蹙得更厉害。
他隔着几步的距离看着她。
平静,且带了些许探究。
碰到她惶惶不安怕添麻烦的眼神,他顿了顿,才勾唇笑得干净且礼貌。
沈明时说:“没什么的,绅士之举。”
他身上的微苦清新气息愈发浓郁。
黎初初没再拒绝,她一半的重力靠在他那边,手紧抓着他的小手臂,隔着衣料感知温度与轮廓,脸红抿唇,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个子高,手臂也很紧实有力。
黎初初在他旁边,忽然有了种小鸟依人……也有种恋人的错觉。
“谢谢。”
她很小声低语了句。
*
黎初初会喜欢上沈明时,也算是冥冥之中的天数。
父亲死的早,母亲又着急改嫁。
她没什么能依赖的人,在亲戚家寄养走读也总是看着对方的眉眼高低。
这样从小生存的环境导致了她敏感又提防心很强的性子。
青春期的她从来没喜欢过谁。
一直到十五岁。
遇到沈明时。
那时候她去接喝醉酒的舅舅。
舅舅是业务员,经常要在酒局奉陪客户到底。
大半瓶白酒下肚,从饭店出来,就醉得不省人事。
也弄丢了钱包和身份证,躺在商场的墙边。
深秋的季节,天早已完全黑下来。
天寒风冷。
少女的黎初初有点不知所措,她给舅妈打过电话,就守在舅舅身边,还把外衣盖在他身上。
她身影纤秀,薄薄的长袖,露着白皙养眼的耳垂跟脖颈。
黑漆漆的夜幕下。
行人匆匆,不时看过来。
城中心的地区。
似乎无论多晚,都是灯光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