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弟倒是很享受这种隐瞒大boss身份扮演菜鸟职员所带来的快/感。跟卧薪尝胆似的,就差真的没从家里搬到城中村去住。
“宋之轩,今晚留下来加班,事情做完了再走。”会议要结束的时候,赵以邦猝不及防的一句话,让正准备起身勾搭新同事的宋老弟十分不满。
却又...敢怒不敢言...
屁颠屁颠地跟着赵以邦进了他办公室,忍不住撒娇道,
“哥啊,能不加班吗?我今晚还想约胡樱吃饭呢。”
第29章恩爱秀得大杀四方
“你把事情做完了,我自然放你走。”赵以邦一边翻阅档案资料,一边头也不抬的回复着。
“你现在倒是给你我找了表嫂,但是你可知道我也是家中一棵独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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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宋家就你一个,所以我更有责任和义务对你进行严苛的栽培。”
一番唇枪舌战,宋之轩,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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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樱小姑娘来公司好几个周,最开始对宋之问也算友好温柔又可亲。毕竟初来乍到,需要获得好感,收获支持。可是时间久了,胡樱倒是越来越反感这个男孩儿了。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漫无纪律,还迟到早退。实在是太懒散了。而且公司许多同事都在暗地里嚼舌根,觉得宋之轩这样的做事态度,迟早要惹怒了领导。到时候哟,可是哭都来不及了。
尤其是赵以邦大佬,每次见到宋之轩,哪次不是板着脸的?
于是大家一致认为,珍爱岗位,远离宋之轩是最好的选择。
听到同事们意见的胡樱深以为然,并且逐渐开始与宋之轩一条泾渭分明的三/八线。
宋之轩也不傻,热脸贴冷几次,忽然就悻悻然了,整个人就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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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内,落地窗下摆着两盘白色茉莉。如今开了花,香味飘飘,沁人心肺。
赵以邦素来是没有摆弄花草的闲心的。秦桑榆听闻他说自己办公室简洁明朗,非要理解成是单调枯燥。然后,直接去花市选了几盘茉莉、绿萝,让赵以邦带回了办公室。
看着这些绿色的小植物在自己这一方冰冷严肃的空间里肆意生长,赵以邦忽然觉得成就感巨大。呼吸间,都是满肺的清新。
最近工作忙碌,加班更是常有的事儿。他透过百叶窗,见外面的同事们组团点了外卖。
胡樱敲了敲门,“老大,外面点了外卖,一起出来吃吧。”小姑娘生怕又在他面前出错,连邀请他出去吃饭都那么小心谨慎。
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你们吃吧,我不饿。”他说罢,低头看了眼微信。
秦桑榆这个小妖精,又在诱惑自己的味蕾。
她发来一张色彩好看的照片,上面是她亲自煲的淮山香蜜鸡汤。
“正加班呢,饿死了,夫人如果愿意来给我送完热腾腾的宵夜,羡煞众人岂不美哉?”
Emm,他想要秀恩爱了。
只要他想,他就总能大杀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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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桑榆来到赵以邦所在建筑事务所时,发现前台早已下班溜之大吉。
她顺着通道进入办公室,见一群年轻人在像秃鹫一样围着炸鸡汉堡,瞬间想起了自家那位高冷的神,维持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实在太难了吧。
众人齐刷刷的目光忽然将秦桑榆包围,大半夜的,办公室里忽然走进来一个陌生女人......还是个长得很好看的陌生女人......大家稀奇得像是见了鬼。
第30章他冰凉的吻覆住了她的
......我,长得有那么惊悚吗......为什么大家都用这个表情盯着我?秦桑榆与大伙四目相对地很尴尬......
“请问一下,你找谁呢?”胡觅老兄不像以邦那么高冷。他平时就喜欢跟员工有事儿没事打成一片,尤其是混吃混喝的时候尤为明显。如今,他作为一个混迹在人民群众中的领导人,很有必要带头提问。
赵以邦忽然推开办公室的门,对着那来当田螺姑娘的秦桑榆笑道,“这么快就来了啊。
众人惊!!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俘获赵公子芳心的女魔头?!
这个女魔头,确实很有姿色......
而且素来冷若千年寒冰的赵以邦居然对她如沐春风般的微笑!......
大伙瞬间明白,赵以邦就像是南极融化的冰川。
而秦桑榆就是导致气候变暖的元凶!
秦桑榆进了赵以邦的办公室,好奇的巡视下四周,整洁干净,简单的摆放着几盆她送给他的盆栽。
一点点绿色的生机,让这间不大不小、冰冷的办公室看起来温和了许多。
眼睛终于落在百叶窗处,却见那些个小哥哥小姐姐像是在围观动物园一样,在窗外盯着自己。
赵以邦摇了摇头,立马拉上了百叶窗帘。
“别拉啊,我们正大光明的待着吧,万一他们误以为我们要那个......”她慌张,想要阻止。
“谁说我不打算那个了?”赵以邦嘴角噙笑,搂抱住了娇俏佳人。
秦桑榆刹那羞煞,面颊上绽放了一朵绯红的云霞,“那个.......是哪个啊?”
“你说呢?”
他冰凉的吻覆住了她的唇,那股熟悉的清凛气息再次将她裹挟住。柔情似水,又富有进击的气势。让她进退维谷之间,也不自觉的裹住了他的腰。似乎,连呼吸都有些紊乱了,再也,无法自持。
“哥!”宋志轩一声深情呼唤,出现的很不识趣。
他推开门的一瞬间,刚还连呼吸都胶着在一起的两个人,慌乱中,瞬间分开,正儿八经的分立着。
“哥,我听说表嫂来了,赶紧来瞻仰一下表嫂的绝世容颜。”宋志轩倒是个嘴甜的。
赵以邦介绍道,“这是之轩,我小舅的儿子。”
“之轩你好啊。”秦桑榆温温婉婉的应付着,“我是桑榆。”
“表嫂啊,久闻大名啊。你可不知道,以我哥为中心,方圆百里内,你可是美名远播啊。”
有那么夸张吗?秦桑榆回头看了眼赵以邦。
那厮点点头,一副有过之而不及的模样。
宋之轩作势要跟桑榆握手,赵以邦却上前伸出了自己的大掌,“我来代你嫂子握手。”
“你这样经过我嫂子同意了吗?”
宋之轩不依不饶,绕开了挡在自己跟前的赵以邦。
“我是你嫂子的官方发言人,这是我的义务和责任。”
没办法,赵公子的心心爱爱,实在不愿让别人觊觎,连个握手的接触都不行。
秦桑榆看着两兄弟,这般“互相伤害”,还没完没了了。于是打断道,“之轩啊,我给以邦煲了汤。你也来喝点吧。”
“好啊好啊,谢谢嫂嫂!”宋之轩眼睛都在发光。
他可算饿坏了,加班加到现在,还被外面一群不知天高地厚却自以为眼清目明的同事给排挤了。点外卖也没他的份儿。
第31章今天是她的忌日
不过,宋之轩的受虐心理还是小觑的。他中二的觉得自己就像是异世流小说里前期的废柴男主,前期被各种欺凌,然后一路升级打怪,逆袭巅峰。何况,在这个异世流小说里,他还是个开了挂的人民币玩家。主角光环强烈到刺眼。
所以,此刻,秦桑榆的出现,恍若是从天而降的仙女,是来给他雪中送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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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樱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内心五味杂陈。
因为好看,可爱,又听话,又温柔。向来,都是她在拒绝别人的。
所以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尝到过被男孩子无情到不用正眼瞧她的滋味。太打击人了。这个赵以邦,太不一样了。
可是偏偏是这个她讨厌的男人,身上几乎加持了她喜欢的所有元素。高大,帅气,有学识,有事业心。都是让她心动的条件啊。
可是,偏偏,他还给了她那样一份独一无二的窘迫作为初识的大礼。
可是,偏偏,他还从来不把清纯可人的她当做一回事儿。
可是,偏偏,她对他又有几分忌惮。
人,有这样的劣根性。像是宋之轩这种不请自来的示好和纠缠,她弃如敝屣。而,赵以邦,属于求而不得。
她有这样一个强烈的欲/望,她也想征服赵以邦这坐高山。不管是否只能是空想,但是念头一旦在,就很难打消。况且,她不想打消。
秦桑榆的出现,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攀比!没她高,年龄比她大......除了这两点,胡樱真的再也想不出自己的优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