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伊丽莎白微微笑了一下,道:“但是对于你来说,这恰恰是正常的。”她迎着冼君的眼神,娓娓道来:“我看过你的档案,你十八岁加入陆军特种部队,七年间共参与境外任务143件,任务地点囊括中东、非洲、南美洲等,你第一个带领的任务小组,到现在就只剩你一个人还活着。”
“是。”冼君沉默着,转过了头,他不是很想提这个话题。
“人是血肉之躯,从生死线上挣扎回来的人,倾向于使用暴力,这再正常不过了。因此我觉得尹医生这种一刀切否决的做法,不是很合适,没有考虑到你们每个人的特殊因素。”
冼君有些感动。当时但凡尹文斌表现的有这个刘冰婕医生一半的专业和友善,他也不会被激怒,从而铸下大错。
然而,杀人终归是杀人。冼君心里叹息了一下,没说什么。
“我觉得比起你这种嗜杀风险,你对帝国的忠诚度位于最高的那一个档次,我想对于情报人员来说,忠诚显然更加重要一些,所以,”伊丽莎白柔和地笑道:“你通过了测试。”
冼君愣了几秒钟,站起来,由衷地向她鞠躬道:“谢谢您,刘医生。”
“不过你需要在我这里定期治疗,”伊丽莎白道:“人的缺点,总是越少越好,你认为呢?”
“我同意。”冼君干脆的答应了。
离开前,他透过即将关闭的门缝,看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伊丽莎白,她的长发披垂下来,盖在半边白皙的肩膀上,细细的吊带绕过肌肤,冼君忽然觉得自己对她有了种对于异性的那种渴望。
他赶紧关上门,一边走一边告诫自己,她是唯一可以拯救自己的人,不亚于一个女神,千万别做出什么事情惹恼了她。
一向大男子主义的冼君,第一次被女人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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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马斯年仍旧还是老样子,冼君反而听到了吴之倩醒来的消息。
但是无济于事,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就是凶手。
所有幸存的人,洪白、薛祝他们都已经恢复了正常工作;费庭一如他之前所说的,退出了娱乐圈;倒是温雯,来看过马斯年几次,冼君注意到她背着自己暗暗流过眼泪,看样子,似乎对马斯年有什么特殊的情愫?
很快到了冬季,鹿鸣岛的连环杀人事件成了一个悬案,冼君曾经萌发过把吴之倩绑到深山里刑讯逼供的想法。如果换了之前,他说不定真的就这么做了,但是伊丽莎白提醒过他,以后一旦再有暴力的念头产生,要立刻自我警醒自己是军警人员,如果违法乱纪,那就是自己毁灭自己的梦想。
所以冼君打消了这个念头。
更何况,吴之倩这个人,恐怕才是真正的反社会人格,思维和正常人不同,万一是个受虐狂呢?他越打对方越兴奋那种?他在鹿鸣岛上时也不是没有领教过这个人,面对他的枪口都还在大言不惭地撒谎,是个纯粹的神经病。
然而,十二月二十三日深夜的时候,他浏览网站时看到了媒体发布的吴之倩坠楼身亡的消息。
冼君有些疑惑。他知道吴之倩这种神经病是不会自杀的,自杀不会给她带来快感,只有杀人会。所以,她为什么会莫名其妙死了呢?是巧合吗?还是说,是有人刻意为之?
冼君当然不知道,设下陷阱让吴之倩自我了断的景匀,此时此刻正跟他同处京城,正在给林卿制造“惊喜”。
他只是觉得有些可惜。如果吴之倩真的是凶手的话,那他没能亲手替马斯年讨个公道,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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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
林卿睁开朦胧的睡眼,一时间神思有点恍惚,她下意识地伸手去找旁边的人,人已经不在了。
林卿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了头。床上还留着景匀的气息和昨夜满满的**的味道。
她坐起身来,拿起手机看了看,不由吓了一跳,居然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她睡得太死,连景匀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林卿拨了拨散乱的头发,双手捂住脸笑了起来。两个人昨天几乎战斗到天亮,两人体力都很好,可以说是势均力敌。所以,一觉睡到下午,一点也不稀奇。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当然不是景匀的电话,而是她妈妈打过来的。
“你今天不是过生日吗?到现在还不回来,打电话也不接。”妈妈的语气有些生气。
林卿吐了吐舌头,昨天为了不被打扰,她把手机调了震动。
“马上,这就回,这不是情报局临时有任务耽误了嘛。”林卿随口撒了个谎,赶紧从衣柜里拿了干净的衣服换上,一边走到客厅。
桌子上放着昨天景匀送给她的那个装首饰的红色天鹅绒盒子,吃剩下的蛋糕也被他收进冰箱里,空气里有淡淡的花香味。
林卿看到茶几上多了一个简单的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从阳台上摘来的茉莉花和玫瑰花。
那些花是她当时从斯德哥尔摩的垃圾堆里捡来的,不远万里带回了帝国,连花盆用的都和景匀当初用的一模一样,她觉得,他一定感受到了自己的这份用心。
果然,花瓶旁边压着一张纸条,上面用秀丽的字体写着:这是我当时的花吗?你真好,爱你。
林卿有些吃惊,也有些羞涩,她没想到平静淡漠的景匀会直接说出“爱你”这么直白的语言。她看着这些秀丽的汉字,又联想到景匀搞个恐袭也要在阳台上种自己喜欢的花,恐怕,他其实也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吧。
“多有情调呢。”林卿爱不释手地欣赏着那个线条简单的玻璃花瓶,自顾自地吹捧道。
锁了门,带上朱迪,她驾车匆匆赶回郊外别墅。父母给她烧了许多菜,也买了蛋糕,还特意解释林熙临时有事,并不是故意不在。
林卿反而松了口气,弟弟不在正好,免得追问她昨天“冼君”的事情。
吃过饭,母亲说道:“卿卿,今天有个宴会你得替我去一下。”
“啊?”林卿下意识地想要拒绝,她不是很喜欢去这种一大堆陌生人的场合。
但是林母已经不由分说地补充道:“我不太舒服,你爸爸一个人去连个伴儿都没有,这样不太合适。”
“哦,好吧。”
“还有,”林母有些生气地道:“你也老大不小了,别天天窝在家里,多去认识些人。”
“我才二十四岁呀。”林卿顶嘴道:“这就老大不小了?”
“你二十五岁了!”林母反驳道:“今天就二十五岁了!”
“哦——”林卿不悦地低下头,撇撇嘴。
“卿卿,”父亲倒是温和地道:“今天的宴会呢是帝国大学校长发起的,去的人都是城中名流,会有很多不错的男孩子,你去认识认识也没损失嘛。”
“你不想去的话也没见你带一个回来给我们看看啊。”林母补了一刀。
林卿尴尬地笑了笑:我敢带回来给你们看么?带回来我爸不要拿刀砍了他。
“哎呀,我去就是了,”林卿看了看表,将近四点了,于是说道:“那我现在去化妆换衣服。”
她走到楼上,在衣柜里选来选去,挑了一件黑色的抹胸裙,虽然露出了整个肩膀,但是样式比较庄重,长度也到膝盖那里,算是比较合适的着装。
然后她又配合着画好了妆,拿出景匀送给自己的那套红宝石首饰试了试,觉得太过隆重,最后只保留了那条沉甸甸的项链。
收拾妥当后,由父亲驾车,载着她去往宴会的举办地。那也是在郊区,不过更加偏远,几乎靠近山区了。
他们到达的时候是六点钟,人几乎已经满了,熙熙攘攘。
来的人除了有学术界的人,还有政商两界的各色人等。不过林卿都不太感兴趣,她还沉浸在和景匀相会的热忱里,只能浑浑噩噩地跟在父亲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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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君讨厌的事情有很多,参加宴会绝对能位列三甲。但是十二月二十四号这天,自己叔叔冼英也不知道发了哪门子疯,非要自己陪着去。他只得百般不情愿地去商店里买了比较贵的西服,剪了头发,收拾一番,陪着冼英来到了帝国大学校长的别墅。
“你能不能别拉着个死人脸,搞得好像我让你来卖身的。”冼英也是毒舌,毫不客气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