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这次胡礼直接无视他。
下午放学有一个半小时吃饭时间,初三因为学业紧张,延后半小时。每天,胡礼都会坐在教学楼前的花坛上,等他哥下课,两人一起吃晚饭。
那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穿着干净校服的少年,坐在绿意盎然的花丛中,手里拿本书,表情专注。他皮肤白皙,身材瘦长,刀削的侧脸精致五官,阳光下发着光,和洁白的衬衫一样不染凡尘。
这不知又是多少女生的青春梦。
过路的女生都忍着尖叫从他面前走过,她们故意绕远走花园的小路,只是为了离他近一些,大胆的会在小伙伴的怂恿下反反复复走好几次,故意大声说话想引起他的注意,希望能与他无意间的抬眸对视。
可惜的是,他无动于衷。
思蕊嘴里含了根棒棒糖,身边跟了好几个小姐妹,她注意胡礼好几天,觉得他真是块难啃的骨头,不过她喜欢,因为硬骨头才配得上饿狼。
手里的小说正看到关键剧情,胡礼正要翻页,一只铆钉靴踩到长椅上,扑面而来的香水味,说不上难闻,就是有些浓。
他困惑的抬头,一个小姐姐立在他面前。
其实思蕊很漂亮,不算高中部,她基本是八中一枝花,初中部扛霸子,偏偏她成绩还很好,罕见的擅长学习和拉帮结派。
在其他初中女生开始追星,说这个姐姐漂亮那个哥哥帅气的时候,她已经买最贵的护肤品,最火的化妆品,会画各种妆容;当同年级女生还躲在被子里看玛丽苏小说,天天幻想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时候,她已经和高中部校草谈了场轰动全校的早恋,并很快把那人甩了。
她烫发,美甲,化妆,也学习,参加社团活动,进学生会,她霸道嚣张,但从不欺软怕硬,欺负霸凌。
学校的女生都想跟她做朋友,男生封她为女神,这样的大环境,让她没来由的自信,觉得自己魅力无限,法力无边。
可是胡礼是个对颜值不感冒的人,可能是从小看自己的帅脸长大,对美的免疫力极高。
他皱眉,没有被校花搭讪的自觉,只觉得她的举动不太礼貌:“有什么事吗?”
“你就是胡礼?”思蕊一把扯过他手里的书,扔到旁边长椅上,笑道,“小狐狸。”
那是何惜不久前送给他的书,他平时连折都舍不得,现在被随意丢开,胡礼心里厌恶,但面上不露声色:“对,你到底有什么事,我不认识你。”
“听说你很火?把初一小妹妹迷得不要不要的?”思蕊凑近,才发现他的皮肤极好,干净光滑,几乎没有毛孔,她不由得羡慕。
胡礼看她一眼,并不想搭理,伸手拿回书准备继续。
“跟你说话呢?”被无视,思蕊恼怒,又要去夺书。
胡礼轻松躲开,将书小心放到膝盖上,才抬头回道:“首先,和陌生人说话应该保持一定距离,你很没有礼貌;其次,我不认识你,有拒绝回答你任何问题的权利;最后,你脸上的妆太浓,香水味太大,影响到我看书,请你离我远点。”
“卧槽!”思蕊张嘴就要开骂,又突然觉得这人有趣,主要是长得好看,高冷的样子挺帅,比那些天天追在她屁股后头的男生有格调。
她大笑着舔两口棒棒糖:“那你做我男朋友。”
这人疯了?胡礼皱眉,压下心里的火气:“你听不懂人话?”
“听得懂,但我就喜欢你这款的。”思蕊抽出张纸巾,打开口红在上边写下一串数字,“我给你时间想清楚,这是姐姐的电话,想好再回复。”
胡礼淡淡看着她,没伸手接。
“思蕊?小礼!”何惜挎着书包,跑得有些衣衫不整,看到弟弟和自家女神在一起的画面,心里掠过一丝异样,“你们在干嘛啊?”
“何惜?你们认识啊。”思蕊回头,直起身。
“我弟弟啊。”何惜呵呵笑。
“原来是你弟弟啊。”思蕊笑得一脸玩味,她啪的一声将纸巾拍书上,凑近胡礼小声道,“我等你答复。”说完便带着人离开了。
“怎么回事?”何惜走过来,看清她留下的东西,瞬时脸色一变,“小礼啊,你身边不是有很多女生吗?我看漂亮的也很多,你不至于和初三姐姐谈恋爱吧?她可比你大四岁!”
胡礼准备扔纸巾的动作一顿:“哥哥什么意思?”
“就是……”何惜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挺喜欢思蕊的,还打算追来着,所以给哥一个面子,她真不适合你。”
胡礼愣了愣,像是没找到自己声音,良久他才小声问:“你喜欢她?”
“嗯呐。”何惜尴尬的笑了笑。
胡礼拿上书,站起来就要走,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冷漠,搞得何惜很紧张,他赶忙去拉他:“你怎么说走就走啊!”
“哥。”胡礼站着背对他,看不清表情,只是声音有些低落,“她也不适合你。”
“喂,不适合就不适合嘛,你走什么!”何惜马上抓起书包跟上,胡礼一直很乖,从来不这样,何惜特不适应,本能的哄道,“你喜欢就跟哥说嘛。”
“不喜欢。”胡礼吸一口气,也觉得自己反应太大,又恢复甜甜的笑,“我早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啊?真的假的!”何惜兴奋,八卦之火被点燃,“是谁啊,快告诉哥哥,漂不漂亮?同班同学?”
“无可奉告。”胡礼坚决道,说完侧头去看何惜,他本就长得好看,认真凝视的时候,满眼都是深情,似乎要勾人魂魄。
何惜被他看得心里一热,他有些慌乱,忙伸手压住心口,早已没了再追问的心情。
第5章
刘惜梅给何惜介绍了个姑娘,是隔壁张姐妹妹的侄女,听说在银行工作,今年23岁,人长得漂亮,性格温柔文静,有孝心懂礼貌,关键是喜欢花花草草爱养动物。
她心想,这和何惜不是绝配嘛!马上要了人家姑娘的照片,当天晚上就给儿子介绍。
“漂亮吧!”刘惜梅将照片放大,展示给何惜看,“听说是素颜,没化妆,这姑娘是真不错。”
何惜瞟到那苍蝇腿的眼睫毛,心里冷笑,他推开手机拒绝道:“是挺漂亮的,但不适合我。”
“惜惜啊,妈妈没有那么死板,就只是认识下,交个朋友,况且现在又不是谈了恋爱就一定要结婚。”刘惜梅劝道,“关键是你要什么都经历下,你都25了,还没谈过恋爱,这像什么话,你公司也没什么女同事,你又不爱交际,这样下去怎么行哦。”
“我觉得挺好的。”何惜心不在焉按电视,他在游戏公司做策划,从程序员到设计师,基本清一色男同胞,“跟男生相处自在,女生作天作地,我可伺候不来。”
“这是什么话!”刘惜梅见他执迷不悟,有些生气,“人和人相处都是相互理解包容的,你这人都没见,就妄下结论!”
“妈,真没必要。”
“我不管,我都跟人家说好了!”
“那你再推掉不就好啦,说我中风?出车祸?肠胃炎?什么都行,随便找个借口。”何惜无所谓道。
“你个混小子!”刘惜梅气得动手,“你不去也行,阁楼明天清理出来,我要堆放杂物!”
“妈,你又跟我来这套!”何惜顿失底气,最后只能妥协,“那就见一面,只一面!”
何惜原本只是想应付的见个面,哪成想这姑娘真的挺漂亮,至少真人比照片好看,性格文静,身材娇小,是容易让人有保护欲的类型。
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人家非常有诚意,送了何惜见面礼。
那是一本蝴蝶标本,虽然只有十页,上面的蝴蝶都不是什么珍贵品种,甚至有的为了好看人为上色非常拙劣,但主要是投其所好的那份心意,把何惜感动了。
好感这东西就是这么奇妙,一旦有了就觉得那人处处都好,何惜和宋娜聊得非常投机,两人最后交换联系方式,大有继续发展之势。
第二次见面,何惜送了宋娜大两千的包。
他没送过女生礼物,百度攻略好久才找到一句“送口红包包一定不会错”。他工资待遇不错,又住在家里,平时没多少开销,有不少存款,他觉得口红价格有些便宜,就咬牙买了包包。
好在宋娜表示非常喜欢,他才放下心来。
两人一来二往渐渐熟络起来,但谁也没说谈恋爱,也没表白,更没做过什么亲密的事。